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日本的中国史研究

第一节 战后日本的中国史研究[1]

近代日本中国史研究始于明治维新时期,其形成当初,就有一个十分突出的特点,即在继承日本“汉学”及清朝考证史学的传统之上,充分吸取西方近代历史学的研究方法与理论。后面将要提及,内藤湖南的研究可谓此特征的集大成之作。内藤运用文化史观揭示中国历史的时代区分并预测中国未来的发展道路,这些对日本以及欧美的汉学研究都产生了深远影响。[2]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鉴于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失败以及中国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日本的中国史研究者们在反思之中,试图利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作总体把握。例如本部设在东京,会员遍及日本全国的历史学研究会,主张中国历史是生产方式的发展史,并站在这一立场上积极为中国史进行时代划分。这种研究思路受到许多年轻学者的支持,其中较为重要者是前田直典。

前田的研究比较简略,大致可作如下概括:首先是魏晋隋唐时期均田农民的问题,前田认为均田农民承担的徭役租赋极重,其身份应相当于奴隶。其次,在大土地所有上的耕作者身份低下,也近似于奴隶。与此相比较,唐以后大土地所有下的依附民则为农奴身份的小作人。前田据此得出的结论是,唐末以前为奴隶制生产方式的古代社会,宋以后则是农奴生产方式的中世社会。

继承前田分期论的有西嶋定生、周藤吉之、仁井田陞和堀敏一,其中尤以西嶋的学说独具特色,因为它并非将西方古典古代奴隶制的概念简单套用在中国社会上,而是注意到了中国的特殊性。比如说,秦汉时期虽然出现了大量新兴豪族,但春秋战国时期的氏族共同体仍然存在。对此,西嶋的方法是首先分析豪族的阶级基础,将豪族与依附民的关系定为父家长式家内奴隶制。然后指出,在豪族与共同体之间形成的“假田制”看上去虽类似农奴制,但实际上是受家内奴隶制的影响而出现的,因此这种小作制实际是一种变相奴隶制。根据这一研究,西嶋把秦汉划为奴隶制时代。进而他还认为在秦汉以后,国家逐渐演变为豪族阶级的联合政权,其终极形态是隋唐王朝,因此上古奴隶制社会也就一直延续到了隋唐时期。

周藤吉之、仁井田陞和西嶋遥相呼应。周藤分析了唐中期以后的大土地所有制,指出作为直接生产者的佃户乃是农奴。仁井田从法制史的观点论证大土地所有制中的主客户关系实际上就是农奴主与农奴的关系。根据这些研究,宋以后自然便可以划为中世封建农奴制社会。

以上可知,从前田到仁井田,历史学研究会力求以大土地所有内部直接生产者的性质亦即生产方式的形态作为判断中国历史发展的根据。但是不久,这种观点遭到了两方面的批判,战后日本中国史研究中十分壮观的社会史分期论争就此拉开了帷幕。

首先是受到前田直接批判的京都学派,其代表者为宫崎市定和宇都宫清吉。宫崎通过大量的例证指出,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大土地所有制上的直接生产者并非奴隶而是类似农奴性质的佃客,至于宋代以后的佃户也非周藤所说的农奴而是契约性小作人。宇都宫也同样论证了东汉以后大土地所有制上的直接生产者主要是佃客而非奴婢。宫崎和宇都宫虽然与历史学研究会一样,针对各个时期的生产方式展开分析,但两者的结论却大相径庭。需要说明的是,京都学派并不属于马克思主义一派,他们上承内藤湖南的文化史观,自有其一套中国史分期理论。比如在把魏晋隋唐划为中国历史上的中世(古)时期时,其判断标准除了大土地经营上的直接生产者为农奴这一点以外,还注意到了诸如土地投资与庄园经济的发展、君主权的削弱与政治的分裂、身份制社会的出现、异民族的侵入、宗教的勃兴等广义文化现象的存在。

对历史学研究会尤其是西嶋定生的上古奴隶制社会论展开批判的,还有另外一批不属于京都学派的学者,其中以增渊龙夫和滨口重国最为重要。增渊一方面承认西嶋所论的豪族确为父家长制集团,而且也承认它们在秦汉时期发挥着巨大作用,但在另一方面,却认为这些集团绝非如西嶋所说的是一种奴隶制结构。增渊通过实证得出的结论是,这些集团的成员虽然接受首领的父家长权统治,但同时他们对首领还怀有类似任侠关系那样的个人感情。与增渊相比,滨口的批判角度完全不一样,他认为西嶋忽视了一个极为重要的地方,那就是包括秦汉时期在内,构成中国社会基本要素的始终是国家和一般编户,哪怕存在着奴隶和小作人,在社会中占主要地位的仍旧是一般自耕农民。(https://www.daowen.com)

面对这些理论以及实证上的批判,西嶋最后放弃了自己的奴隶制理论,另以国家与自耕农民的关系重新建立秦汉国家论。在这里,西嶋并没有用通常说的国家封建制来理解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他认为自耕农虽然有自己的土地,但与国家的关系并非通过缴纳租赋来维持,而是通过承受来自国家的人身统治而体现。西嶋将这种关系命名为“个别人身支配”。很显然,西嶋在这里虽然没有使用奴隶制这一概念,但“个别人身支配”实际上与奴隶制国家的形态别无二致。

将“个别人身支配”关系置于魏晋隋唐的社会之中加以研究的是堀敏一。在他看来,隋唐的均田体制是对个别人身支配的重新确立。其论据如下:秦汉的个别人身支配到魏晋面临崩溃,这时取代国家统治人民的是豪族。但是在豪族统治的内部逐渐产生阶级对立,国家于是利用这一矛盾再次恢复了直接统治人民的体制。隋唐的均田体制来源于魏晋南北朝的豪族统治时期,所以它与秦汉政治体制有所不同,但是在国家对农民的个别人身支配这一点上,两者的性质又完全一样。唐中期立两税法,使国家与农民之间形成了以土地作为媒介的统治关系,至此,秦汉隋唐时期的传统统治结构才发生根本性变化,中国社会开始步入封建社会阶段。

显然,当用私有土地内部的生产关系来理解中国社会历史性质的方法面临困境时,历史学研究会改弦更张,在坚持唐代为中国古代社会的主张下,逐渐开始重视国家与自耕农民的阶级关系。

以上所述时代分期问题论战是战后日本中国史研究的最大潮流,对此我们可作如下归纳:

(一)战后日本中国史研究的特点是,大多数学者推崇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通过对各个时期生产方式的研究来证明中国历史不但在前进,而且与欧洲的历史拥有同样的发展规律。其后这种方法受到挫折,转而开始重视国家对自耕农民的阶级支配关系。

(二)在历史学研究会与京都学派之间展开的时代区分论争,围绕着上古奴隶制、中世农奴制、近世资本主义制的社会结构分别相当于中国的哪个时代而展开,在方法上与国内的社会史分期论争有相似之处。而与国内的不同之处是日本的论争在马克思主义研究者与非马克思主义研究者之间展开。需要说明的是,奴隶制、农奴制等在历史学研究会看来是决定时代特性的基本范畴,而对京都学派而言只不过是判断时代性质的一个指标而已。

可以说,到20世纪70年代为止,各个时期、各个领域的日本中国史研究或多或少都受到时代区分论争的影响。论争虽然促进了实证研究,但最终并没有取得一致意见。相反在70年代以后,研究者们对时代分期问题的兴趣日渐降低,代之而起的是对细微问题的精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