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切实加强计划发行合理分配图书的通知
(61)文出胡字第1298号
(1961年12月11日)
由于出版用纸供应不足,出书减少,使大多数书籍不能充分供应,有许多读者买不到必需的书籍。这种供需之间的差距估计在短期间内不易解决。在此情况下,除要求出版社努力提高出书质量、精打细算、更加有计划地使用纸张外,发行部门也应切实改进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千方百计缓和供需矛盾。为此,我部曾于今年4月发出通知,提出七项措施,现在各地正在积极贯彻,并已取得初步成果。
从发行方面缓和供需矛盾的根本办法是加强计划发行,而加强计划发行的中心关键,在于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各地区、各类读者需要,更加细致、更加合理地分配图书。目前,发行工作中各个环节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盲目性,对各地区、各单位、各类读者的需要,只有笼统的了解,缺乏细致的分析,对某些书的内容和特色还不够熟悉,因而出现了某些简单化的、平均主义的做法。这是加强计划发行的最大障碍,必须坚决改革,才能适应目前形势下的要求。现在根据图书发行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历年来实行计划发行的经验,对改进图书的分配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区分城乡、地区之间的不同需要。
城市和农村对图书的需要有很大不同,大中城市和小城市、这一地区和那一地区的需要也有不同,分配图书时应根据不同特点而有所区别。特别是严格区分城乡不同的需要,有重大的意义。某些仅仅在大中城市有读者对象的书籍,如果发行面过宽,必然会积压在小城市和农村书店里,造成浪费,而这些书在大城市书店脱销,引起供需关系紧张。为改变这种状况,今后应注意:
(1)内容比较专门或比较高深的学术著作、理论著作,供学术研究用的参考书、工具书,不适合一般干部和一般群众阅读的古籍、外国学术著作、外国文艺作品等,应只发中等以上城市,一般县城一律不发,更不应该发到农村书店去。有些对象更窄,印数更少的甚至只发大城市。个别地区对这类书籍确有需要(如景德镇需要画册)时,应视货源情况个别加以适当照顾。
(2)以农村读者为主要对象的年画、历书和各种通俗读物(包括通俗的思想政治读物、通俗文艺读物,初级中级的农业技术书籍)等,应优先供应农村;连环画在农村中拥有众多的读者,应有选择地供应;适合农村需要的通俗的工业技术书籍,应视农村需要情况发一部分给农村。
(3)以专门技术人员或研究工作者为对象的专业书籍,要优先供应设有该项专业的地区。对于没有该项专业的地区应该少发,甚至不发,如有个别读者需要可以邮购。
(4)今后如果某些书发行范围放得过宽,发到了不合需要的地方,应该允许退回,或者由省、市、自治区书店组织调剂;如果发行范围掌握过严,应该发的地方没有发,应在重印时补救,以求各类书籍的发行范围尽可能合理。
(二)按对象计划分配和门市自由选购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根据书的内容按对象优先供应,可以使书籍分配比较合理。急需的读者首先得到满足,是贯彻计划发行的一项重要措施,这种做法受到读者的欢迎,特别是图书馆和资料室更感到满意。但是如果分配的范围过宽,品种过多,把不必要实行计划分配的书也拿到机关、团体里去分配,就会发生相反的结果(刺激需要,增加人为的紧张)。为了改进书籍的合理安排计划分配与自由选购,应注意:
(1)什么样的书需要采取有计划分配的办法,什么样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优先供应的便利,要根据书的内容、单位和个人的情况具体分析,既要保证重点,又不能一律对待。对于重要的公共图书馆所需要的各种书籍,可以优先供应;对于一般机关、团体,分配的品种应只限于必需品(指定的学习文件对于指定的对象是必需品,学术著作对于有关的学术界人士是必需品,专业书籍对于有关的专业人员是必需品,诸如此类),不问需要程度如何,按单位平均分配、按职位和级别平均分配等等做法,必须坚决改变。计划分配,保证重点,仅仅是一种优先供应的做法,读者可以拒绝接受不需要的书籍。以计划分配为名,实行变相的强迫摊派,必须严厉禁止。
(2)除了一部分书籍必须优先供应某些单位和个人外,大部分书应放在门市部让读者自由选购。有计划的分配和门市零售的比例要看书籍的内容和到货数量的情况,分别确定。某些重要的专业书籍到货极少、对象明确,为了保证重点可以多数分配,少数零售。一般的书应以门市零售为主,少数分配,如文艺作品除分配给图书馆和专业人员一小部分外,多数应放在门市部零售。凡公开出售的书籍都应该有适当数量放在门市部零售,门市部一本也没有,全部由“内柜”销售的作法是不妥当的。门市零售不应该采取不卖给外地读者、一个人一次只准买一种书等等限制的办法。
(3)目前,各销货部门往往留下一部分书籍作为特种储备,在平日,只卖给确实急需的人;遇到节日,拿出一部分供门市零售。这样的做法,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如果保留的品种和数量过多,层层储备,则会人为地增加图书供应的紧张。建议今后除了大中城市由市店统一保留一定数量的此类储备外,其他各销货部门一般不要再留储备,售完为止。
(三)加强邮购业务
由于有些书的发行地区缩小,有相当数量的书只发大中城市,甚至只发一二十个大城市。这种作法,可以保证大城市中重点单位和重点读者的需要,但中小城市中某项专业的研究工作者以及下放到基层的知识分子,将更难买到他们所迫切需要的书籍。开展邮购业务可以补救这方面的不足。开展邮购业务是加强计划发行的一项措施,是图书发行工作中实行计划分配、保证重点这种做法的一个补充部分。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应创造条件准备开办邮购业务。建议上海和有条件的各省、市、自治区新华书店考虑加强此项工作;某些有条件的出版社亦可办理邮购,切实为个别确有急需而在当地书店无法买到所需书籍的读者服务。
各发货部门对办理邮购所需的货源应适当重视。
为使读者了解出版情况,应定期编印以全国性出版社所出书籍为主要内容的新书目,建议县以上书店的门市部经常在显著地位公开陈列这份新书目和我部出版事业管理局版本图书馆编印的《全国新书目》,以备读者参考。各出版单位要注意定期(例如每季每年)编印目录。
(四)加强调查研究和改进同各方面的联系协作。
改进图书发行工作、防止分配工作中的盲目性的关键是加强调查研究,了解读者,熟悉书籍。现在发货、销货工作中平均分配等毛病的产生,主要由于对读者需要情况和对书籍的内容均缺乏具体的了解、细致的分析。为了层层做好书籍分配工作,使分配工作做得更加细致、更加切合实际需要,必须加强对读者需要情况的调查研究,并努力熟悉各种书籍。
(1)发货和销货部门应不断收集和积累关于各类读者分布情况的资料,加强同专业部门的联系,了解各专业人员的分布状况和需要书籍的特点(各类调查事先应经上级党委的审查批准,只收集可以收集的资料,绝密的资料决不要收集,一般的带有机密性的资料应有专人妥善保管)。
(2)在书店内部要上下通气,发货部门应经常征求销货部门的意见,销货部门应及时反映读者意见和供需情况。除了印数很少、对象明确、需要情况已经掌握的书籍发货部门可以主动分配外,一般书籍如时间允许,仍应按过去的办法,发订货目录调查需要。但订货目录应视各种书籍的发行范围分发,不能一律普发全国。
(3)出版社应帮助书店熟悉各种书籍,向书店具体介绍每种新书的出版意图、内容和读者对象,对书籍质量的介绍必须实事求是,最好能指出这一本书区别于其他同类书籍的特色。书店应和出版社共同研究书籍的发行范围、分配方案。在印数不够分配时,出版社更要协助书店的发货部门研究压缩发行范围保证重点的办法,书籍印数由出版社决定,书店应负责向出版社反映读者需要情况,出版社应认真考虑书店的意见。
上面几条意见,请各省、市、自治区文化(出版)行政部门研究后按照当地情况布置所属单位执行。新华书店总店和中央级出版社,应参照这些意见并结合自己的经验认真改进工作。
(据文化部出版局编《出版工作文件选编(1958—1961)》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