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作宾携女友田野调查风波
田野调查的范式,是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人类学对社会科学最大的贡献,惠及语言学、考古学、民族学、人类学、民俗学、历史学等,是一种使研究者走出传统“书斋”的“直接观察法”。早期人类学调查是“一个人的工作”。一阴一阳之谓道,男女协合或效果更佳。如以研究太平洋无文字民族而闻名的美国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Margaret Mead 1901-1978),就曾和丈夫一同前往南太平洋上的萨摩亚群岛(Samoa)研究萨摩亚人的青春期问题。一个人知识有限,夫妻协作,配合默契,可以克服长期野外生活的孤独苦闷及种种不便。在国外,此类事屡见不鲜,甚至单身男女同事相伴做田野调查也不罕见。问题是中国有中国的国情,况且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
1934年夏天,丁文江(字在君)就任中研院总干事。不久,即致函中研院史语所所长傅斯年,禁止研究人员外出调查时携眷同行。此令一出,立刻招致史语所语言组主任赵元任、专任研究员李方桂等激烈反对。赵元任是哈佛大学哲学博士,是研究汉语语言学的先驱;李方桂是芝加哥大学语言学博士,研究“非汉语语言学”的开山[1]。赵太太杨步伟的祖父是佛学大师杨仁山,李太太徐樱父亲徐树铮是北洋海军将领。这两对新派夫妻一向被视为神仙眷侣。
赵元任、李方桂反对“禁止外出调查携眷”令,甚至递交辞呈相威胁。面对两根语言学梁柱的坚强意志,傅斯年万般为难。按说,禁令若非出自他的主意,至少丁文江事先征求过他的意见。8月4日,焦头烂额的傅斯年致电考古组主任李济:“赵坚持弟须同意携眷调查原则;李(方桂)仍辞。弟毫无办法,乞兄主持。”李济自然不会接这个烫手的山芋,他回电傅所长:“二组(语言)事弟不便主持,若兄有何驱使自当遵命。”[2]最好的办法是睁只眼闭只眼,可这不是傅斯年的性格和做派。
遭受如此激烈的反弹,丁文江也始料未及。最后,他只得“与元任当面细谈两次,一切已有比较满意之解决”,“允将先前致史语所之正式函撤回”。
另一涉事者李方桂,原本有赴云南调查倮倮语的计划,因禁令改弦易辙,取消云南之行。丁文江闻此,8月29日即致函傅斯年,表明态度:
云南调查事,弟始终主张。其所以中途变计者,在兄方面以为借此调停,在弟方面则完全因为兄引“法律”,一事未了,不添事之原则而放弃。目前弟未进行者,(一)仍固尊重兄意;(二)不欲再使方桂发生任何误会。故如方桂肯行,弟依然赞成。否则弟不主张。[3]
直到9月3日,丁文江还向傅斯年谈起此事的后遗症:“彼允函方桂,力劝其不再辞职,望兄在平斟酌设法(元任云,适之拉方桂甚力,此恐不确)。”[4]当时,胡适为北京大学文学院院长,他力邀李方桂到北大任教,接揽刘半农病逝后遗下的“语音学讲座”教职。丁文江与胡适是朋友,越想越气,处境为难,竟“以去就争之”。后经中研院院长蔡元培斡旋劝阻胡适的行动,最后改请罗常培出任“语音学讲座”教职,事情才大体了结。
1935年,傅斯年视察第十一次殷墟发掘工地。从右到左:董作宾、傅斯年、李济(李光谟供图)
李方桂的云南之行也因此延宕至1940年春,他已不会再提“携眷调查”的旧话,只带了研究生马学良同行。他们到了云南的路南县尾则村。那次调查的资料,马学良于1941年写成毕业论文《撒尼倮倮语语法》,经过几年的补充完善,最终以《撒尼彝语》为书名于1950年由中国科学院出版社出版。后来马学良成为彝族语言文化研究的权威。倘若没有那次“携眷调查风波”,李方桂云南行的伴侣会不会是夫人徐樱?若是,马学良又将是另一番命运。此后,赵元任也未曾有过携眷外出做田野调查的记录。
殊不知仅隔一年,史语所风波再起。
1935年3月10日,史语所在河南安阳[5]侯家庄西北冈开始第十一次殷墟发掘,前后发掘了四座大墓,四百一十一座小墓,出土牛鼎、鹿鼎、石盘、铜盔、戈、矛等,石器、玉器多件,以及精美的象牙碗、鸟兽形仪仗等,所获极丰,震惊世界。
4月初,董作宾以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代表身份前往殷墟考古工地监察第十一次考古发掘。他是史语所元勋,是殷墟第一次大规模发掘的主持人,此后多次参加殷墟的系统发掘,并开始对甲骨文全面研究,提出甲骨断代的标准,主持了殷代帝王世系年谱等重大课题的研究。董作宾此次到工地,有些春风得意忘乎所以,竟携年轻女友熊海平同行,并同寓史语所安阳办事处。
4月9日,李济在得到梁思永关于此事报告后,立即回电,要求梁“维持工作站最小限度纪律”。[6]李济本意是木已成舟,只想把此事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可一石激起千层浪。史语所一组(历史)研究员徐中舒自安阳返北平,向傅斯年汇报了此事。傅怒不可遏,4月10日致电南京史语所,自请“革罚”,并请上报总办事处:
1935年4月熊海平在安阳冠带巷殷墟发掘团工作站(董敏供图)
中舒自彰返,始通知彦堂此行携女友往,并住办事处。弟汗流浃背,痛哭无已。追思本所风纪至此,皆弟之过,应即请革罚。弟今晚赴京[7],办理交待,并候惩处。乞陈在君、元任。[8]
傅斯年下“罪己诏”,大动肝火其来有自,[9]还引起过一场风波,他当然不愿史语所再生是非,授人以柄。
看到所长的“罪己昭”,考古组主任李济也于同日致函丁文江,揽咎于己,自请处分:
昨得孟真兄一电,弟为之惶恐万分,已托元任兄转呈,想已早在鉴中。惟弟对此事真相现在未得任何报告,详情如何,容探明后陈报,现在严重局面之演成,弟实不能辞其咎,孟真兄殆无责任可言,其理由如下:
(一)此时孟真如在假期中[10],代理所长职者,弟也;
(二)彦堂此行,孟真事先已表示反对,弟实允许之;
(三)此事之发生又在考古组之工作站,为弟主持之事业。
据此,则此不幸事件之责任,一切均应由弟负,孟真兄殆无责任可言。理合陈请准予免去弟考古组主任一职,并交付惩戒,以维院纪而儆效尤。[11]
董作宾始知闯下大祸,心有戚戚,当日也向傅斯年李济致电请罪,表达愧意:“宾因招待女同乡参观工作,致干本所风纪,无任惶愧,谨请即日辞职,以谢贤明。”[12]所谓“风纪”事,是4月7日午餐时的“闹酒”。夏鼐在日记中写道:
这次闹酒,与熊海平女士的在座有关。董先生原有糠糟之妻,这次又从北平带了女友来安阳玩,形同夫妇。可是王湘君背后说,这不是他的表嫂,他另有表嫂。徐中舒先生自谓是“萝卜干”。熊女士这时似在北平一艺术学院读书,酒量颇宏,大家闹着,想灌醉她,结果她没醉,别的人倒都喝得醉醺醺了。[13]
解铃还须系铃人。4月11日,李济致电梁思永:“请敦劝彦堂实时返京。”[14]风暴眼中的梁思永是殷墟工地负责人。4月12日和13日,他接连给李济回电,报告事件进展:“得知孟真、中舒、彦堂三人皆因孟真认为彦堂伴女友来彰参观有伤研究所风气而辞职,事件严重已成僵局,弟对此事‘真相’不可不说明”;“彦堂明早赴平,辞意坚决,决非弟力能挽留”;“彦堂与女友同行一事所引起之风波对工作站影响显著,到处都是不安与惶惑。故盼吾兄早日决定以后计划,如能提前来彰更妙。又研究所如决议挽留辞职各位,恐吾兄需亲往北平敦劝。”[15]
1934年董作宾(右一)与考古组弟兄,在安阳冠带巷工作站(董敏供图)
为安抚同人,稳住阵脚,李济4月14日再致电梁思永:“彦堂事正设法转圜。”
一时间,傅斯年、李济、董作宾以及梁思永都要辞职,史语所的“新学术”大业岂不中道崩殂?
总干事丁文江闻讯后,即展开了一系列的斡旋调解。4月11日,他先通过徐中舒说项:
兹奉上致彦堂兄一函,乞为转交。兄致孟真书有‘为彦堂终身幸福’云云,弟意,‘终身幸福’云者乃即终身工作之谓,有室家之乐不过工作必需之条件,本兄前书意,望兄善为弟等解释,使彦堂勿负气求去也。去岁弟反对元任、方桂挈眷旅行事,与此似异而实同,田野工作原系苦事,甘苦须大家共之,挈眷与携女友皆足使同事有苦乐不均之感,孟真谓为‘风纪’,实不如谓为‘风气’之为得也,一切统希兄善为说辞为荷。[16]
1934年熊海平的大学毕业照(董敏供图)
丁文江这封信点到问题的实质,“田野工作原系苦事,甘苦须大家共之,挈眷与携女友皆足使同事有苦乐不均之感”。这也就是一年前丁文江颁发“禁止外出调查携眷”令的真实原因。那时做田野,尤其是考古发掘,除了餐风宿露,生活艰苦,还得遭受地方势力官商勾结的排斥,盗墓贼的打击……所以在“前线”强调“官兵”平等,自有其合理性。
董作宾携女友的定性,“风纪”与“风气”一字之差,性质迥异。前者事关道德,后者仅涉舆情。事实上,董作宾离婚而恋上一女生已不是新闻。董原来的婚姻为父母之命,与钱氏结婚后因性情不合,双方均感痛苦,1934年12月23日即与钱氏协议离婚,共登声明于《中央日报》。
1935年1月6日,殷墟工地上的青年考古工作者潘悫给同事李光宇的信中也提到:“董先生结褵大典,同人有何表示?”[17]那时,同人便以为董作宾已经或者即将“结褵”。于是,董作宾看来,携女友并非偷偷摸摸的苟且之事,但似也许有些不便言说的原因,或双方还有一些尚待解决的难题,于是对外并未声张,仅以女友处之。殊不知这一来反而引起外界猜测,引发轩然大波。
丁文江一边劝说傅斯年、李济等人,一边开导董作宾。他在4月11日致董的信里,殷殷陈词:
昨晨接孟真来电辞职,济之卧病亦有书来引咎,今晨复由所转来兄自彰德所发灰电,孟真亦自平来,略悉一切经过。兹略就弟个人所见,为兄陈之。研究院为纯粹研究科学机关,对于其职员之私人行为无干涉之必要,且无干涉之可能。但职员行动牵设[涉]研究院时,则公私方面均应极端慎重,此原则也。持此原则以衡此次之事实,则兄招待女友赴彰德,事先当然应得孟真或济之同意;何况兄之女友又同寓彰德之办公所乎?孟真之所谓‘风纪’问题当即指此。孟真、济之皆极爱兄,恐兄不谅,故不肯相责而自引咎辞职,并非欲以此逼兄,此意兄当能知之。弟意,请兄善自反省,即致孟真、济之一函,对于事前未征同意,诚意道歉,则事即了。在中国目前状况之下,研究学术非有机关不可,求一相当之机关,谈何容易,任何人皆不可轻言辞职。弟当以此意告孟真、济之及元任。兹谨以之告兄,请兄幡然改图,勿作去意,勿以良友之忠言为逆耳也。[18]
丁文江又动员胡适出面说情。董作宾1923年入北大研究所国学门做研究生,正值北大文学院院长胡适大力提倡研究国学,两人遂有师生之谊。丁文江在4月13日致胡适的信中写道:
1930年代的丁文江(李前珍供图)
今天给你一个电报,请劝董彦堂勿辞。想已收到。现在我把有关系的函电都抄一份送给你,请你向彦堂解释。经过之事实本很简单。彦堂新与其夫人离婚,另外追求一个女学生。事前未向孟真和济之说明,就把这位小姐带到彰德去,并且住在史语所办事处里面。孟真知道就打电报来辞职(参观原电)。
此外的事实和我个人的态度,你看了抄件自然明白。我所要函请你向彦堂说明的:
(一)孟真对于他无丝毫的恶意。他(指傅斯年)本来是容易冲动的。他去年离婚的事,至今不免内疚,所以有这次的爆发,懂得他心理的人,很容易明白。
(二)我给彦堂的信,是与孟真、彦堂两方面找台阶下台,并非要责备彦堂。目前孟真的冲动已经大体过去,只要彦堂不辞职,我想就没有什么问题。
无论你如何忙,请你务必向彦堂解释,请他打消辞意。[19]
也许见木已成舟,此时董作宾遂心如铁铸,且打定主意择枝他就。他向丁文江申辩自己的行止,还对傅斯年犹有怨言。
4月24日,丁文江再致一封长信。声声入耳,字字在理:
适之来,得奉十五日手书,适赴申开会,遂未即复,惟请适之先致一书,劝兄以工作为重,并述孟真态度,想已入览。兹请再就兄书所言各点,略为申述如下,请兄平心静气,一细思之。
孟真以“携女友在办事处”相责,弟前书已言此乃“风气”问题,与“风纪”无关,此语孟真亦以为然。故兄来书所言在彰德住宿详情,当然不成问题。弟所不能已于言者,兄以为女友“往安阳参观,此是彼自己意志之自由,宾纵是好友,不能强携之去,更不能强止其行……此次偕同友人沿途招待,并介绍其参观……当然无请示上司得其同意之必要”。又云“招待远道参观之女宾……□之住冠带巷办事处者,此为发掘团主持人思永之责。……宾此行乃是代表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监察殷墟发掘工作,亦是客人,无权支配发掘团办事处房屋”,兄草此时当系盛怒未消。此时事过多日,仔细思之,当亦觉上列各语之不能成立。假如本院同人态度皆如吾兄,则凡本院同人之男女朋友均各本其“自己意志之自由”,不经任何人之同意赴安阳(或其他工作处)参观,兄诚思之事实上有是理乎?
允许住冠带巷办事处者诚为思永,然苟无兄之介绍,思永何以识某女士,何以而许其住办事处乎?
兄虽为文化机关代表,同时仍系本院职员,此次不管责任若何,兄固不能卸除也。
弟上函言之,兄前信所言当系情感激刺时所发。此时当亦未必坚持此意。弟为公、为私,不能不向兄解释,并非欲以此相诘责也。
至于兄与孟真个人关系,弟尚有数言欲为兄告。
第一、孟真为人极易冲动。冲动之时如火山爆发,自己不能制止。彼对于任何人(弟亦在内)皆是如此。并非彼系兄之“上司”而欺负吾兄。
第二、此次孟真之冲动是否合理,姑不具论:而其冲动乃系实情(彼之出汗等等,中舒及莘田均亲见之)。
第三、彼不函责吾兄而自引咎辞职,正因彼与兄私交较深之故。假如系吴定良而非吾兄,则彼必不肯引咎辞职。
关于最后一点,弟还有声明。兄等与孟真私交甚厚,平日形迹极端脱略,弟常引以为忧。因遇有公务时双方反因此而易生误会。弟每见遇有“上司”观念不应完全不顾时,大家皆只知顾全友谊,反之朋友平常忠告与所谓“上司”毫无关系者,言者常有顾忌,听者不免猜疑。此次孟真及兄之举动皆不免受此种影响。兄如信弟言之不谬,则气亦可稍平也。
弟之结论如上次。在中国今日觅工作机会,谈何容易。兄对于本院、对于朋友、对于自己,皆不可求去。即以“上司”论,欲求如傅孟真其人者,亦未必十分容易。回忆弟二十年之“上司”,不禁觉得兄等皆幸运之骄子也。余托适之面陈。[20]
丁大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董作宾终于回心转意。4月30日,李济致电傅斯年,“请示彦堂行期”;同日,罗常培致电李济,“请电迎彦堂南下”。[21]5月1日,李济致电董作宾,“希即日命驾”。次日,董作宾回电“将抵京”。5月10日,董作宾致函傅孟真,“述心情及工作状况”。[22]
春池微澜,复归于静。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年冬天,董作宾与女友熊海平在南京结婚,董作宾刚入不惑之年。回忆此事,他后来特别感激丁文江:
丁先生给我印象最深的就在民国二十四年,那时为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我在北平,他在南京,他曾一再写长信去劝我,他以摆着一副老大哥的面孔,写了许多诚诚恳恳的话语,举出许多他自己的经验,谆谆教导我。使我看了非常感动,于是放弃自己的偏见,服从在他的指示之下。[23]
1940年,避难昆明,董作宾为自家在龙头镇皮营村的斋号取名“平庐”。五十岁后,董作宾号“平庐老人”,在书写的甲骨文书法中也常使用“平庐老人”的印章。有人臆测,董作宾夫人名海平。平庐者,爱妻之心也。
(本文参考 潘光哲:《丁文江与史语所》一文。)
1935年冬董作宾熊海平在南京结婚,史语所工友送贺礼(董敏供图)
1936年7月27日董作宾熊海平与儿子董敏(董敏供图)
【注释】
[1]在美国主要研究印第安人小语种,归国后主要研究边地民族语言,如藏缅语、马来语、倮倮语等。
[2]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档案:元234-9。
[3]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档案:III:202。
[4]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档案:III:205。
[5]旧称彰德。
[6]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档案:元23-32。
[7]指民国政府首都南京。
[8]欧阳哲生编:《傅斯年全集》卷7,145。
[9]参看本书《傅斯年与两只水母》。
[10]“如”字疑为“尚”字之误。
[11]耿云志主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3册,245—246。
[12]耿云志主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3册,244。
[13]夏鼐:《夏鼐日记》卷1,310。
[14]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档案:元23-33。
[15]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档案:考4-6-11、12。
[16]耿云志主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3册,247—248。
[17]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档案:考4-8-5。
[18]耿云志主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3册,249—252。
[19]耿云志主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3册,181—182。
[20]耿云志主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3册,253—259。
[21]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档案:元23-35、36。
[22]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档案:元16-1。
[23]胡适、翁文灏主编:《丁文江这个人》,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1979,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