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编印毛主席著作单篇本的问题复山西省文化局的信

*文化部关于编印毛主席著作单篇本的问题复山西省文化局的信

(61)文出胡字第351号

(1961年4月7日)

你局1961年便字003号来文中说:“目前我省有些县为了满足干部学习毛主席著作的需要,自排自印了一部分主席著作单篇本,即:《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时局和我们的方针》等文件,这样自排自印,并让新华书店公开发行的办法是否妥当?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态度?”等等。我们认为,出版毛主席著作,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地自由编印,容易产生印刷错误、版本混乱的情况。因此你省有些县自排自印一部分毛主席著作单篇本,并让新华书店公开发行是不妥当的。

毛主席著作的出版发行工作,是我国出版事业中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出版社、书店一向十分重视,优先供应纸张,尽可能满足读者需要。但因全国人民热爱毛主席著作,需要量十分巨大,在某些地方、某一时期仍有可能出现不能及时供应的情形,在学习急需而书店又不能供应时,可由省(市)宣传领导机关批准,编印活页文选,分配给机关、团体、学校内部使用。但须在领导机关的监督下切实作到:(一)保证出版印刷质量,不得有任何校勘和印刷装订错误;(二)只能供机关、学校等内部学习使用,不得交新华书店公开发行。请你处对你省某些县自排自印的毛主席著作单篇本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校勘错误或其他问题,请即作适当的处理。经检查后认为没有问题的书,可以根据需要,在机关、团体、学校内进行有计划地分配,以后各县不得再随意翻印毛主席的著作。

(据文化部出版局编《出版工作文件选编(1958—1961)》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