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学习的历史
合作学习在我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00多年前,儒家大师在教育实践中就已重视合作学习,并将它运用于教学情景中。古典教育名著《学记》中有“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一说,意思是倡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要互相切磋,交流学习经验,增加学习效率。而我国现代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在1932年提出的“小先生制”的构想也带有合作学习色彩。儿童一边当学生,一边又将学到的知识传授给周围的伙伴,每位学生都如此练习,大家都感受了“小先生”的风采。
在西方,早在公元1世纪的时候,古罗马昆体良学派指出,学生可以从互教中受益。而捷克大教育家夸美纽斯认为,学生不仅可以从教师的教学中获得知识,还可以通过其他学生的教学来获取知识。约在18世纪初,英国牧师倍尔和兰喀斯特在英格兰对合作学习小组进行了广泛的运用,并将这一观点传到美国,于1806年在纽约成立兰喀斯特学校。
美国教育家帕克将鲜明的革新精神引入课堂,使课堂充满真正合作与民主的气氛。从19世纪以来,他倡导的合作教学方法在美国教育中占了主流。继他之后,著名教育家杜威提倡在教学中运用合作学习小组,并将其作为著名的设计教学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从20世纪40年代起,著名社会心理学家道奇发展了他的老师勒温关于“场”的动机理论,形成了关于竞争与合作的目标结构理论,为课堂合作学习理论的创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以上观点和实践为科学合作学习理论的创立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坚实的基础,这可以视为合作学习的雏形,但严格意义上的“合作学习”是从20世纪70年代以后才有的。
德国注意到以往各种教学论学派对师生关系这一重要因素的忽视,同时受到法兰克福学派的影响。1971年,K.沙勒与K.H.舍费尔首次提出了师生交往的教学论思想,并与其他一些教学论专家把这种教学论思想系统化为交往教学论。交往教学论不仅强调师生之间的合作交往关系,也强调生生之间的合作交往关系,学生可以在课堂上自由发表观点,相互讨论。
苏联教育界从1986年以来,以雷先科娃、沙塔洛夫、阿莫纳什维利为代表的一批全国知名的教育革新家提出了“合作教育学”的主张。他们认为,首先,人道、合作、发展是教育的中心问题,教师首要关心的、最为关心的是儿童的发展,那么人道与合作就会渗入课堂。其次,建立合作的师生关系,合作的师生关系也就是人道的师生关系。
有文献提到,美国心理学教授学习新知识时,在限定的时间内会学的5种方法,即读、听、看、做和说,其中用“说”来学习效果是最好的,接近70%,表明和同伴交流,给其他学生讲自己学习到的知识,学习效果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