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层次化:个体与体系

二、对象层次化:个体与体系

根据我国体育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测评对象的类型,体育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测评大致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体系质量测评与个体质量测评。所谓体系质量测评,是指对体育学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整体性评价。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体育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测评体系一直以体系质量测评为主,如对体育学研究生学科专业质量的整体性评价、对体育学研究生学位授权点的整体性审核与评估等。相对于体系质量测评,个体质量测评更为关注事前设立的质量标准的达成程度,它立足于个体自身以寻求个体价值与利益的最大化,更多的是一种内部质量标准。体育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测评对象的选择应当明确,该选择体系质量测评就选择体系质量测评,该从个体质量角度考虑就从个体质量角度展开,反之亦如此。

个体质量与体系质量的相对重要性,与研究生教育规模的变化过程有着密切的关系,也与各学科具体的现实情况有关。研究生教育规模快速扩张与结构调整期,体系质量是研究生教育质量测评的重点;研究生教育发展规模稳定时,个体质量相对会比较重要。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正从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型,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是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未来方向,研究生教育结构优化是当前研究生教育的重点,因此,在现阶段体系质量应该成为研究生教育质量测评的核心任务。

对于体育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测评而言,除了考虑研究生教育的整体趋势外,还要注意体育学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实际水平和对质量的具体诉求。近年来,我国体育学研究生教育的内部不平衡性表现得越来越突出,体育教育训练学和体育人文社会学发展保持着良好的势头,但民族传统体育学和运动人体科学则前景堪忧;学术型研究生教育相对比较成熟,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才刚刚起步,很多环节仍待完善。可见,体育学研究生教育面临着两类结构性调整,一类是研究生教育的类型结构调整,一类是体育学内部的学科专业调整。此外,由于研究生教育在社会服务对象层次上的下移,使体育学研究生教育面临着学术发展和职业发展的双重压力,在人才培养上具体表现为“技能”倾向和“学术”倾向问题。因此,从体育学研究生教育的实际发展状况来看,还需在体系质量测评的建构上下功夫。

在一定程度上,个体质量与体系质量可以相互弥补但不能互相代替。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社会的战略转型以及研究生教育测评的权力转移,要求体育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测评在政府、研究生培养单位、社会力量之间建立一种互动机制,在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管理部门之间形成一张自组织网络。因此,仅仅关注宏观的体系质量而不注重体系质量与微观的个体质量之间的互补互助,既不符合当前社会发展和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整体趋势,也不符合个体与体系之间的逻辑机理。

个体质量与体系质量的关系可以反映在不同的层面。例如,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内部表现为个体教育质量与整体教育质量之间的关系;在体育学研究生教育系统内部表现为培养单位质量与教育体系质量之间的关系;在体育学研究生导师测评上则表现为导师个体质量与培养单位导师整体质量或全国体育学导师整体质量之间的关系;等等。

当前,体育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测评体系的发展,要在突出体系质量测评的同时,加强不同层次的个体质量测评,如对体育学研究生主体的教育质量测评、体育学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自我评价、各体育学二级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教育质量测评等。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个体质量测评与体系质量测评之间的互补效应,架构起一个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互动测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