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填写卡片说明

附:填写卡片说明

本卡片每一种图书填写一张。丛书、文库、全集、选集作为一种,其中分作单行本出版的,仍应分别填写卡片。

卡片一律用白纸按照附去的样张的尺寸和格式自行翻印,尽可能用打字抄写,如用手写,字迹必须清楚。

每种图书卡片均一式三份,一份由填写单位保存,二份送文化部出版局。

填写格式说明如下:

(1)图书按通知的规定分为A、B、C、D四类,填写在书名上方的img内。

(2)分类号,按版本图书馆编的“1959年全国总书目”的分类填写,不必分得很细,分到第二级就可以了:如逻辑学填45,中国历史填12.3。

(3)出版单位应填写最新版本版权页上所载的出版单位。例如用作家出版社名义出版者,此处即填写“作家出版社”,不填写“人民文学出版社”。又如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前四种应写“神州国光社”。

(4)图书名称应写全名,修订后改变书名的用新名,但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名。翻译书籍应注明书名、作者的原文。

(5)分卷出版的大部头书,填明至1960年底已出卷数(如“马恩全集”已出五卷等)。

(6)除封面外,包含里封面、序文、目录等在内的实在面数。

(7)图书未经修订的:填初版年月;已经修订的填最新修订版年月,在备注内注明初版年月。

(8)内容提要一栏,只限B、C两类书须要填写,A、D二类书不必填写。内容提要希望写得简明扼要,最多不要超过二百字,一般可用原书上已有的内容提要,也可以作必要的增删补充。

(9)因内容错误,正式停售处理的D类图书,填写卡片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通知停售的时间,以及经过那里批准停售或由出版社自行决定通知停售的。

(10)凡内部发行的图书,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内部发行和内部发行的范围。

(卡片式样略)

(据文化部出版局编《出版工作文件选编(1958—1961)》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