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的通知
2025年09月26日
文化部关于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的通知
文出胡字第322号
(1961年3月31日)
我部接到国家计量局发来的“关于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的通知”。节录如下:
从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以后,很多部门在各级党和政府领导下对于贯彻执行这个命令作的较好,取得很大成绩,但亦有一些部门贯彻得不够彻底,特别表现在计量单位名称的统一问题上,注意不够,……如今年(1960年)9月份签订的“中国几内亚贸易和支付协定”中,含金量的计算仍用“公分”(应用“克”)名称。又如《贵州日报》即有在同一文章中:既用“米”,也用“公分”,“公厘”(应用“厘米”“毫米”)。……为了使我国计量制度、计量单位名称迅速趋于统一,除各级计量部门应加强这一方面工作外,请各部门采取如下措施:
“1.各部门所有的正式文件,凡涉及到计量制度的地方,都要一律采用国务院1959年6月25日的命令所公布的计量单位名称。
2.文教部门、新闻出版机关,凡出版和发行的书籍(尤其是教科书)、报刊,在发稿和审稿时,都应注意统一计量单位名称。
3.各部门对计量制度,特别是计量单位名称的贯彻,应在本部门内作出具体的规定,并进行宣传,使广大职工能够逐渐熟悉应用。”
以上通知,希望各出版社认真注意,在编辑加工工作中予以贯彻。过去有些出版单位在与印刷厂的业务往来中,习惯采用英制,也应遵照国务院命令(见1959年7月2日《人民日报》)统一改用国际公制。
(据文化部出版局编《出版工作文件选编(1958—1961)》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