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针任务问题
2025年09月26日
(一)关于方针任务问题
1.现在的方针任务似乎只是针对中央几家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出版社说的,没有把科技出版社、地方出版社概括进去,对工农通俗读物强调不够。主张:(1)增加普及生产技术知识,促进生产事业的发展。(2)在第一条后面,仍保留原稿所说的“不同出版社应根据这个基本任务规定自己的具体任务”字样;还要说明地方出版社要注意出版有地方特色的通俗读物,或者考虑仍保留“三化”方针的提法。(3)有的同志主张把普及问题专列一条。(4)可考虑加培养人民道德品质(如文艺书)。
2.第二条“二百”方针后面列举的几类书籍,内容和文字都要斟酌,不要平列,应有区别,第一种是应“积极出版”,但第二、三种,只能说“也应该注意出版”或“也要重视”。
3.贯彻“二百”方针,应强调一下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关于政治界限问题,可明确提出不违背六条标准。“推陈出新”,注意继承遗产的字样还应保留。
4.应有一条说明书籍同报刊都要配合政治任务,但又有所区别,不能要求书籍同报刊一样及时配合。这几年来,在如何配合中心任务方面,出了一些问题,应针对这种情况说一说。此外,如汇编文件和报刊文章,很乱,应提出一点原则性的规定。繁荣群众创作是否可以增加进去。
5.方针任务中,强调质量第一,保证质量的精神不够。是否可明确提出“质量第一”的原则。提高质量,还要注意从我国现有学术水平出发。
6.群众路线一条,似乎只讲组稿的群众路线,面窄了一些。此外,这一条应保留“开门办社”的口号,这也是几年来经验的总结。
7.关于出版社的性质(如思想机关、学术机关等),可考虑仍列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