㉑女职工怀孕后调岗,工资怎么算?

㉑女职工怀孕后调岗,工资怎么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怀孕降低孕期女职工的工资。《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在孕期或者哺乳期不适应原工作岗位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该期间的工作岗位或者改善相应工作条件,但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原工资性收入。(https://www.daowen.com)

【案例】 某企业销售岗位有位女同志甲,劳动合同约定其每月薪酬为基本工资3 500元加绩效奖励(见考核办法),该同志前半年的月平均收入为8 000元。后甲怀孕,单位认为其不再适合出差,也不再适合出门去做一些地推工作,故不能胜任销售的岗位,欲将其从销售岗位调离至内勤工作岗位,基本工资仍为3 500元。甲提出调到内勤岗位可以,但薪酬仍应该是8 000元,而不是3 500元。企业认为甲的要求不合理,双方协商不成,最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甲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