⑩月子中心由哪个政府部门主管?

⑩月子中心由哪个政府部门 主管

目前,中国大陆大部分地区对月子中心未确定具体主管部门,月子中心和一般公司一样,领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后就可以开业,尚无特别的准入门槛。但具体某方面涉嫌违规,一般由相对应部门对其进行检查监督(各地规定略有不同),比如涉及交叉感染方面,由卫健部门或疾控部门主管;涉及超范围经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涉及住宿的,由公安部门主管。

【案例】 2020年年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重,全国各地要求春节期间绝大部分企业延迟复工,只有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信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可以正常经营。各地政府纷纷颁发文件,强调企业的主体责任,对未按要求落实有关防疫主体责任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追究相关责任。月子中心这一行业全年无休的,春节期间不会停工,现在疫情防控的紧急关头,月子中心到底能否继续经营,没有部门给出答案,也没有找到相匹配的文件。某月子中心负责人甲各处奔走,找到当地街道,街道答复应该找卫健委,找到卫健委,答复应该找人社局领导的家庭行业协会,找到人社局和家协又答复要找所属街道,最后甲无奈询问当地政府热线12345,答复找属地社区。最后甲将需要申报的材料和请示的事项交到了当地社区,社区经逐级请示答复:月子中心行业可继续经营,但必须实行封闭管理,不再接收新进人员。

【解析】 全国大部分地区都还未明确月子中心行业的主管部门,但南京市曾于2013年年底发布《市政府关于批转市卫生局南京市产后母婴生活照料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该管理办法中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是产后母婴生活照料服务机构的主管部门。卫生、工商、食药监、公安(消防)、价格、计生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产后母婴生活照料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须办理前置审批的产后母婴生活照料服务机构向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时,工商部门应告知其到公安(消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办理相关的前置审批手续。工商部门在产后母婴生活照料服务机构完成前置审批后,依法核发营业执照。产后母婴生活照料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妇幼保健服务或母婴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