“庚戌土断”

(一)“庚戌土断”

哀帝兴宁二年(364年),在得到门阀贵族社会及其舆论的支持下,桓温推动“省官并职”政策,改革中央人事。[12]

紧接着,便大规模实施“土断”。《晋书》卷八《哀帝纪》兴宁二年三月条载云:“庚戌朔,大阅户人,严法禁,称为庚戌制。”其结果,按《宋书》卷二《武帝纪中》所载刘裕的话来说,取得极大成功,充实了东晋的国力。即:

及至大司马桓温,以民无定本,伤治为深,庚戌土断,以一其业。于时财阜国丰,实由于此。

有关“庚戌土断”的详细情况,前人有考,这里不再介绍。[13]相比较而言,万绳楠先生的一个观点值得重视。也就是东晋最初的“土断”在咸和年间(326—334年)由王导主持,因此也可认为桓温的政策有继承王导的一面。[14]不过,即便咸和年间王导确实主持实施了“土断”,但在现存史料极端欠缺的情况下,仍无法获知其中详细。[15]所以,必须从另外角度分析桓温“庚戌土断”与王导政治的关联性。

针对“土断”的研究,尽管有不少分歧,但大致可作如下概括:所谓“土断”,就是将避难江南的华北流民著录于国家户籍之上,然后以此为基础,开展课税、征役。[16]

永嘉之乱导致华北人民大量南迁。东晋政府为安抚这些流民,起初似免除了他们的租税、力役。[17]与此同时,考虑到众多流民蜂拥而至,势必给江南社会的既成秩序带来冲击,因此又命大部分流民居于边境地区。[18]

然而,东晋立国于江南之地,要维持国家机能,必然向江南社会的民众征收赋役。既然流民免除了赋役之征,这一负担自然也就落到江南的豪族与自耕农民身上,因为他们才是国家的正户。当王朝展开大规模军事行动,如后述的北伐时,往往会过度征发租税与力役。此时,不堪重负的自耕农民只好逃离户籍,其中大部分以“奴”与“客”的身份依附于豪族,受其庇护。

面对这种状况,东晋政府有时采取不征发自耕农,代之以发“奴”或“客”的方法。所谓“奴”“客”,如前所述,属于江南豪族的私附。那么这种政策,当然会遭到豪族以及这些依附民的不满和抵抗。

我们曾经分析过,元帝司马睿所面对的正是这样一个局面。尽管受到天下的拥戴,君主权威日渐高涨,但当他试图通过征发豪族私附组成亲帝室军队,加强皇帝权力时,马上遭遇到江南地方社会的抵抗。结果是门阀贵族王敦利用后者的不满,起兵东向,最终酿成司马睿的悲剧。[19]

“土断”,正是处理这种两难之境的政策。针对生活逐渐安定下来的北方流民,著籍编户,然后以此为基础征收租税与课役。这样既能增加王朝的财政收入,同时又可以减轻江南自耕农民以及江南社会的压力和负担,当然也可以消除江南豪族的不满。“土断”的目的,应该说一举数得。[20](https://www.daowen.com)

不过,“土断”政策还暗含另外一个目的,这就是防止流民的“浮浪”化或依附于豪族(多数情况称作“藏户”)。这里自然会有一个疑问:果真如此,拥有大量“藏户”的江南豪族,是否在“土断”政策下受到打击呢?在思考桓温之政与江南地方社会的关系时,这是一个亟需澄清的问题。

前面提到,王导在是否搜检“奴”“客”等豪族依附民的问题上,一贯持反对态度。那么,桓温又如何呢?对此我们的见解如下:

首先,能够反映“庚戌土断”与“藏户”关系的史料,只有一条。即《晋书》卷三七《宗室·彭城穆王权传》:

会庚戌制不得藏户,(彭城王司马)玄匿五户,桓温表玄犯禁,收付廷尉。既而宥之。

以“藏户”之罪而遭拘捕的,并非江南的豪族,而是身为帝室一员的彭城王司马玄,这一事实极为重要。考虑到桓温对帝室司马氏政权心怀“篡夺”之心,二者之间关系紧张,在此可作一个推测:桓温在实施“土断”的同时,又以此为借口,行打击帝室,削弱其权势之实。

其次,退一步说,仅仅五户“藏户”就被视为违法,或者说桓温欲通过“土断”解决江南豪族的“藏户”问题,那么拥有“藏户”数量最多的江南豪族,肯定要成为该政策的主要打击对象。然而,现存史料并无桓温搜检江南豪族“藏户”的任何记载。对此现象,合理的解释应该是,尽管颁布了“不得藏户”的禁令,但“庚戌土断”的重点在于整顿北方流民。其中或许有借此压制宗室的一面,但并无与江南豪族对决之意。

由此来判断,桓温实施“庚戌土断”的主要目的还是将北方流民著籍编户,并非针对江南地方社会。也只有如此,才能理解万绳楠先生所论王导“咸和土断”与桓温“庚戌土断”之间的继承性与共通性。

接下来的问题是,桓温与江南地方社会的关系从其主导的北伐之中,是否也能窥其端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