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合理用药
八、合理用药
药可治病,也可致病。我们必须学会自己保护自己,绝不可滥用、误用药物。要了解合理用药的基本知识,避免由于用药不当而诱发不良反应或延误治疗。合理用药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用药:虽然非处方药可以到药店购买并根据说明书自行服用,但由于目前我国公众对医学知识的掌握毕竟有限,特别是很多疑难杂症及许多疾病千变万化,每个人的机体状况存在差异,仅凭自我感觉选用药品是很难做到对症用药的。因此,有病到医院,多请教医师或药师,特别是处方药更要注意。这样才能保证药物起到应有的治疗作用,又可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
2.避免多药并用:临床上已证实多药并用会增加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药物相互作用,既有增强药效的一面,也有药效减弱或出现毒性反应的另一面。因此,必须多药并用时,一定要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还需提醒的是,患者在进行自我治疗时,常会出现重复用药的现象。药品一般有通用名、商品名和化学名三个名称,而有些复方制剂,虽然药名不同,却含有类似药理性质的成分,合并使用,就可能同时服用了同样的成分的药品,无形中增加了同一药物的剂量,容易造成危害。
3.不要随意加大用量:应按医师的嘱咐或药品使用说明书上的用量服用药品,不能自作主张,自行加大用量或增加用药次数。有些患者以为加大用量可以把疾病“压”下去,但结果是疾病未治愈,反而出现药物中毒。
4.过敏体质的患者用药要谨慎:凡有过敏体质的患者,看病时都应主动向医师说明自己的过敏史或家族史,自行购药时要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上的禁忌和注意事项。此外,有些人由于基因异常致遗传性酶缺陷,在服用正常剂量的磺胺类或呋喃类药物,或食用蚕豆时,可出现急性溶血性贫血,因为这些人体内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所以这类患者必须禁用上述药物和食物。
5.不要被药品广告误导:国家对处方药广告有规范的管理,只有在指定的医药学专业刊物上介绍,不能在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或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社会上的一些街头广告,或打着“义诊”旗号,随意夸大疗效,甚至号称包治百病的广告,都是违法和骗人的宣传。广大患者不要轻信这类广告宣传,以免受骗上当。
6.老人儿童用药要小心:老年人随着年龄增大,全身器官的功能都逐渐衰退,对药物的解毒和排泄能力降低。与年轻人相比,服用同样的药物,老年人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率要高出5~10倍。特别是服用降压药、心脑血管病药及利尿药等作用较强烈的药物时,应在医师的严格指导下,适当调整用药剂量和服药的间隔时间。
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时期,各组织器官功能尚不完善,特别是婴幼儿,肝肾功能不健全,对药物的解毒排泄能力低,用药不当,很容易引起药物蓄积中毒。因此,儿童用药必须由医师根据年龄按千克体重用量来计算。婴幼儿在选用药物时更应谨慎,某些药物可能会引起严重危害。如氯霉素可能会引起“灰婴综合征”;庆大霉素会引起耳毒性而致耳鸣、耳聋等严重后遗症。儿童患病时,家长千万不可自行购用药物,应到医院就诊。
7.孕妇尽量少用或不用药:孕妇用药不当会影响胎儿的发育,可能会引起流产、早产、畸形甚至死胎。为了胎儿的安全,达到优生优育的目的,孕妇尽量少用或不用药,特别是孕期头3个月,尤应谨慎。必须用药时,一定要在医师的监督指导下使用,并且要禁用那些对胎儿生长发育有明显影响的药物。
8.按时服药:要想达到理想的疗效,一定要遵照医师或药品的说明书上的要求按时服药。每一种药物的用药时间都是通过大量的实验研究而决定的。我们把血液中药物浓度下降一半所需的时间称为半衰期,不同的药物有不同的半衰期。为了保证药物在血液中的有效治疗浓度,又不会发生蓄积中毒,大部分药物都是根据其半衰期的长短来决定用药间隔时间。如四环素的半衰期是6小时,其用法即为每日4次。此外,根据各种药物的治疗目的,还规定了一些药物的特殊用药时间。如助消化药、促胃动力药、保护胃黏膜药以及治疗糖尿病药,需要在饭前30~60分钟服用;而其他大部分药物,特别是一些对胃黏膜刺激性强的药物,如阿司匹林、吲哚美辛等药物,应在饭后15~30分钟服用。催眠药和某些驱虫药,应在睡前15~30分钟服用。尚有一些药物是根据病情决定服用,如发热时服用退热药、胃肠绞痛时服用解痉止痛药等。
此外,合理用药还应该注意不要使用过期失效的药品,不要用饮料或茶水送服药品以及服药期间应该禁止吸烟和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