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为执行中央关于书籍印数在一万册以上应事前审批等问题的通知
(61)文出胡字第1715号
(1961年11月24日)
中央一级出版社:
兹抄发中央批转文化部党组“关于保证学校课本纸张的数量和质量,合理分配1962年图书报刊出版用纸并建议进一步压缩报刊用纸的报告”,请研究执行。
遵照中央指示,今后不仅要保证学校课本用纸的数量,并且必须用白纸印刷。现我部正与有关部门商订专纸专用的办法,以保证学校课本用纸的数量与质量。为了保护青年一代的目力,今后出版儿童读物亦须注意纸张质量。目前有一部分儿童读物,连环画的纸张很不好,明年务必注意改进。
遵照中央指示,请有关出版社在编制明年出书计划时注意加强学校需要的各种参考书籍的出版工作。今年各科技出版社在出版大专教材方面取得很大成绩,但一般科学技术书出得太少,明年在保证出好大专教材之外,应增加一般科学技术书籍的出版工作。请商务印书馆注意外语字典和中、小学生用的汉语字典的出版工作,适当增加印数,以缓和目前十分缺乏字典、辞典的紧张情况(此项用纸,我部安排明年用纸时将适当照顾)。
遵照中央在批示中的规定,今后“一本书要印一万份以上的,中央级出版社须经主管领导机关批准;……要印十万份以上的中央级出版社须经中央文化部批准”,今后我部直属出版社出版的一般书籍、图片画册(课本除外)印一万份以上,非直属出版社出版的印十万份以上,不论初版或重印均须按此规定事先关送我部审批。送批时须附简要说明。送批工作最好与季度或月度出书计划结合起来,每季或每月报批一次,以简化手续。
1962年大专学校课本用纸仍由教材办公室安排;技工教材用纸,由劳动部安排。各出版社在编制此项出版计划时请径行与教育部,劳动部联系。
附:中央关于“文化部党组关于课本图书报刊用纸问题的报告”的批语。(略)
文 化 部
(据文化部出版局编《出版工作文件选编(1958—1961)》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