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定期汇报课本出版情况的通知
(61)文出胡字第533号
(1961年5月9日)
为了沟通课本出版工作情况,及时向中央有关部门汇报工作中的问题,争取上级机关的领导和支持,从1959年秋季开始,关于中小学课本出版情况,我部均曾布置专门的定期汇报,并将各地情况汇编后报送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这样作,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推动做好课本出版工作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今年秋季中小学课本的出版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由于第一季纸张生产情况不佳,更增加了困难。希望各地继续去年的做法,于每月五日前向我部汇报课本出版情况,以便继续争取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协力作好课本出版工作。
汇报的内容,除提出当前课本出版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外,应包括下列各项资料:
1.课本总需要量(册数);
2.除去存书和回收旧课本后必须出版的数量(册数和用纸数量);
3.已出版册数和在印制中的册数;
4.尚未付印的册数和用纸数量,未能付印的原因;
5.课本用纸到货情况,白纸、半漂白纸和本色纸的比例;
6.课本用纸尚缺多少,缺少的原因。
今年出版用纸比去年减少,学生人数又有相当大的变化,作好秋季课本出版工作的首要一着,是核实学生人数和招生人数,精确计算需要数量。我部曾审查了若干省、市的课本出版计划,认为有些地方指标偏高,可能造成浪费,曾于4月3日以文出字第339号函请河北、广东、河南、四川、宁夏、辽宁、湖南、甘肃等地重新核实需要情况。其他地区亦应不断核实需要,力求避免浪费。在第一次向我部的汇报中,请再申报经核实后的课本出版计划。
为了保证课本出版工作,曾规定课本用纸,专纸专用,务请各地严格遵守。
请各地收到此文后即向我部报送今年秋季课本出版情况的第一次汇报。今后每月汇报,必须及时,以便中央有关部门迅速了解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
(据文化部出版局编《出版工作文件选编(1958—1961)》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