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品与官品的对应及其问题所在
迄今针对乡品与官品、乡品与官职之间的对应关系所作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乡品与官品的对应与否;乡品与官职的对应关系。尽管前辈学者的研究相当精致,极具启发性,但仍然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本节首先探讨第一个问题,即乡品与官品的对应关系。
在讨论乡品与官品的对应关系与否时,有必要先回顾一下首开论题的宫崎市定的论述:
要言之,制定了起家的官品大概比乡品低四等,当起家官品晋升四等时,官品与乡品等级一致的原则。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想来会允许在上下浮动一个品级的范围内酌情调整。如果上述对应关系正确的话,那么,我们应该可以从人物传记中知道其起家官品,进而在某种程度上推测出乡品等级。(66页)
我们在正史列传中能见到的人物经历,更多属于打破标准形式的特殊情况。但是,如果因为各个人的情况不相符合,就完全否定原则的存在,那就麻烦了。(76页)
值得注意的是,宫崎反复指出的所谓对应关系,乃是乡品与起家官品,而非乡品与官品。而且还强调指出,这种对应关系虽然是一项原则,但也有着上下浮动的可能,并没有那么严整。回头看国内学者批判这一观点时,所针对的正是相差非四品以及官品与乡品的不对应。不能不说,这种批判从开始就似乎没有对准靶心,而这当然也影响了对九品官人法制度的正确认识。
例如前述有关山简的记载,宫崎引《晋书》卷四三《山涛附子简传》“初为太子舍人”一句,认为山简的起家官为七品,而其乡品“品仪第三”即三品,因而这中间存在着四品之差。(65—66页)也就是说,宫崎用此文旨在强调,起家官品与乡品之间的关系是相差四品。同样的史料,阎步克先生注意到的是官品与乡品的关系,指出山简为中散大夫,官品第七,而同为七品之官的有太子洗马,号称“清选”,其乡品应为二品。也就是说,山简的中散大夫与其乡品之间相差虽然是四品,但太子洗马与乡品相差的却是五品,与相差四品的对应关系不符,因而得出结论,乡品并不与官品的各等级相对应,而是与官职相对应的。
将两位先生的解释作一比较,可以清楚看到,阎先生是从官品推测乡品,由此判断两者的不对应,而宫崎则是从起家官的官品来推出其与乡品的关系。进一步而言,宫崎强调的是起家官品与乡品,而非官品与乡品的简单对应。所以说阎先生对这条史料的解释,似过于重视官品与乡品,而忽略了起家官品与乡品的关系。
稍微回顾一下,在宫崎提出了乡品与起家官品之间存在四品差之后,就一直受到学术界的质疑,如矢野主税先生、[12]周一良先生[13]等等。而胡宝国、阎步克两位先生的观点则更加鲜明,认为宫崎自己举出的例子中就有很多不是相差四品的,因而否认两者之间存在对应关系。但是,宫崎本身已经说明这种对应并非严格,而是有着浮动和例外。所以将批判对准这四品之差而发,似非问题核心所在。(https://www.daowen.com)
相比较而言,陈长琦先生基本赞成宫崎的观点,并且根据时代的变化,对乡品与起家官品之间的差距作了详细区分。不过,这受到了张旭华先生的批判。张先生的原意,是要否定陈先生关于起家官品与乡品之间有着对应关系之说。可是如果仔细阅读张文,就会发现,两者的结论之间其实并没有太大区别。
用张先生自己的话来说,虽然无意将上品(即乡品二品)与起家官品的对应关系作为一种固定的模式,但是也想依据基本史实,大体揭示出这一时期上品与起家官品的对应关系及其规律性。[14]也就是说,张先生虽然要否认陈先生的那种固定式的对应,但其研究目的仍在于探讨乡品与起家官品的对应和规律性。这一点十分重要,它说明即便起家官品与乡品之间的等级有着不确定性,但是低于乡品一定的等级起家,确为不容否定的事实。即便是对乡品与官品的对应关系持否定态度的阎步克先生,也没有完全否认乡品和起家官品的大致对应。在他看来,“中正品较高则起家官品也较高一些,对此趋势我们并无异辞”。(342页)
宫崎指出所谓相差四品,只是一个原则,至于其中存在种种不符合差四品的例子,只能是非原则。当你举出例子论证非四品的时候,同时也有大量例子证明的确是相差四品。更有意思的是,有些例子还显示出,一旦起家为六品官,第二任官相反却是七品。例如大名鼎鼎的王羲之,起家秘书郎,官品第六,而第二任官却是庾亮的征西参军,官品第七。[15]《晋书·王彪之传》载,王彪之也是起家六品的著作佐郎,第二任官却转为七品的东海王文学。这不就暗示,从乡品二品起家,就任官品六品的官职,其间相差四品是一个标准或是一种习惯吗?当然,对此作过多的论证,意义并不大。其实宫崎只不过说有了乡品以后,进入官僚世界的时候,要低于这个品级起家,发现并掌握这个大致趋势就是意义所在。
但是,中国学者在乡品和起家官品之外,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对应关系。例如前面所见陈长琦先生的一个论断,“某种官职如标明官品二品,就表示这种官职需要资品二品的人来担任,标明三品,就表示这种官职需要资品三品的人来担任。”
不得不说,这种寻求乡品与官品的统一性的说法看似新颖而且整齐,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陈先生并没有举出一条相关的史料来证明这个结论,因而只能说是一种推论。再如,官品六品的秘书郎,几乎肯定是由乡品二品的获得者担任的。此外,如官品三品的尚书令、中书令,显然不可能让乡品三品之人担任。
进一步而言,倘若某人从官品三品升到二品,难道他的乡品也要由三品升到二品吗?实际上并不需要。因为晋宋之后除了个别的例子,也就是唐长孺先生所言的军功以外,能够做到官品三品的人,一般都是乡品二品获得者。就这些人而言,首先获得乡品,然后进入政界,从六、七品的官职起家,一直升到三品、二品。在这一过程中,当然会出现乡品遭到贬降的情况,例如温峤就是如此。但一般而言,乡品的变化并不显著。所以陈先生寻求乡品与官品统一性的说法,或可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