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对作停售处理的书籍认真进行一次复查的通知
(61)文出胡密字第906号
(1961年7月1日)
在去年下半年整顿出版工作和检查书籍质量的过程中,中央一级出版社曾经将一部分书籍陆续作了停售处理。在这些书籍中,有些宣传了修正主义观点,或者泄露了国家机密,有些发生了严重涉及现实政治问题的错误。为了防止错误继续流传,在报请上级领导机关批准后,把确实发生严重错误的书籍作停售处理,是完全应该的。
但是,我们也发现有些书籍作停售处理,是不恰当的,甚至是错误的。作了不恰当或错误处理的书籍,大体有下面几种情况:
第一,有些书籍,停售的理由十分牵强,出版社所提出的理由,不能作为停售的根据。例如,石油工业出版社的《中东石油资源》(石油工业出版社编),这本书比较系统地介绍了中东地区石油资源分布的状况,也揭露了帝国主义对中东石油进行掠夺的罪恶事实。但出版社的检查意见却认为:“书中把美帝侵略中东单单说成是垄断集团”,而没有提到杜勒斯、艾森豪威尔等人的名字,这是“政治错误”,应停止发行。这种理由,显然是不能成立的。又如,地质出版社的《脊椎动物的进化)》(美国柯柏特著),对古脊椎动物的进化,作了比较生动、通俗的论述,是一本有相当参考价值的学术著作,出版社因为发现书中有“澳洲黑人是最受限制的可能也是现代人中最原始的”(第269页)这么一句话,就认为是“政治错误”,作了停售销毁处理。如果书中仅仅有上述这样一句话而没有其他政治错误,这本书是不应该停售的。地质出版社的《地质学简史》(苏联齐霍米罗夫、哈茵著),这本书的第141页有:“当然,在人民民主国家成立后的极短时间(5—10年)内,很难指望在地质学领域中取得特别巨大的成绩……”,这一段话,被认为是对我国的成就估计不足;在这本书的206页上,谈到了“李四光从1920年起是北京大学的教授,是中国古生代、第四纪冰川作用的遗迹及华南地质构造的著名研究者。1928年,李四光在新成立的中央研究院中组织了地质研究所,担任它的第一任所长。1929年,李四光刊布了他的巨著《中国地质学》……”等情况,因而被认为是大量报道了李部长的职务和岗位,泄露了首长的秘密,出版社根据上述情况,就把这本书作了停售销毁处理。上面这些书的停售和销毁,很明显是错误的。
第二,有些书籍,仅仅是部分章节或个别段落有一般思想性错误或理论错误,并不涉及现实政治问题,不应该停售,更不应该作停售绝版处理。如科学技术出版社的《自然发展史》(裴文中著),这本书把生物演变和社会发展的加速和迟缓,都看作“是因为地理环境的关系”,认为“生物演变与社会发展二者不同的地方,仅仅是需要的时间长短不同”(第21页),这在理论上当然是错误的。但这本书介绍了一些关于自然发展和人体形态发展的知识,还不失为一本有用的知识读物,出版社把上述理论错误看成政治错误,作了停售处理,显然是不对的。又如,纺织工业出版社的《棉纺实验教程》(苏联柯柯林著),其中引用了笛卡尔的这样一句话:“对我来说,科学工作上最大的快乐不是在于听取别人的意见,而是始终力图创作自己的东西”(第150页);在谈到如何选择研究题目时,又说:“最好是研究自己主动选定的题目,而不是由别人所指定的题目”(第153页);此外,这本书还说:“想象力不仅是艺术创作的泉源,并且是科学创造的泉源”(第152页)。这些说法有片面性,在某种程度上表现了资产阶级科学研究的观点,但还不是政治性质的错误,没有停售的必要;出版社认为应该停售而且要作绝版处理,显然也是不妥当的。还有一些介绍资本主义国家科学技术情况的书籍,如水利电力出版社的《原子能发电厂》(西德明辛格尔著),建筑工程出版社的《工业建筑的设计和定型化》(波兰伊·基谢尔著),冶金工业出版社的《独居石与锆英石选矿》(张勋兆著)等,被认为不加批判地介绍甚至宣扬了资本主义国家的成就,因而作停售销毁处理。其实,这些书籍,有的是资本主义国家学者的著作,在“出版说明”中已经指出其观点错误,只是为了介绍其技术才出版它(如《原子能发电厂》);有的仅仅是某些提法上表现了资产阶级观点。这些问题都不是什么现实政治错误,可以售完为止,如果参考价值不大,以后不再版就行了,根本不必停售,更不应轻率加以销毁。
第三,某些翻译书籍,内容专业性很强,读者面较窄,其中错误观点又是局部性质的,也可以不必作停售处理。如人民卫生出版社的《苏联保健事业四十年)》(苏联科夫里金娜主编),其中有的地方宣扬了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精神(如说“没有对人类的爱,就不能成为一个好医生和好护士”,第53页);有反对一切战争的和平主义倾向(如说“协会理事会再一次确表其对战争的憎弃,并号召一切红十字会……为建立和保持各国和各民族间的持久和平而工作……”,第404页)。但这本书系统地介绍了苏联建国以来保健事业的发展情况,提供了大量资料,对我国保健事业机关和工作人员说来,不失为一本有用的参考书籍,可以继续发行,不必作停售绝版处理。还有一些翻译的专业书籍,其中有些地方宣扬了一长制的作用,强调了物质刺激,如石油工业出版社的《社会主义石油工业经济》(苏联杜纳耶夫著)、煤炭工业出版社的《矿山企业生产组织与计划》(苏联莫洛佐夫著)等,这些书籍如果内容对专业部门有参考价值,可以继续出售和再版,如果参考价值不大,可以售完为止,都不必作停售处理。
第四,有些书籍,虽然有局部性的政治错误,但其内容还有一定参考价值,可以改为内部发行或修订后再版发行,不应该简单地停售了事或停售绝版的。如法律出版社的《反对现代改良主义和修正主义关于国家问题的理论》(苏联维·齐希克瓦节等著),书中有个别地方把社会主义国家对外政策的目的说成就是和平共处(第156页),认为在许多人民民主国家中,社会主义革命是以和平方式取得胜利的(第6、85页);但全书在国家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还是正确的,作者引证的材料相当丰富,具有一定参考价值,这本书可以作为内部发行。人民卫生出版社的《防痨医师进修讲义》(中国防痨协会总会编),书中虽有“饥饿可以增加结核死亡率,而战争是造成饥饿的最大原因”(第84页)这种错误意见,但全书对防痨知识的讲解比较系统,对实际防痨工作和传播卫生知识都还是有用的,此书经过修订仍可出售,不必作停售绝版处理。又如,中国戏剧出版社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讲座》(苏联古里叶夫主讲),这本书的绪言中有一句话,错误地把南斯拉夫列为社会主义国家(第2页)。本书对我国表演艺术工作者说来仍有参考价值,可将存书收回后,改印一页补上(删去绪言中“南斯拉夫”字样)继续发行,不必作停售处理。地质出版社的《地下水动力学》(苏联克里门托夫著),其中推荐和引用了右派分子×××的著作和公式(公式本身并没有错误)。这本书如果在技术上确有参考价值,再版时可将推荐和引用右派分子著作和公式的地方作适当删改,继续发行,如果没有多少参考价值,可以售完为止,不再版,不必作停售销毁处理。
以上所举的例子,只是抽查了一部分中央一级出版社停售书所发现的问题,我们认为这种情况,值得引起所有出版社注意。决定一本书的停售与否,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应该极其审慎。让一本有严重政治错误的书继续流传,散布毒素,固然是有害的;但随便扩大停售范围,把一些本来可以不必停售的书作了停售处理,甚至轻率地将存书和型版加以销毁,也是极其错误的。这样做法,不仅会引起作者和读者的不满,在群众中产生不良的影响,并且也违反了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不利于科学艺术的繁荣。有的书籍,如果处理不当,甚至会造成对外关系上的某些被动。
为此,我们希望各出版社(地方出版社请各地文化、出版行政机关转知并督促),按照1960年11月29日中央宣传部通报批转各地党委宣传部的“文化部党组关于书籍中的政治错误和处理意见的报告”中规定的原则,结合书籍的内容和读者的对象,对去年以来作停售处理的书籍,认真进行一次复查,如果发现其中有不宜停售的书籍,应该报请上级领导机关批准后恢复公开发行或改为内部发行。经过复查改变了处理办法的书籍,请报我部出版局备案。
(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原件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