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史语所的台柱

一、史语所的台柱

傅斯年与陈寅恪,是游学欧洲的同学。1927年,陈寅恪写《致傅斯年》:

不伤春去不论文,北海南溟对夕曛。

正始遗音真绝响,元和新脚未成军。

今生事业余田舍,天下英雄独使君。

解识玉珰缄札意,梅花亭畔吊朝云。[3]

诗无达诂,或说对傅斯年有极高期许,或说是明褒暗贬,两种解读皆说明二人关系很近。

1928年10月22日,傅斯年在广州创办史语所。11月14日,傅氏致函陈寅恪,告知史语所拟在北平设立分所,同人推举陈寅恪为北平分所主任。史语所成立之际,即启动以两万元巨款购买内阁大库档案计划,历半年终获成功,是史语所仅次于河南安阳考古的重要项目,陈寅恪在其中起了主导作用。他同时也为史语所迁移北平奔走尽力。他相中位于北海公园后门的静心斋。此地幽静,且毗连北海图书馆、北平图书馆。史语所迁北平后,把原设立的八个组改为四组,历史组(一组)[4],由陈寅恪任主任。这一连串的大事,陈寅恪都曾深度参与。而史语所建立的过程,也是傅斯年与陈寅恪友谊发展,而矛盾逐渐产生的过程。

史语所创办之初,按中研院章程,将研究人员定为专任、兼任、特约、通信四种。1928年制定的史语所章程第十四条规定:“专任研究员应常在研究所从事研究。兼任研究员应于特定时间内到所工作。特约研究员于有特殊调查或研究事项时临时委托到所或在外工作。”当初,搭建史语所的几大台柱,原本就是大学教授,两边兼职不显山不露水。而史语所迁址北平,开始大规模运作后,主任不到史语所坐班,各个组群龙无首,此一矛盾就凸显出来。傅斯年决定取消兼任研究员设置,促使他们驻所专任。天机巧和,就在史语所迁移北平的当月,清华国学研究院停办。语言组(二组)主任赵元任、考古组(三组)主任李济都回史语所,作专职研究员。只有清华陈寅恪和北大刘半农悬而未决。

1929年7月29日,傅氏致信蔡元培:“兼任研究员之制最易发生流弊,故今年拟在史语所中尽废之。济之不成问题,寅恪情形须待与清华商之。无论名词如何结束,要以专任其实为法。最困难者为半农先生……”[5]8月20日,刘半农回复傅斯年:“辞去专任研究员职务,改为特约,不支薪。”[6]这是傅氏希望的结果。

1929年秋,史语所同人在北平静心斋所址合影。前排左二陈寅恪、右二吴亚农、右一陈钝;二排左一李济、左二朱希祖、左三傅斯年、右三赵元任、右二罗常培(立)、右一丁正(立);三排左二容庚、左三徐中舒(李光谟供图)

1929年下半年,清华国学研究院正式撤销,陈寅恪改就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与历史学系合聘教授,孰料他也提出取刘半农同样的态度。这下子傅斯年不干了,他当然清楚,陈寅恪作为新史学领军者的能力与影响,擎起历史学科这面大旗,舍此无他。于是,傅斯年调整策略,做出让步:一是薪金400元,1930年8月前由清华和史语所两家各出一半,这以后按陈寅恪要求改在清华支领全薪;二是人事关系,在1929年前兼任研究员担任组主任尚不违规,1931年制定的《历史语言研究所章程》改为:“每组设主任一人,由属于该组之专任研究员兼任之。”[7]这样,组主任陈寅恪本身是兼任研究员,就得改称专任研究员,只是不享受专任研究员薪津,只发100元补贴。[8]傅斯年把这类行为称为“狼狈为善”。

1937年5月27日,傅斯年对于北京大学“借”罗常培三年不归致信胡适,其中谈到陈寅恪与史语所的关系:

若以寅恪事为例,则寅恪之职务,大事仍由其主持,小事则我代其办理。莘田兄之研究工作,因不能请元任兄代也。且寅恪能在清华闭门,故文章源源而至(其文章数目在所中一切同人之上)。莘田较“近人情”,寅恪之生活非其所能。故在寅恪可用之办法,在莘田本不适用,况一为事务,一为研究,本不同乎?暑假后不特加莘田以主任之任,即如现在情形,亦非可以继续有益者。盖寅恪能“关门闭户,拒人于千里之外”,莘田不能也。[9]

其时,清华园与静心斋史语所亲若比邻,傅斯年对与陈寅恪的关系,允称满意。

1925年冬,摄于清华国学研究院。前排右起:赵元任、梁启超、王国维、李济(李光谟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