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出版局关于“商务印书馆外国哲学、社会科学书籍发行办法(试行)”的批复
(61)出发字第4号
(1961年6月10日)
商务印书馆:
你馆(61)商经字第122号函及“商务印书馆外国哲学、社会科学书籍发行办法(试行)”,经我们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同意按所提的发行办法,开始试行。
二、公开发行的,通过新华书店门市零售部分,由你馆直接和省、市、自治区书店和指定零售书店联系,进行分配、发货工作即可,不必再经北京发行所转发,这样也可以减少手续,而且有利于统一安排和掌握。
三、发行办法中提出的公开发行与内部发行的原则,在执行时请慎重掌握;特别其中第(5)项,还需进一步研究。
四、第三节“供应原则及具体安排”要注意灵活性,避免简单化的处理。文中有些地方限得过死的,请根据此项原则考虑修正。
五、此办法根据以上意见修改后,由你馆和北京发行所联合通知各省、市、自治区新华书店执行,抄送出版、文化局(厅)。
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