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元素论·前言
伟大的歌德曾经斩钉截铁地说: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青!歌德先生这类把“理论”与“生命”视为二元对立的观念固然不无道理,然而,却在无意之间助长了以“生命”去蔑视“理论”的风气,以至于有些人可以把理论视为扼杀生命,阻遏艺术(因为艺术形式与生命形式正相一致,艺术是生命的象征)的东西,并振振有词地引歌德为后盾。
然而理论真的是这般灰头土脸的东西吗?是不是可以反过来讲,我们的生命不够健壮,我们的艺术较为苍白,正同我们的理论思维与理论成果的羸弱无力息息相关呢?
答案似乎应当是肯定的。
基于此,笔者才有勇气、决心和信心写下这样的枯燥乏味的著作,进行这类带有明显的理性化思辨色彩的探讨,研究这类冷僻艰窘的戏剧理论问题。因为戏剧艺术尚且充满危机,遑论戏剧理论?何必自取其辱,自讨苦吃呢?
戏剧理论虽然不必自诩为指导戏剧艺术的教师爷,但也不必自鄙为戏剧艺术的尾巴。戏剧理论与戏剧艺术之间的关系应当是平行的、平等的、互利互惠的。戏剧艺术为戏剧理论提供养分和灵感,戏剧理论让戏剧艺术得以“望远”与“显微”。据我所知,有出息的戏剧理论都热爱和关注着历史上和现实中的戏剧艺术;既如此,有出息的在现实中创造发展着的戏剧艺术为什么要对戏剧理论嗤之以鼻甚至以不懂理论为荣呢?
戏剧理论研究在戏剧研究中处于重要前沿。戏剧结构研究在戏剧理论研究中应是核心课题。戏剧元素研究在戏剧结构研究中应占基础位置。遗憾的是,国内学术界对戏剧结构与戏剧元素的研讨迄今仍着力不足,成果不丰。
本书设立了九种戏剧元素,按由“直观”到“抽象”、由“基础”到“高层”、由“单子”到“综合”、由“原生”到“继生”的逻辑秩序,逐一对其内部对立成分、层次、特性、功能与关系进行分析性探讨。然后对这些戏剧元素之间的结构关系以及戏剧结构与社会—文化结构之间的结构关系进行了综合性概论。由此而知,本书基本研究方法受到结构主义的深刻影响,但似未必等同于正统的结构主义研究。
这里不多不少,刚巧设立九种元素作为逻辑点,并非如时下的电话号码和行车牌照似的,想追逐“九”、“久”谐音的吉利,实系事出偶然,写完后才发觉怎么没花一分钱,竟同一掷千金的大富豪般,荣登上“九九大吉”!不过这里即使有主观意向性运算的可能性,但最终仍取决于客观现实,因为它们作为戏剧元素乃是众所周知和难以否认的。本书并没能同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般“发现”新的戏剧元素,不过,本书的一个主观意图是在对这些个“老”的戏剧元素的探讨中贯彻实行“新”的角度、“新”的视界、“新”的阐释、“新”的综合。幽邃细密的思辨性和高屋建瓴的形上性是我的追求。
本书的一个具体意图是不局限于戏剧剧本的探讨,欲推而广之为剧本性与剧场性的“复合”研究。实际结果却“流”了“产”,(如果不叫“破”了“产”的话),也许讨论“台词”、“动作”、“时空”、“场面”的元素时,二者还“复合”得好一些,一进入“情节”、“角色”、“意向”、“主题”等更抽象更具综合性的范畴,这时,剧本性的“文学图像”更突出了。剧场性的“舞台情景”是弱化了。我想,这里可能有两点原因:一是站在“抽象运思的高峰”上,剧本性与剧场性,其“面孔”确如孪生子一样难分彼此;二是笔者本系“文学”出生,不谙舞台,势必露出“先天不足”。幸喜从根本上讲,戏剧的剧本性与剧场性并不矛盾。优秀的剧本犹如交响乐总谱,剧场演出则由乐队遵循总谱把无声的音符转化为有声的音响;剧本又如导航的主航道,舞台演出则像飞机沿着主航道穿云拨雾。总而言之,舞台演出竭力发掘出了戏剧剧本所“先期”蕴含着的规定性与可能性。
本书只是“一家之言”,偏颇、错漏、谬误之处在所难免。虽然笔者力图创新而求实地研究问题的初衷足以自白,但效果如何则需学者与读者的承认。就请各路读者和方家犹如走进剧场,坐上观众——上帝的座席,让大钟敲响,让大幕拉开,让大家看看我的这场力不从心而又竭尽心力的“演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