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选集》少数民族文字版翻译工作座谈会小组讨论中提出的几个问题

《毛泽东选集》少数民族文字版翻译工作座谈会小组讨论中提出的几个问题[1]

一、少数民族语文在翻译过程中,对吸收的外来成分,其来自外国语的同来自汉语的,要不要区别对待?有人认为汉语与外语的关系是国际问题,而少数民族语词与汉语的关系是国内问题。在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中,各民族人民在政治和经济方面过着共同的生活,在文化生活方面也有着许多共同成分,这必然影响到彼此的生活和语言,这是不同于汉语与外国语的关系的,应该区别对待。对少数民族语文日益多地吸收汉语的有用成分的现象应积极扶植其发展,否则会脱离民族语文的现状。

二、在翻译审订过程中,为了保持原文的逻辑关系,分句与分句的次序不能调动,但有时如不调动,从整体上来看,译文意思就不够清楚。因此,对原文的分句结构有时必须加以调动。对这种调动大家的意见不一致,有的认为原文中分句与分句的关系是逻辑关系,不能调动。也有的认为正是因为它是逻辑关系所以更需要调动,因为不调动民族语文读者就不能正确领会它的正确涵义。如“必须清醒地看到,内战的危险是十分严重的,因为蒋介石的方针已经定了”(1125页左2行),这里“必须清醒地看到”的是“内战危险是十分严重的”,如果不倒,重点可能变成“因为蒋介石的方针已经定了”。

三、对于虚词的处理,很难掌握,有些虚词实际上并不“虚”,有些在民族语文翻译时,以单词和语尾变化同时表示,但在译文中显得很罗索,有些同志认为可以只用语尾变化表示。

四、汉语没有用敬语和尊称的习惯,在翻译过程中我们也没有用,但有些人提出要用,到底用好还是不用好,也值得进一步研究。

五、有的同志认为主席的文章虽然是通过汉语来表达的,与汉语文有密切的关系。但是,主席文章的风格和汉语的一般特点不能混同,应区别对待。属于主席文章风格的要尽量表现,而汉语文的一般特点不一定要保持。

六、汉语中的有些同根词,在有的民族语言中一般用一个词表示(如“谈判”与“会谈”,“改造”与“改变”),或以一个词的不同词性表示(如“改革”与“改良”,前者以名词表示,后者以动词表示。“政治”与“政策”,前者一般都以形容词表示,后者以名词表示)。为了准确表达这个词根词各自的概念,在处理上要不要分化?对这个问题,主要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目前已经习惯了的就不必分化,而且这些词的用法和同其它词的搭配一般都有各自的习惯,在句子中上下文联系起来其不同的涵义都能够区分,不致混淆。而另一种意见认为需要分化,主张不同的概念要用不同的词来表示,而分化最好的办法就是借用汉语词。

七、少数民族语言中的外国语借词,应如何对待,有的主张全部废除,改用汉语借词。有的主张其已为群众所熟悉的,可以保留,不熟悉的用汉语词代替。对目前保留的外语词,是暂时现象,还是长期存在,也有争论。有人认为像“共产主义”、“社会主义”这些使用频率很高的词,把外语词改用汉语词群众掌握也很快。但另外一种意见认为,正是因为这些词特别常用,群众已经熟悉,就不需要改。

八、借词一般借单词的多,借复合词(或词组)的少,借名词的多,借动词、形容词的少,借连词、副词的更少,这是不是一种规律?在这个问题上有不同的认识。

九、关于借词的使用,有的同志认为一般要服从民族语文的内部规律(主要是指词尾和词形方面的变化),这样词义才清楚,词的使用才灵活,才富有生命力,才有助于借词的巩固和发展。但有的同志认为这种提法不正确,民族语法规律也是可以改变的,借词如果加附加成分就会增加借词的音节,影响到借词读音的准确性。

十、同我国邻近的东方各国的人地名,有人主张一律改按汉语普通话语音拼写,这样在国内交际上方便,用国际语是将来的事,到时可和汉语同时过渡。但也有人主张名从主人。

(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原件刊印)


[1]《毛泽东选集》少数民族文字版翻译工作座谈会的主持单位与召开时间等均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