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作用的研究
(一)国外关于教学活动中教师作用的研究
1.关于教师作用的观点
第一,作为“助产师”的教师作用。这种观点以苏格拉底为代表,将教师视为帮助生产小孩的医生,认为学生的知识不是从外面传授给自己的,而是自己将原有的东西逐渐“回忆”出来,他人的教育只不过是诱发而已,即教育的过程就是“诱发”“引导”的过程。教师是“助产师”,他的作用在于帮助学生把“知识”生产出来,这个生产知识的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还是学生。这一观点强调了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教师只能起辅助作用,帮助学生“回忆”知识。“助产师”的教师作用重视的只是教师在学生知识生产中的作用。
第二,“教师中心说”和“学生中心说”中的教师作用。“教师中心说”和“儿童中心说”是如何看待教师和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学说。“教师中心说”从教师的角度强调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支配作用,主张教师对学生学习活动的控制和主宰。赫尔巴特曾指出,学生心智的成长完全依靠教师对教学形式、阶段和方法的刻意求工和定式指导。按照一定方法培养心智的艰巨任务,从总体上讲应留给教师,学生对教师必须保持一种被动状态。因此,教师在教学内容、学生学习方式等方面起着决定作用,学生在教学活动中被动、消极地接受教师的传授、讲解。“教师中心说”强调教师在学生成长中的作用,这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但在强调教师作用的时候忽视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教学活动中的作用。从教与学的关系上来看,教师的教是为了学生的学,教师作用的发挥情况必须通过学生及其活动来得以考察。没有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发挥,没有学生主体参与的学习活动,教师的作用就得不到体现。片面强调教师的作用,忽视学生的能动作用,这是教师中心说的不足之处。
“学生中心说”则从学生的角度主张教学活动要从儿童不变的本能、自发的兴趣和需要出发,以儿童自己的活动作为教育过程的中心。代表人物杜威认为,教师的作用在于了解儿童的兴趣和需要,以及以什么样的活动进行可以使之得到有益的表现,并据以提供必要的刺激和材料。教师要放弃向导和指挥官的任务,执行看守及助理者的任务。“学生中心说”强调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突出了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作用,有利于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却又贬低了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作用。事实上,在教学活动中,没有教师的指引,学生就可能出现不必要的偏失。因为儿童的智慧、能力的发展也要靠教师的引发、教导。
“教师中心说”和“学生中心说”关注谁的作用大、谁的作用小的问题,都强调了其中的一个方面而忽视了另外一个方面。如果从内外因来看,“教师中心说”强调外因——教师的作用,“学生中心说”则强调内因——学生的作用。事实上,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二者缺一不可。教师中心说和儿童中心说都没有辩证地看待教师和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作用。尽管这两种学说由于特定的历史背景都存在不足之处,但二者对教师和学生之间作用的讨论使得师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作用得到广泛关注,为进一步探讨教师和学生的作用打下理论基础。
2.教师作用内涵的阐述
国外对教师作用的论述主要关注教师作用大小的问题,对于教师作用的具体内涵阐述比较少。对教师作用内涵阐述比较具体的是日本学者大淑和夫。他认为,教学中教师的作用是指导,包括对客体的指引和对集体的指引。对客体的指引,即通过提问,使儿童对教材展开主动、能动的思考;对集体的指引,即以儿童之间争论和问答之类的相互作用为“媒介”,让儿童在相互援助、相互争论、相互问答的相互作用、共同活动之中成为能动的学习主体。在这里,“教师的作用”可以理解为教师通过提问,促使学生之间展开争论、回答,进而激发学生的参与,在参与中实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使学生成为“能动的学习主体”。与我国传统中教师的启发式作用有相同之处:对学生予以重视,看到学生在教学中的能动作用。
(二)国内关于教学活动中教师作用的研究
1.国内关于教师作用的观点
(1)传统的教师作用
我国早在《学记》中就指出:“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教师的作用在于启发学生思考,打开学生的思路而不直接解答,引导学生而不是牵着他走,对学生有一定的要求,而不是抑制他。教学贵在启发、引导。《论语》中也有“循循善诱”的说法,意即教师的作用在于引导学生的学习。这些都强调教师在学生学习中所起的是一种启发、引导的作用。教师的这些作用是有条件的,即“不愤不启、不悱不发”,离不开学生积极性的发挥。我国传统的教师作用观还认为,教师的作用就是“传道、授业、解惑”,意思是“教师是传授知识,解答疑惑,培养学生品德和修养的人”。这种作用观突出了教师在学生品德、学识上的作用,较之前的阐述更加具体。
(2)各种隐喻中的教师作用
我国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形成了对教师作用的几种隐喻,并以此来形象地表述教师的作用。“工程师论”将学生视为没有生命、任人摆布的东西,可以任由工程师按照自己的蓝图塑造成产品,而且这种按照蓝图塑造的产品在质量、规格上整齐划一。“工程师论”忽视了学生的个性和能动性。“园丁论”认为,学生就像一粒种子,教师教育学生就像培育花朵,需要经常、定时地浇水、施肥、松土。“园丁论”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学生有自己发展的潜能,教师的作用就是因势利导,为其创造条件,使其成长。“桶论”认为,教师就是往学生的“碗”里倒水,是“给”学生“灌”知识,而且这种“灌”是从上往下倒的姿势,教师倒给学生的知识是学生没有加工过的。这种观点把学生当作被动的容器,被动地接受教师倒入的知识,然后在考试的时候再倒出来。这些隐喻从不同方面突出了教师的作用,“工程师论”主要强调教师的决定性作用,忽视学生作用的发挥。“园丁论”反映了教师的辅助作用,对学生的作用有一定的认识,但还重视不够。“桶论”则完全忽视了学生的能动作用。这些都是教师作用隐喻中存在的不足。
(3)师生主客体关系中的教师作用
随着哲学界对认识论发展的主客体关系的深入研究,哲学认识论中的“主体”“客体”概念被引入教育理论研究。于是,我们开始从哲学主客体关系的角度来讨论师生在教学中的作用。哲学主客体是指在普遍存在的事物相互作用中,能动的、主动的一方与受动的、被动的一方。主客体关系就是事物相互作用过程中能动与受动、主动与被动的关系。当他是能动的、主动的作业者时,他对于被作用者来说就是主体;而当他是受动的、被动的被作业者时,他对于作业者来说就是客体。从哲学主客体关系来讨论师生的作用问题,实质仍然是如何看待教师和学生在教学活动中谁是主动、谁是受动的问题。
到目前,我国从主客体关系角度来讨论师生作用的观点主要有唯一主体论(包括教师唯一主体论、学生唯一主体论)、师生双主体论、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论等。唯一主体论把师生关系置于哲学主-客的关系范畴中来讨论,在内涵上接近于“教师中心说”和“儿童中心说”。
教师唯一主体论主张教师是教学过程的主体,因为教师受过专门训练,有文化知识和教育技能,具备一定的道德修养,担负着教育学生的职责。学生是客体,是教师改造的对象。教师唯一主体论强调教师作为主体的主动性、能动性,学生作为客体的被动性、受动性。学生唯一主体论主张学生是教学过程的唯一主体,把学生看成是学生变化的内因,教师是学生变化的外因,外因只有通过内因起作用,教师不能成为教学过程的主体,只能是客体。学生唯一主体论强调学生作为主体的能动性。
师生双主体论则从哲学的主-主关系考察师生的作用。师生双主体论认为,师生同时互相对象化,无时无刻不在发出主体性行动,是主体-主体的关系,两者在教学活动中都是能动的。教师是教的主体,学生是学的主体,师生是教学活动的统一主体,因为师生双方的主体作用都是促进学生知识的内化、能力和品德的培养及个性的形成上。师生之间的主-主关系是通过教材建立的,即以教材为中介。
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论认为,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是辩证统一的。学,是在教之下的学;教,是为了学而教。这一理论既吸收了已有现代教学论中发挥学生主体积极性的先进思想,提倡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体,又避免了一切以学生需要和兴趣为出发点,摒弃教师作用的做法。提倡教师成为教学活动是主导,但又不是绝对的主体。
关于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学说中,也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地位是相互妨碍的,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就会忽视教师的主导作用,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就会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妨碍了学生主体地位的实现,只有弱化教师的主导作用才能实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另一种观点认为,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是同等重要的,互为条件。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起主导作用,学生居于主体地位。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是辩证统一的,学的主体是教的主导下的主体,教的主导是对主体的学的主导。这两种观点的分歧在于教师主导的“度”的问题,如果教师主导过度,就会压抑学生的主体地位,造成二者之间的矛盾;如果教师主导能够适度,则不会对学生主体地位构成妨碍,进而统一在教学活动之中。
在师生主客体关系的讨论中,人们从哲学的视角关注教师和学生谁是能动、谁是受动,关注了教师和学生有没有作用的问题及作用大小的问题。但是,教师在教学中具体起什么样的作用、如何起作用并没有得到探讨和阐述。即使在关于教师主导作用的讨论中,也只是谈到教师的主导就是领导、引导作用,教师主导作用的实质是一种辅佐作用,对教师主导作用的具体内涵探讨很少,也没有具体回答教师如何在教学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的问题。
2.教师作用内涵的阐述
我国在对教师作用进行研究的时候,有一部分研究者对教师作用的具体内涵进行了论述,提出了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例如,叶圣陶先生认为,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起的是主导作用,所谓教师主导作用,在于引导、启迪,使学生自奋其力,自致其知,非谓教师滔滔讲说,学生默默聆受。李秉德先生也认为,教师的作用是一种主导作用,所谓教师主导作用,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处于领导者、组织者和教育者的地位,遵循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对学生施加影响,促进其全面发展。教师不能包办本应由双方共同进行的活动,而应当引导、启发、帮助和激励学生主动、积极地学习。还有研究者认为,教学活动由教师主导,其作用主要体现在引路、榜样、组织、激励、沟通等方面。张念洪主编的《中国教育百科全书》中指出,教师的主导作用表现在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表现在对教育对象的调节、控制和塑造上。教师主导作用发挥得越好,就越能保证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这些观点从教与学的关系上对教师作用内涵进行阐述,在对教师作用内涵的表述上略有差异;但相同之处在于,把教师作用置于师生相互关系中来看待,在重视学生能动性的基础上强调教师的作用是一种主导作用,是引导、启发学生,目的在于让学生发挥能动性作用,积极主动地学习。这是这些观点中可贵的地方,有利于我们辩证地看待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作用。不足之处就是没有具体展开对这些作用的阐述,也没有提及教师是如何落实这些作用的。
综观国内外关于教师作用的研究可以发现,所有关于教师作用的论述和观点从不同视角阐释了教师的作用,有利于我们从多角度、以辩证的眼光看待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作用,为研究合作学习中教师的作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已有的研究中,都是对教师有没有作用、作用大小问题的关注,而这些关注多是从理论上展开的,限于宏观层面讨论教师的作用。即使是在对教师作用内涵的阐述上,也很少结合具体的教学实践活动来进行。这些都是已有研究的不足之处。
(三)合作学习中教师作用研究的概述
笔者通过对资料的梳理发现,众多理论研究者和一线研究者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合作学习进行了大量研究,相当一部分研究者关注了教师在合作学习中的作用。
1.国外关于合作学习中教师作用的研究
合作学习兴起于美国,在美国得到了大量实验和研究。国外的研究中,主要代表人物有约翰逊兄弟、斯莱文等人。这些研究者对合作学习研究的同时,也关注教师在合作学习中的作用,较好地处理了教师和学生的关系。约翰逊兄弟指出,教师的作用就是学生身边的引导者。巴洛赫认为,教师在合作课堂中的作用就是指导学习。
除此之外,国外的研究者还对合作学习中教师的具体作用展开了研究。这方面,在理论和实践上结合比较好的有约翰逊兄弟。例如,约翰逊兄弟认为,教师的具体作用应该包括指定课程目标、将学生分为合作学习小组、解释教学任务及目标结构、检查合作学习效果、对学生成绩做出评价及协助讨论合作情况等。
2.国内关于合作学习中教师作用的研究
我国合作学习的研究起步较晚,对合作学习中教师作用的研究主要是在学习和借鉴外国相关理论的基础上进行的,主要体现在对教师作用重要性的阐述和对教师具体作用的探讨上。
(1)对教师作用重要性的理论阐述
合作学习在我国开展后,其实效性问题得到很大的关注,教师在合作学习中的作用自然也引起了高度重视。一些研究者指出,合作学习中教师的作用更加重要,责任更加重大。教师角色功能的有效发挥是合作学习有效进行的条件。
(2)对教师具体作用的探讨
对教师具体作用的探讨包括理论方面和实践方面。理论方面主要是对教师作用应然状态的描述,如教师的作用主要是“指导”,指导包括合作技巧的指导和学习困难的指导。这些研究者主要在学习借鉴国外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对合作学习中教师作用做了理论上的建构,从理论上阐述了教师作用的重要性,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值得思考。
一些实践一线的研究者更多地对合作学习实践中教师的作用予以关注和研究。这些研究认为,教师的作用表现在培养学生合作意识和技能、开发教材,确立合作学习的任务、合作学习中的合理引导、解决合作学习中的“小权威”问题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