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品”与“乡品”
陈长琦先生与祝先生一样,也否定了“乡品”这一概念,并进一步认为,中正品第还不是“人品”,而应称作“资品”。下面来看他的理由:
首先,学术界针对中正给官吏候选人的品第,有称之为“中正的品第”,也有称之为“乡品”的,但二者皆有所不妥。前者易与中正自身拥有的二品品第混淆,后者则有“乡论”之嫌。其次,“九品中正制下,评品的权力握于中正之手,不关‘乡论’。品等之高低,常常系之于门第世资,所谓‘计资定品’,是当时评品制度的实况”,也即强调中正个人掌握着定品的权力,而中正品第与门第、世资密切相关,由此否定了乡论与“乡品”之间的关联。
那么,中正品第应如何称呼呢?陈先生至此使用了“资品”一词予以概括。所谓“资”,即是某人的家庭地位以及父兄的官爵,而中正给予官吏候选人的品第,实质上正是一种基于被品评者门资家格的任官资格品第。之所以将中正品第称作“资品”,其证在《南齐书》卷三三《张绪传》,即:
(绪)复领中正,长沙王晃属选用吴兴闻人邕为州议曹,绪以资籍不当,执不许。晃遣书佐固请之,绪正色谓晃信曰:“此是身家州乡,殿下何得见逼!”
对此,陈先生的解释是:一个人的家庭地位及父兄官爵,即“资”,在品评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担任中正的张绪不论闻人邕的才、德如何,而只以其“资”不当作为理由,就能够拒绝给其担任州议曹所需的品第,由此可见中正给官吏候选人的品乃是“资品”。[12]
这样一种理解,似或可商。在此,我们先来看看唐长孺先生对这条材料的解释:“选用议曹本是刺史之事,但闻人邕的品第不符,所以必须中正升品才能委任,并非议曹要由中正委任。”[13]
按照唐先生的理解,这里并不是中正给予品第,而是中正升其“乡品”。既然是升品,也就等于已经有了“乡品”,因此不存在中正给求官者品第的问题。两位先生的解释截然相反,那么到底是定品还是升品呢?其中关键,在“资籍不当”四个字。作为扬州大中正的张绪特意提到的“籍”字,应如何解释呢?对此,陈先生并没有说明。
“籍”即为户籍,当时又叫黄籍。根据前人研究,南朝户籍所载内容除了姓名、籍贯、年龄以外,还有家族、身体特征、健康状态、服役年限等等,如果出身贵族,则还要特别加上祖、父、己三代的官职、任免时间、资历爵位、附有干支的诏书引用,此外还有乡论、清议的有无等等。[14]
除了这些内容以外,户籍上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记载,这就是起家官。《南史》卷四九《庾荜传》:
初,梁州人益州刺史邓元起功勋甚著,名地卑琐,愿名挂士流。时始兴忠武王憺为州将,元起位已高,而解巾不先州官,则不为乡里所悉,元起乞上籍出身州从事,憺命荜用之,荜不从。憺大怒,召荜责之曰:“元起已经我府,卿何为苟惜从事?”荜曰:“府是尊府,州是荜州,宜须品藻。”憺不能折,遂止。
邓元起虽然“功勋甚著”,但并非贵族,于是请求在户籍上加注自己曾经起家州从事的经历,如此就可以“名挂士流”了。这段材料显示,邓元起要想成为贵族,单靠官职或官品是做不到的,唯一的方法就是必须在户籍上写上州从事起家。因为当时能够以这个官职作为起家官的,几乎全为州里的贵族,换句话说,都是获得乡品二品的人物。这也就是沈约所说的“凡厥衣冠,莫非二品”。所以“起家州从事”也就等同于显示该人的身份是获得了“乡品”二品的贵族,而这一切都需要“上籍”,也就是写进户籍里。[15]
回头再看“资”和“籍”。邓元起索要州官时,只谈“籍”,不谈“资”,原因在于他要的是起家官,此时只要在户籍中加注“起家州从事”即可,不必考虑官资。而闻人邕的情况则是特意谈到了“资”和“籍”,所以“州议曹”显然不是起家官。因为户籍上已经写明其家世、起家官的有无或高低等等。那么这里的“资”,只能有一个解释,就是反映本人任官资历的官资。
所谓“资籍不当”,也就是张绪根据官资以及户籍上记录的起家官等情况来判断,不能为闻人邕任州议曹而升其“乡品”。换句话说,闻人邕不是没有资格,而是资格不符。(https://www.daowen.com)
综上所述,这里的“资籍”不能作“资品”来理解,从而证明唐先生的判断正确。只是唐先生笼统地说“资籍”就是品第,而没有作以上分析。
六朝文献之中,有关“资籍”的记述只此一处。即便如此,这里的“资”和“籍”仍然显示的是两个不同概念。
《宋书》卷三《武帝纪下》“永初元年八月”条载“先有资状、黄籍犹存者,听复本注”,就更加明确反映出,当时人是将“资”和“籍”分开理解的。所谓“资籍”,其实就是“资”与“籍”的连称,与“资品”并非一事。[16]
针对“资品”即中正品第的观点,学术界存在不同意见。例如,在阎步克先生看来,中正品第虽然包含在了“资”当中,但并不是“资”的全部内涵,通过“秩满”得到的“阶级”“资次”或“官次”也构成了“资”的一部分。[17]
张旭华先生也认为,“资品”一词的含义并不是专指中正定品之“品”,而是包含有“资”与“品”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资”是指资格、资历,即本人的任官资历,与家世门第无关;“品”才是指中正定品之品,亦即通常所说的“中正品第”或“乡品”。“资品”连称,通常是指官职升迁时对于本人的任官资历与所获乡品的一种综合要求。例如《晋书》卷六八《贺循传》的一段材料就可以证明此点:
著作郎陆机上疏荐循曰:“伏见武康令贺循德量邃茂,才鉴清远,服膺道素,风操凝峻,历试二城,刑政肃穆。前蒸阳令郭讷风度简旷,器识朗拔,通济敏悟,才足干事。循守下县,编名凡悴;讷归家巷,栖迟有年。……至于才望资品,循可尚书郎,讷可太子洗马、舍人。此乃众望所积,非但企及清途,苟充方选也。谨条资品,乞蒙简察。”久之,召补太子舍人。
这里的“资品”,即包括任官资历和中正品第两项内容。就前者而言,贺循曾任县令,具备了调入朝中任尚书郎的迁转资格;就后者而言,晋代县令的禄秩、官品虽不同,但都有相应的乡品要求,如千石县令为官品六品,“乡品”二品;尚书郎官品第六,例以“乡品”二品之人充任。[18]
顺着这一思路,我们还可稍加补充。陆机上疏推荐贺循、郭讷时,首先强调了他们的身份是“历试二城”的“武康令”和“前蒸阳令”,也就是都有着为官的经历和政绩。最后的结论是,从“才望资品”综合来判断,贺循可以入朝任尚书郎,郭讷可为太子洗马、太子舍人。此时如果将这里的“资品”理解成“乡品”,那就成了根据“才望”和“乡品”,可以任尚书郎或者太子洗马、太子舍人,这显然不符合官职迁转之际要求的“资”了。而“武康令”和“前蒸阳令”的经历正是两人的“资”。
再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不考虑任官经历和从政成绩而获得官职的,只有起家官,这时倒是要把“乡品”作为重要的参考标准。但是很显然,尚书郎或太子洗马、舍人对贺循、郭讷而言,并非起家官,从而反证此处的“资品”不可能仅仅只是“乡品”。
所以如果从当时的任官习惯来看,这里的“资品”并非“乡品”,而应该是官资和“乡品”的连称。这样理解才符合陆机的本意,也证明张先生的论断是正确的。
以上从史料的分析入手,对“资品”的含义进行了分析,结论是这一词汇在当时的语境下并不能替代中正的品第亦即“乡品”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