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题计划问题
2025年09月26日
(二)关于选题计划问题
1.长远规划是不是每个出版社都能做?可以改得灵活些,不要求每个出版社都订出很完备很具体的长远规划。要根据不同条件,可简可繁,可订比较全面的规划,也可以只订某几类书的专门规划。时间可长可短(原条文中二、七年、十二年字样可删去)。长远规划,要报上级领导机关审查批准。
2.不同出版社订长远规划,内容应各有所侧重。
3.不仅要把出版社的规划纳入有关部门的研究计划,也要把研究部门研究计划的有关部分纳入出版社的长远规划。
4.选题计划应强调走群众路线,吸收各方面的意见。要体现学术研究成果,并起到推动作用。
5.年度计划,一方面是长远规划的具体化;另一方面也体现当年的实际需要情况,这个方面也要提一下。年度计划,也要容许修订调整。
6.“年度选题计划”的名称,可改为“年度出书计划”。现在出版社的年度计划,有“年度选题计划”(实际上是约稿计划,现在有的出版社做,有的不做);“年度出书计划”(一般出版社上报的都是这个计划);“年度发稿计划”(内部的,不上报);“年度出版计划”(只有数字指标,规定要上报的),很乱。现在可以把“年度出书计划”(包括原来只有数字指标的出版计划)规定为要上报的计划,其他一些计划由出版社自己决定,作为内部工作计划,不必上报。至于“年度出书计划”的格式和具体办法,可由文化部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