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治疗的实施及分割方式

第四节 放射治疗的实施及分割方式

一、放射治疗的实施过程

1.治疗方针的确定 即是否要做放射治疗?放疗的目的是根治性的、辅助性的还是姑息性的。

2.确定靶区 也即确定照射的部位和范围。

3.制定治疗计划 根据靶区的部位、大小、与周围重要器官的解剖关系等,利用计算机治疗计划系统制定治疗计划,确定照射野的大小、数目及其配置,放射源的选择,照射方式等。

4.治疗计划的验证和定位 治疗计划经临床医生审核确定后必须在模拟机上复核、定位。

5.治疗计划的执行 治疗计划经模拟机核对后就可以正式开始治疗。

二、常见放疗分割方式及生物学基础

(一)常规分割放射治疗的历史

常规分割放疗:是指每天照射1次,每次1.8~2.0Gy,每周照射5天,总剂量60~70Gy,照射总时间6~7周的放疗方法。超分割放疗(hyperfractionated radiation therapy,HRT):与常规分割放疗相比,每次剂量降低,分割次数增加,总剂量增加,总疗程基本不变。加速超分割放疗(hyperfractionated accelerated radiation therapy,HART):每次剂量降低,分割次数增加,总疗程时间缩短,总剂量作相应调整。

(二)非常规分割放疗放射生物学基础

1.分割剂量与放射损伤 肿瘤的放射反应规律类似于早期放射反应组织。分割剂量的大小对正常组织和肿瘤的放射损伤有很大的影响,它们之间的关系可用线性-平方模式(L-Q模式)来描写,其中的α/β参数值反映了组织修复放射损伤的能力。α/β值较小的组织修复SLD的能力较强。在肿瘤放疗中,后期放射反应组织损伤是限制肿瘤剂量提高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减少分割剂量能提高后期放射反应组织的耐受量(或减少放射损伤),对早期放射反应组织和肿瘤的杀灭效应则没有明显影响。

2.照射间隔时间与亚致死性损伤修复 使用较小的分割剂量有利于保护后期反应组织的前提,是在照射间隔期内SLD得以完全修复。修复需要时间,如果照射间隔时间过短,SLD修复不完善,损伤将会累积。总之,超分割放疗中,两次照射的间隔时间应根据T1/2尽可 能延长,以允许正常组织修复SLD。(https://www.daowen.com)

3.总疗程时间与肿瘤细胞加速再增殖 在放疗疗程中存在残留肿瘤的加速再增殖。疗程的延长降低了肿瘤局控率。为了克服放疗中这种加速再增殖,必须尽可能缩短放疗疗程,以减少肿瘤细胞加速再增殖的机会,但疗程的缩短又应以不明显增加正常组织的放射损伤为标准。

4.放射等效应的数学模型 由于分割方式的改变,相同的总剂量可产生不同的放射效应。L-Q放射等效应模式能较好地估计不同分割放射方法的临床放射效应,适合于肿瘤、早期反应组织和后期反应组织。其基本公式是:D1/D2=(α/β+d2)/(α/β+d1),引申公式是:BED=D[1+d/(α/β)]。BED为生物效应剂量,D为总剂量,d为分割剂量,α∶α杀灭,β∶β杀灭。L-Q方程是建立在每次照射间SLD修复完全和疗程中没有细胞增殖的假设基础上。当应用于临床非常规分割放疗时必须非常谨慎。

(三)超分割放疗

基本原理→使用小于常规的分割剂量,在不增加后期反应组织损伤的基础上提高总剂量,使肿瘤受到更高生物效应剂量的照射。只有肿瘤的α/β值大于限制剂量的后期反应组织的α/β值时,该肿瘤才适合超分割放疗。多数人类肿瘤的α/β值较大,但也有例外,如恶性黑色索瘤和滑膜肉瘤。超分割放疗的益处还包括:增加细胞周期再分布机会和降低细胞杀灭对氧的依赖性,从而提高了肿瘤的放射敏感性。由于早期反应组织和肿瘤一样具有较高的α/β值,在肿瘤杀灭效应提高的同时,急性反应不可避免地有所加重。

(四)加速超分割放疗

基本原理→缩短总疗程以克服疗程中肿瘤细胞加速再增殖,同时降低分割剂量以保护后期反应组织。在分次间隔时间足够长的前提下,总疗程时间与后期放射损伤的关系不大,急性反应由于每周剂量增加而明显加重,因而成为这种分割方式的剂量限制性因素。

(五)结论

1.临床Ⅰ/Ⅱ期试验结果显示超分割和加速超分割放疗提高了头颈部鳞癌、非小细胞肺癌的疗效。

2.超分割和加速超分割放疗的急性放射反应明显重于常规放疗,每日剂量不应大于4.8Gy。对于强烈的短疗程方案,急性反应是主要的剂量限制因素。

3.后期反应组织放射损伤与分割剂量大小密切相关,两次照射至少应间隔6个小时。

(潘东风 张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