⑩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6年01月24日
⑩哪些情形用人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正当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合同无效的;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案例】 某月子中心录用月嫂甲,甲在录用信息表个人情况“有无得过心理疾病”一栏填写“无”,并予以签字确认。后月子中心发现甲在母婴护理工作中缺乏耐心,多次教育沟通无果,遂与甲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甲不同意,认为自己没做错事,月子中心没有理由解雇她。后月子中心无意中从一个家政公司管理者那了解到,甲曾得过抑郁症。经月子中心多方调查,并获取了甲到某医院精神科就诊的相关证据。月子中心认为甲在入职时故意隐瞒了这一重要事实,而这一事实是直接影响甲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关键因素,对于照料产妇、新生儿这项工作,必须要心理健康的人员才可胜任。甲明知这一重要性,仍欺骗月子中心称未得过心理疾病,导致月子中心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应属无效。月子中心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赔偿金。双方至劳动部门调解纠纷,劳动部门支持了月子中心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