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性命合一
性命说的缘起,可以上溯到夏商周时期,那时就已经有儒家学者把德行修养看作是“永保天命”的举措。孔子虽对性与命、性与天道阐释的不是很具体,但他通过仁贯通天人,践仁达天,不仅孕育了“天命之谓性”的萌芽,而且为孟子性命思想的成熟作了理论上的铺垫。因而徐复观认为,“天命”以原始宗教的“吉凶”“历年”为主要内容,至周公“命哲”的道德新内容的注入及孔子道德内容的全盘呈露,为“性”到“命”演化的历程;从孔子以“天命”为人之所为人的性,至子思学派明确提出“天命之谓性”及孟子称“命”为“性”,为全新性概念确立的过程[14]。
在孟子那里,人性的内容已不是外在赋予的,它作为万物之性的一种,其内容及其存在的合理性同天命内在一致。换言之,也就是孟子把仁义礼智内化到人的心性结构中,于人性与天命的统一里寻求其存在的根据。孟子曰:“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生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智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孟子·尽心下》)对这段文字,历来有不同的训解。命是自天言,性是自人言。对于“命”,赵歧注以“命禄”释此“命”[15],朱熹以“品节节制”释“命”[16]。性字一般有两种解释:一是言性即理;一是言性为血气心知之质。孟子的性,一是指人的生理欲求即“小体”;二是指人与禽兽的“几希”即“大体”。而上文中的命,徐复观认为:“孟子书中的命字实际是命运之命,而含义较为宽泛,多取其‘莫之致而至’及分定之意,在这种意义上不涉及其实质的内容,命与性本无不同。”[17]对于孟子而言,口、目、耳、鼻、四肢是人的感性存在,其功能是对味、色、声、安逸的知觉及欲求。这是人的生理需要,是生来即有的,是上天赐予的,在这点上可称之为性。但其实现不在人自身,而须“求在外”,所以孟子谓之为“命”。至于父子之爱、君臣之义、宾主之礼、贤者之智、圣人之于天道的道德理性,在“莫之致而至”这点上可称之为“命”,但它的实现是“求在内”,在于人后天的道德选择,其主宰性在人自身,是“求则得之,舍则失之”。因而,孟子宁谓之性而不谓之命。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孟子性命对举,从天道与人道的贯通来论证性命一致,确立人性善的品质不是得之于外而是得之于内,并且把这种德性本质与情的自然感发、意志的选择指向、认识的思辨功能结合在一起,进而对人性的内在结构作了充分的证明。这是西周至孔孟时期儒者天道与人道相贯思想发展的必然趋势。
总之,孟子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把天与德性结合起来,以人的德性归原于天,一方面使天成了道德的实体,另一方面使德性有了可以依靠的形上本源。他强调天与人在德性上相通,人性即天道,而人生的理想状态就是天人合一,这就要尽心,努力发挥天所赋予德性,从而可以知性进而知天。张岱年先生指出:“人之所以异于禽兽,即在人之心性与天相通,人是禀受天之德性为根本德性的”[18]。可见,孟子通过心性,将宇宙人生打成一片,实现了物与我、天与人之间的融会贯通。这事实上是将性与天道加以统一,贯通了天道与人道,使内在超越与外在超越结合起来,不仅使人和世界的相互关照成为可能,而且也为儒家道德学说创立了形上学的基础,对后儒特别是宋明时期的儒学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使得中国文化具备了一种刚健不已、奋斗不息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