⑧合作商家或月子中心员工向客户售卖母婴产品或保险类服务产品有什么法律风险?
2026年01月24日
⑧合作商家或月子中心
员工向客户售卖母婴产品或
保险类服务产品有什么法律风险?
月子中心的客户对象一般是购买力较强的产妇,是当地优质的客户群体,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是众商家都看重的客户资源,很多母婴类或母婴服务类商家找月子中心合作,希望借助月子中心平台推广其产品和服务,这个过程中月子中心和合作商家一定要明确双方的关系,月子中心自己要定位好是产品或服务的提供者还是中介,同时也一定要向客户表达清楚月子中心在其中的角色,如果模糊不清,很容易产生纠纷,同时影响月子中心的声誉。
【案例】 A月子中心销售员王某,工作能力强,在A公司工作时间也很长,积累了很多月子中心的宝妈客户。公司给王某配备了工作手机,要求王某在工作手机上推送宣传消息和联系客户,王某工作手机的微信号是“A月子中心王姐”,但公司平时对该工作手机不检查、不管理。王某经常用工作手机推送奶粉广告,很多客户基于对月子中心的信任购买奶粉,而且很多次交易都在月子中心门口完成(客户约好来月子中心拿,王某送到门口)。某次,客户甲发现奶粉有问题,并非正宗进口奶粉,遂与月子中心交涉,强烈要求赔偿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月子中心表示其并没有售卖奶粉,纯属销售员王某个人行为。但经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因王某是用工作手机与客户联系,微信号载明了“A月子中心王姐”,且交易地点就在月子中心门口,客户有理由相信这是月子中心的公司行为,可认定为表见代理,行为后果由公司负责。最后,还是由月子中心出面解决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