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出版社的领导

(十)关于加强出版社的领导

1.第一条,最好能根据“八字”方针的精神,规定得具体些,如最近二、三年,地方出版社不要再增设,有的还可适当合并;专、县出版社应撤销等。

2.第二条,“出版社出书任务的确定和修改”,任务可改为“范围”。

3.不仅年度计划,长远计划也要报主管领导部门批准。

4.关于“查禁”书,查禁改为“停售”。停售书一律报文化部批准,不容易做到,建议改为由主管领导部门批准(地方的由省、市委批准),报文化部备案。这一条最好订得更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