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规则论”
只要我们把戏剧看作一个结构,处于这种结构中的各戏剧元素的基本性质便可一目了然。这类基本性质可简明地概括为差别性与联系性。
这一戏剧元素与那一戏剧元素之间必然存在着或大或小、或深或浅、或明或暗的差异,这便是戏剧元素的差别性。
譬如,我们一旦比较戏剧台词与戏剧动作,或比较戏剧主题与戏剧场面,诸如此类,我们便不得不承认它们之间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别性既是各戏剧元素自身得以确认,又是各戏剧结构得以建立的一个基本前提。因为,如果各戏剧元素之间不存在差异,这一戏剧元素与那一戏剧元素便是“同一”的,那么,我们还有什么必要去辨别不同戏剧元素的独立存在呢?那岂不意味着只存在着“混元归一”的一种戏剧元素了吗?本书第二章之所以竭力反驳那种混淆台词与动作的做法,正基于对此差别性的坚定而明确的认识(参看第二章)。由此差别性而形成的独立功能与价值,既是该元素在整个戏剧结构中获得其自身价值,又是它能为整个戏剧结构贡献其所具价值的依据;由此可见,假如各戏剧元素丧失其差异性,那么,整个戏剧结构便沦为空中楼阁,戏剧结构的整体功能与价值也随之而杳若黄鹤了。
戏剧元素的另一基本性质是联系性。联系性以差别性为前提,准确地说,二者互为前提。正如没有差别没有联系,没有联系又怎能显现出差别来?我们是在联系中强调戏剧元素之间的差别性与独立性的。我们从来不把戏剧元素当成各不相干的“土豆”们。前面说过,结构主义从一开始就采取一种重视关系的态度。因而从结构主义的观点研究戏剧,便必须重视建立这种关系的各类规则。换句话说,这种关系的规则也就是戏剧结构组合的规则,因为完整的戏剧结构只是按一定规则组成的这些关系的结果。
我以为,戏剧结构的组合规则主要有如下八类:
1.互反性规则(关系)
这主要指某些戏剧元素之间构成矛盾对立关系。它又可依种种标准细分为:综合性元素与单子性元素的互反,如最具综合性的戏剧主题与最具单子性的戏剧台词便构成此类互反;虚性元素与实性元素的互反,例如实性的戏剧台词与虚性的戏剧时空便属此类;抽象性元素与具象性元素的互反,抽象性的戏剧节奏与直观性的戏剧动作即属此类;基础元素与高层元素的互反,前文说过的第一层次元素同其他四个层次元素之间便构成这类互反关系,所处层次越高的戏剧元素,它同第一层次元素之间的互反性关系便越突出。
2.对应性规则(关系)
有些戏剧元素无论依人们的主观意向性还是由于客观现实,都形成了引人注目的“对子”,例如台词与动作、情节与角色便是著名例子。在这类对应性关系中,双方的关系蕴含着若干“连体互动”特征,一方的状况因另一方状况的变化而变化。例如台词强化,动作便趋于弱化;情节宏富,角色便可能苍白;等等(详见第二章、第七章)。
3.平行性规则(关系)
有些属于同一层面的戏剧元素存在着平行性关系,例如第一层次的两个元素,第四层次中的三个元素,便是如此。按照我们的阐释,平行性关系似乎包含着对应性关系,因为我们前面谈过的那两个对应性关系的实例刚好并包于平行性关系中。但是平行性关系似乎“大”于对应性关系,因为,譬如戏剧情节与戏剧意象之间,戏剧主题与戏剧节奏之间不存在对应性关系,但存在着平行性关系。
4.连续性规则(关系)
某一元素可以派生、引申出另一元素,或成为构筑新元素的成分;它们之间便构成连续性关系。大凡前一层次元素同后一层次元素间便构成此类关系。参看本章前文的图示,那些向上的箭头便标志出此类关系。前面讨论过的戏剧元素的“原生性”与“继生性”问题(详见第四章第一节),究其实质而言就是连续性问题,因而也应归入这一关系范畴。
5.互补性规则(关系)
这同排列第一的互反性关系刚好相反,例如实性元素戏剧台词与戏剧动作同虚性元素戏剧时空是互反的,但它们却又共生出了戏剧场面(详见第四章第一节),这说明它们之间又存在着“互补性”,并可以通过“互补”而生成新元素。
6.非对应性规则(关系)
同排列第二的对应性关系相反的这类关系普遍存在着,譬如戏剧台词和戏剧角色、戏剧主题和戏剧意象、戏剧时空和戏剧节奏……它们之间的关系就不是对应的,换言之,就是非对应的。
7.相交性规则(关系)
这是同排列第三的平行性关系相反的另一类关系。譬如戏剧情节与戏剧时空便构成这类关系;因为情节因素中必然渗透着时空因素,后者必然会以某种方式加入前者的构造中,前者须以后者为条件才能展开完成,换言之,二者之间一定存在着“焦点”和“切面”。
8.疏离性规则(关系)
这同位居第四的连续性关系刚好相反。譬如戏剧台词和戏剧意象之间便存在着这类关系,因为意象是综合的元素,它的营造既同台词有关,又同台词无关——因为它的营造可能还有赖于动作、时空、场面、情节等多种元素的综合,当其与台词无关的情况下,它们之间就处于疏离性关系中。
就这样,从总体上说,各戏剧元素按此八项规则(关系),以一种错综复杂而井然有序的方式,对立、并列、交叉、互包、互渗、迭合……最终演化并组成一幅五花八门、彼此相异而又绝非乱七八糟、相互分裂的图景——一种复杂而有序的“网状结构”。从层次论的观点看,即使我们所梳理出的那个层次阶梯或体系,亦即一个完整的结构。概而言之,各戏剧元素就这样按一定规则构成了完整的戏剧结构。该戏剧结构存在着一些“深层”特点,皮亚杰曾指出任何种类的结构都具有三个特性,即“整体性”、“转换性”和“自身调节性”。这就是著名的“结构三要素说”。我想,它同样可以作为研究戏剧深层结构特性的指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