⑮股权平价或低价转让,需要交税吗?

⑮股权平价或低价转让,需要交税吗?

关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很多人知悉的税务常识,所以如果股权进行转让,出让方获得了差价,这部分收益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践中,有些股东为了规避缴纳此部分税收,和受让人签订阴阳合同,表面合同是平价转让,股权出让人看似没有收益,双方拿这份合同去股权登记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这种方式在以前或许可能钻到空子,那时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相关信息沟通还不充分,税务部门无法及时全面地掌握股权变更情况。但现在,各部门信息联网互通,股权出让人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时,税务部门很快会掌握上述信息,并核查出让方是否申报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即使是真实的平价转让股权,税务部门也会核查合理性。

【案例】 某月子中心设立时,注册资金500万元,股东李某出资300万元,占股60%。现李某将该股权平价转让给王某(李某和王某没有国家规定的亲属关系及赡养、抚养关系)。该公司股权变更前所有者权益700万,其中注册资本500万元,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金200万元。李某和王某都认为平价转让,没有转让所得,无须申报缴纳或扣缴个人所得税。双方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股权登记变更手续三个月后,税务部门通知李某提交相关资料核查其个人所得税问题。最终,税务机关认为李某此次平价转让行为属于计税依据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按照李某在公司享有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为700×60%=420万元,可以扣除的税费是2 000元,李某应纳所得税额为(4 200 000-3 000 000-2 000)×20%=239 600元。李某补缴了上述税款。(https://www.daowen.com)

【评析】 股东如欲出让股权,要事先想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在和受让方谈股权价格时,双方要约定好这部分税收成本由谁来负担。比如,二手房买卖交易惯例是买受人承担过户费用和相关税款,出卖方谈的价格是净到手价格。那么,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也应考虑这个事项,如果这部分税收成本约定好是由买方承担,那么在股权出让价格里应加上这部分税款金额。如果双方交易时对税款问题未考虑到,或以为用平价转让的方式可以规避税款,则最终这部分责任是由出卖方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