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发行《毛泽东选集》第四卷(英文版)的补充通知
(61)文出齐第645号
(1961年5月27日)
关于《毛泽东选集》第四卷(英文版)的发行工作,我部曾以(61)文出胡字第453号通知,向有关省、市出版局、文化局(厅)作了布置,现再补充通知如下:
一、(61)文出胡字第453号通知指定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沈阳、南京、杭州、济南、武汉、长沙、郑州、南昌、成都、重应、昆明、西安等十六个城市为发行城市。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已于5月1日开始发行,其他十三个城市现已陆续发书,当地书店收到该书并请示党政领导后即可开始发行。十六个城市的分配数见附表。
二、(61)文出胡字第453号通知规定:“英文版《毛泽东选集》初版印数有限,应尽先保证访华外宾、外国驻华人员、外国留学生以及外侨的需要;一律放在门市任上述人员自由选购,不要送上门去。对国内机关、团体、学校和个人,在优先供应在华外国读者的需要以后,才供应确实需要的,并可先行登记,待再版出书时再供应。因为此次英文版《毛泽东选集》的出版,主要是为了供外国人研读毛主席著作,主要不是为了向学习外语的学生提供外语读物。这一点要向国内读者说清楚,注意态度不要生硬,不要引起读者不满。”现在根据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发行的情况和外文出版社出书情况,可以开始向国内部分读者供应。供应对象限于外事部门和工作上确有需要的机关、团体,对一般读者,仍不供应(外文出版社将出版《毛泽东选集》第四卷英文版简本和单篇本可以供应)。如国内读者购书过多,超过供应数额半数时,应加控制,以备今后供应外国人的需要。国内机关、团体、学校或个人购书赠送外宾一律不供应(可向机关、团体说明系文化部的规定)。
三、十六个城市以外的城市,如有符合上条规定的读者向书店要求购买《毛泽东选集》第四卷(英文版),书店可将其需要登记下来,然后开列名单和需要数量向外文发行所添货,由外文发行所在审核后发货,供应指定的读者,不在门市部陈列出售。
附件:《毛泽东选集》第四卷(英文版)十六个城市的分配数字(略)
(据文化部出版局编《出版工作文件选编(1958—1961)》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