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联系作者,加强协作
作者是出版社主要的依靠力量,出版工作是在作者不断地提供他们的作品的基础上进行并得到发展的。同时,出版机关掌握着国家的出版物质力量,作者的劳动成果必须通过出版工作才能成为产品,发行到人民中间去。出版社和作者之间关系应该非常密切,互相支持。团结和组织作译者的力量,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做好组稿工作,是做好出版工作的关键。
出版社应该广泛地团结作者的力量,无论对那一个学派和那一个流派,无论对专业和业余,无论对老年作家和新生力量,都应该同他们密切合作。人民的出版事业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出版商的区别在于我们的出版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人民服务,而作家是出版社直接服务的对象,因而不能把出版社办成“衙门”,高踞于著作界之上,而是应该为作者提供有利的条件和有益的意见,帮助他们解决在写作中遇到的困难,提高书籍的质量。
为了作好组稿工作,出版社应该掌握学术界、文艺界和各方面的作译者的基本情况,积极进行工作,逐步把一批基本的作者和译者团结在自己的周围,成为自己工作的支柱,并且要经常注意发现人材,培养新生力量。出版社和作者的关系,不是单纯地接洽稿件和稿费,而是应该多同他们交流国内外学术和著作界情况,讨论问题,听从他们的意见,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以便改善自己的工作。要使他们感到出版社是自己的出版社,经常来往,必要时要召开作者的座谈会。要有计划安排总编辑和编辑人员轮流外出,加强同作译者联系和组稿活动。
要尊重作者的劳动。对作译者的书稿要认真审读,及时处理,不能采取官僚主义的态度,任意积压。退稿应经总编辑或副总编辑审查同意。需要修改的,应及时同作者磋商修改。必要时应聘请社外专家帮助审阅书稿,或由编辑部邀请作者本人共同座谈讨论,帮助作者进行修改。
为了做好组稿工作,开辟稿源,出版社必须同各学术研究机关、文艺团体、大专学校以及有关的领导机关和业务部门加强联系协作,了解他们的研究和写作计划,把出版社的选题计划和他们的工作密切结合,某些重点书稿和一些需要相当大的人力才能完成的重要读物,应通过有关领导部门动员组织力量来进行编写或翻译。出版社应当争取参加学术界的活动,参加他们的学术讨论会,必要时主动召开协作会议,交流情况,使出版社的工作和学术文艺工作部门的研究写作活动密切结合起来。
加强同读者的联系。出版社要建立同读者联系的制度,指定专门的机构或专人负责同读者的联系工作,采用座谈会和访问等方式,了解读者对出版物的反映和要求,并要重视和处理好读者来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