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租型印造的课本和书籍不涨价的意见复江西省文化局的信
(61)文出胡字第1341号
(1961年9月14日)
关于课本和书籍定价问题的来电收到。
近年来课本和书籍的用纸质量下降,我们意见,书价不宜再提高,因此,建议租型印造的课本和书籍不涨价。因为纸张提高价格以致出版社发生亏损,请你局向省人委请示,可否批准出版社将此项亏损列入事业费预算中,予以拨补。最近上海和东北有些纸厂已在试制薄纸,经出版社和报社试印,基本可用。也请你局与省轻工业厅和造纸厂联系,能否试制薄纸,降低纸张的克重,以相对地抵消一部分因纸张涨价造成的损失。并请督促出版社改进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力求降低成本,减少亏损。
至于本省自编课本和省版书籍的定价,可由你们自行决定。但地方版课本定价也不宜与中央版的相差过大。
(据文化部出版局编《出版工作文件选编(1958—1961)》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