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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
单位可以向其索赔培训费损失吗?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为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可以约定服务期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主要指外派学习等(保留培训费票据)。劳动者的岗前培训、单位内部培训等不属于专业技术培训,不能约定服务期。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支出的培训费用,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已经履行部分义务而离职的,那么劳动者实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案例】 某月子中心派厨师长外出学习月子餐制作,培训费4 800元。临行前,人事经理请厨师长签订一份协议,约定“月子中心派遣厨师长甲外出参加月子餐制作培训,月子中心支付培训费4 800元,厨师长甲承诺培训归来后在月子中心服务满一年,否则未满服务期区间的培训费用由甲自行承担。”甲培训回来后工作7个月提出辞职,月子中心依此协议要求甲支付培训费用4 800÷12×5=2 000元,这是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