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思路

(一)研究思路

在中国数千年的文化发展中,孔孟之道成为了中国传统主流文化——儒家思想文化的代名词。《孟子》一书同《论语》一样,家喻户晓,凡是粗通笔墨的人,多少都能随口吟诵出《孟子》书中的语句,孟子本人也被冠以“亚圣”的封号,最终稳居儒家的第二把交椅。虽然孟子平生以学孔子为其志愿,但他在许多方面发展了孔子的学说,在儒学史上树立起了又一面旗帜,德性思想尤其在孟子那里得到创造性的发展并在理论上走向成熟,他的德性思想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

任何一位思想家的思想不是凭空产生的,大都是在吸收前人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孟子的德性伦理思想也不例外。因而,本书首先就对孟子德性伦理思想的历史渊源进行了追述。具体来说,本书综合考察了西周时期以仁、德、礼为核心的自觉的伦理道德观念,孔子礼仁统一的德性理论,孔孟之间儒者心性一体、德治统一,以德教化为主要内容的德性思想,以及对道家、墨家、法家及其他流派进行批判地继承;孟子正是在此基础上,以儒家的传人自居,肩负起“辟邪说,正人心”的责任,于百家争鸣中,创建了一套相对完整的伦理体系与道德价值体系。可以说,到孟子,中国伦理精神的雏形已初步建构。

然而,孟子的伦理思想不同于荀子,这与孟子的天人观和人性论是密切相关的。孟子讲天人合一与人性善是一脉相通的,为德性向德行的转化提供了可能,此二者构成孟子德性伦理思想的道德形上基础。孟子认为,天是伦理道德之天,因而心善的终极根源在于“天道”,只要全尽自己的善性,便可识得、践履“天道”的诚德之性;反之,一旦识得、践履“天道”的诚德之性,便可体证、觉察到自己的善性。可见,孟子以天为道德法则和善的本原,因此,所禀自天的人性就本然具有道德之善的规定性。孟子所谓的人性,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特性,是人异于禽兽的特殊本质,其内容是四心,即“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它是一种以情感为主体和统摄,是情理一体的人性结构,其特点在于由心知性、以心显性。虽然人天生具有善性,但孟子又认为,人性所具有的只是善端而已,是善的萌芽,要使这种萌芽发育成长,从可能转化为现实,还需后天“扩而充之”的工夫。而人之所以不善的原因是善心放失的缘故。这种人性论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可以将个体成就自我与个体具体的道德行为加以统一;另一方面从正面积极引导、激励个体的向善意识,将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人类追求自身正面价值的实现而积淀于个体内在心性结构中的为善之质充分发挥出来,摈弃了以性恶论说可能导出的为恶倾向。荀子则不同,他把人的自然属性看成人性,把好利恶害之情归于人的自然属性,从而以人性为恶,其目的在于说明道德行为不是出于人之本性,而是后天教化的结果。

承接天人观和人性论,本书紧接着探讨了孟子的五伦说。“五伦”是孟子德性思想的伦理基础。五伦的内容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结构原理在于人伦本于天伦而立,也就是说,社会的伦理关系本于家族血缘伦理关系,即黑格尔所说的“人的规律”从“神的规律”出发。由父子而君臣,由兄弟而朋友,由夫妇而男女的人伦模式,它体现了中国古代社会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特殊结构,即家族伦理是社会伦理关系的原型,社会伦理关系是家族血缘关系的扩充与延伸。于是,在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下,中国伦理特殊的三维坐标建立起来:以家族血缘关系为横坐标,以社会人伦关系为纵坐标,以夫妇关系为第三维,其他一切关系可在其中定位。五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它反映出中国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社会结构特征。孟子把社会关系、政治关系归结为宗法关系,又把宗法关系立足于血缘关系之上,这样,整个社会都直接地或间接地笼罩于温情脉脉的血缘亲情之中。第二,它强调义务的双向性,突出相互的伦理义务和道德权利。第三,它体现了人伦与人道的统一,也即“安伦尽分”。孟子“五伦”的提出,不仅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起了伦理道德的人伦坐标,勾画了几千年来中国封建社会伦理和伦理实体的格局,奠定了中国政治伦理精神的基调,而且找到了具有深厚民族根基和民族生命力的人伦关系的建构原理与伦理关系的人文原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特色与内涵,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在天道观、人性论、五伦说的基础上,孟子建立起了仁、义、礼、智四位一体的道德规范体系。仁是道德的本体,是道德的源泉,根源于人们的恻隐之心,是先验的爱人之情。义是爱人的方法与途径,是正当的德性行为。仁与义的结合形成道德的“体”与“用”。礼是对仁、义的节文,它规定了爱人的秩序和行为准则,是对道德价值的尊敬与肯定,是一种内在的道德情操。智则是对仁义的认同,形成对仁义的道德认识与道德信念,使仁义的践履走向自觉。四德之中,仁、智为德性,为心能;义、礼为德能,为作用;仁智为体,礼义为用。它们从人的本性主体出发,把爱人之情逐步落实、外化为人的行为,然后又向人的主体回归,凝结为主体的信念,形成体与用、内在与外在的有机统一。最终,仁、义、礼、智四位一体,相互依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德性体系与道德价值体系。

在孟子的德性体系中,仁、义、礼、智四德都与情相关,分别根源于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恻隐之心是人悲天悯人的同情心;羞恶之心是人对自己或他人行为正当与否的羞耻或厌恶之情;恭敬之心是用礼节表示对他人的尊重、敬重之情;是非之心则是一种判断是非的“理”,这种“理”是人伦日用的生活情理,是性之理。因此,孟子的德性论体现为以情为主的情理精神。情应按照理所规定的秩序发挥自身的伦理统一力量而具有道德属性,成为德行的内在动力;理虽然给予情以运作和扩充的秩序,但是必须建立在情的基础上,德性才能找到最终的根基。没有情,个体就不能扬弃自己的孤立而与他人同一,从而作为普遍人伦关系就不能形成或得到维护;同样,没有理,天伦和人伦就会混淆,会造成“爱而不别”的乱伦。这种情理精神不仅在理论上决定了中国文化的风格和发展方向,而且对中国人的现实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可以说,情理是打开中国文化大门的一把钥匙。其中,“面子”是情理精神在中国人社会生活方面的体现;耻感是情理精神在中国人性格方面的体现;而乐观精神则是情理精神在中国人精神生活方面的体现。

从学理上说,道德规范本身并不是德性,它可培养道德情操、锻炼道德意志,使主体的道德境界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但道德规范作为他律的力量,必须转化为主体内心的道德自觉,在构建道德自我、体征道德规范的过程中实现德性与德行、德性与规范的有机统一。这就需要人在德性修养的过程中,通过其主体对知、情、意的认识和修炼达到一定的伦理心境。孟子的道德实践即道德修养观继承了儒家修身养心的传统,以“万物皆备于我”为其道德实践的前提,通过反省内求的修养途径,存心、养气、寡欲的修养方法,建立了一个自给自足的道德提升的精神模式。这种道德修养的目标是达到理想人格和实现德性境界。具体来说,就是达到“大丈夫”的理想人格;不仅实现亦乐亦忧的圣人境界,而且实现天人合一的最高德性境界。

修身是孟子的“内圣”功夫,但人作为社会的存在,其自身的成就不仅依赖于自我维度上的展开,而且指向更广阔的社会之维。只有在社会的历史图景中,个人的完善才能得到保障,同样德性境界的提升、德福一致也要在整体人类利益不断得到实现的基础上获得完成。因而在分析了孟子德性论的道德实践之后,就需探讨孟子德性伦理的政治实践——仁政,亦即孟子德性伦理的外王功效。孟子的仁政说,主张用血缘宗法的伦理进行政治统治,以德化民,从人性、人情的角度寻找到政治原理。具体内容表现在:“以不忍仁之心,行不忍仁之政”“以力假人者霸,以德行仁者王”“君仁莫不仁,君正莫不正”三个方面。在伦理与政治的融合贯通中,通过尊民的政治政策,富民的经济政策,教民的文化政策,孟子实现了自己仁政说的伦理实践。最后还主要总结孟子德性伦理思想的特色。

根据以上思路,本书主要从德性思想的历史渊源、德性道德观的基础、道德体系的建立、德性思想的情理精神、反躬内求的道德修养及德性思想的政治实践六个方面对孟子的德性伦理思想做了具体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