⑦占股比例一定要按出资比例来设定吗?
出资比例,即股东出资额在总出资额中所占比例;股权比例,即股东占股比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并参照最高院案例,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可对两者进行不同约定,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是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但公司的有效经营有时还需要其他条件或资源,因此,在注册资本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我国法律并未禁止股东内部对各自的实际出资数额和占有股权比例做出约定,这样的约定并不影响公司资本对公司债权担保等对外基本功能的实现,并非为规避法律的行为,应属于公司股东意思自治的范畴。
【案例】 一家公司投资额共100万,甲投资50万,乙投资30万,丙投资20万,三人股权比例设定分别为50%、30%、20%,公司成立后全部由甲经营管理,乙和丙只出钱但未出力,年底分红时按50∶30∶20进行分配。一段时间后,甲开始心理不平衡了,认为公司全部由自己劳心劳力在经营管理,乙、丙从来不操心,但分红时大家却地位一样,完全按出资比例来分配,这样不公平。从出资角度讲,分红按出资比例来设定没问题,可从公司贡献公平角度讲,还应该考虑人力因素,因为人力不仅仅是一种资源,还是一种资本,甲虽然仅出资50%,但他在100%操心经营公司,应该分得更多的股权比例。后来,在出资情况未变的情况,乙和丙分别拿出占股部分的10%无偿转让给了甲,让甲占股55%。这样甲的心理得到平衡,也能让甲更积极、用心地管理企业。(https://www.daowen.com)
【解析】 共同出资办企业,传统观点为按资入股,出资比例就是股权比例,这在现代合伙企业时代已经落伍了,投资比例和占股比例可以通过章程约定进行分离,表决权、分红权和股权也可以通过约定进行分离。共同创业时,不仅要根据资金投入分配占股比例,还要考虑人力贡献因素而定。这样更符合人的心理平衡,有助于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