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而言之道也

第六节 合而言之道也

仁、义、礼、智作为完整的道德价值体系,也就是实现了“道”。孟子曰:“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孟子·尽心下》)这里的“道”指的就是仁、义、礼、智,它们从各自不同的方面展开对善的理论,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德性体系与道德价值体系。仁、义、礼、智四德虽然功能各异、内涵不同、层次有别,却因异而合,是道德情感与道德理性的统一。它们层次互补、功能相依、含义关照,基本上包含了道德生活和道德现象的方方面面,是一个去其一则损全体的有机的道德原则系统。

孟子不仅认为“仁者爱人”,而且认为仁来自于人的恻隐之心,是人相通共感的同情心与真情实感的流露。建立在情感之上的仁之本体,是一切道德行为的源泉。“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孟子·离娄上》)而义则将仁的内在情感外化为道德行为,指明了行仁的路径与标准。它根源于人的羞恶之心,能够判断行为的善、恶,从而告诫人们应当之为。礼把仁义的要求具体化为一定的规范与准则,由此衍生出一系列形式化的礼仪,直接付诸人的道德实践,具有更大的直接性。“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孟子·离娄上》)礼有节和文的双重作用,一方面,要有适当的节制;另一方面,要有文饰、美化行为。有了仁、义、礼之后,还需智的保障。“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孟子·离娄上》)依据智的规范,人之所以能够坚持仁义之道不离不弃,缘于智根源于人的是非之心。人所具有的辨别是非的心智能力使其理解了对仁义之道的道德认识,因而产生了践行仁义之道的道德自觉。

仁,在这个系统中处于最高位置,是天之尊爵、人之安宅,是人类相趋的内在深层机制和人生基础。所谓,“仁也者,人也。”义,处于道德系统的第二层次,是应该、正路,是仁的外化。仁与义,一情一理,相依互补,形成最基本的内核:仁义道德。仁义不但把握特定社会秩序中人伦关系的根本,涵概了整个人伦社会;而且还把握了人德和行为规范的核心,从而抓住了人们的基本德性和主要的行为规范;同时仁义被内化到人性的内在结构之中,使人性的德性内容丰满起来,并将这种德性本质同情的自然感发、意志的选择指向和认识的思虑功能结合在一起,对人性的内在结构作了充分的说明,体现了人之道德的本质特征,从而成为人生之道、社会之义的同义词或代名词。礼,与智同处于与仁义相比的外在层次。它的作用是节文仁、义。节,节制,使仁义道德的行为得宜、恰当。文,文饰,规定、描绘及修饰着仁义道德行为的举止、仪表、程序等。礼于仁、义“节而文之”,则“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智,知仁义道德持之弗去,其功用在于体人性、知人伦、明是非、辨善恶,所以为德性的重要内容。它是仁义道德观念、认识、意志力、判断力和选择力,是仁义道德活动中的智慧、技巧,引导着人们排除干扰、灵活应变,保证着仁义道德行为的持续、道德人格的实现,是仁义道德践履的动力。

总之,在儒家伦理思想史上,孟子第一次以“仁义礼智”四德并举建构了自己的道德体系。他从人之深层细微的心理情感活动寻求仁爱之心的内在根据,所谓“恻隐之心,仁之端也”。进而提出仁宅义路、居仁由义,从内在与外在、基础与行为的统一,确立了仁义道德的根本内核和道德人生的基本取向。由此,从行为的节制和形式的修饰,道德的认知和意志的保障等意义上确立了礼与智在道德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位置。仁宅、义路、礼门、智知,即“居仁由义”“礼门义路”“必仁且智”,这四个方面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仁是“天之尊爵”“人之安宅”,是道德的本体,是道德的源泉,根源于人们的恻隐之心,是先验的爱人之情,它通过爱的伦理统一的力量,为个体向实体的回归提供了基础。义是爱人的方法与途径,是正当的德性行为,它通过强调义的至上性处理个体情欲与伦理要求之间的关系,使个体在道德追求中冲破主观任意性的束缚,从而做到舍生取义。仁与义的结合形成道德的“体”与“用”。礼是对仁、义的节文,它规定了爱人的秩序和行为准则,是对道德价值的尊敬与肯定,是一种内在的道德情操。智作为道德智慧,则是对仁义的认同,它能够指导个体按照伦理普遍性的要求超越个人情欲的需求,形成对仁义的道德认识与道德信念,使仁义的践履走向自觉。孟子的仁、义、礼、智四德,从真情出发,以义理为原则、遵循礼仪规则、用智慧与人沟通,形成了完整的道德规范体系。

【注释】

[1]樊浩:《伦理精神的价值生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84页。

[2]樊浩:《伦理精神的价值生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77~178页。

[3]樊浩:《伦理精神的价值生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80页。

[4]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下),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07页。

[5]陈来:《古代宗教与伦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297页。

[6]樊浩:《伦理精神的价值生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81页。

[7]樊浩:《伦理精神的价值生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82页。

[8]张岱年、方克立主编:《中国文化概论》(修订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12~218页。

[9]张岱年:《中国伦理思想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09~112页。

[10]孔颖达:《尚书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34页。

[11]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下),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26页。

[12][日]漥田忍:博士论文《殷周时代的‘圣’观念及其在先秦儒家思想中的演变和展开》,第296~297页,影印自北京大学图书馆未刊稿。

[13]肖群忠:《中国道德智慧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30页。

[14]肖群忠:《中国道德智慧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31页。

[15]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87页。

[16]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87页。

[17]蒙培元:《情感与理性》,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63页。

[18]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37页。

[19]樊浩:《耻感与道德体系》,《道德与文明》,2007年第2期。

[20]樊浩:《道德形而上学体系的精神哲学基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98页。

[21]杨国荣:《孟子评传》,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64页。

[22]汪怀君,汝绪华:《中国传统交往伦理的理论模式》,《船山学刊》2008年第2期。

[23]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63页。

[24]李亚彬:《道德哲学学之维—孟子荀子人性论比较研究》,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47页。

[25]郭沫若:《十批判书》,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96页。

[26]杨宽:《古史新探》,中花书局1965年版,第234页。

[27]陈来:《古代宗教与伦理——儒家思想的根源》,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248页。

[28]参见陈戌国:《中国礼制史·先秦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7页。

[29]程颐:《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29页。

[30]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51页。

[31]陈来:《儒家“礼”的观念与现代世界》,《孔子研究》,2001年第1期。

[32]葛兆光:《七世纪前中国的知识、思想与信仰世界—中国思想史(第一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3页。

[33]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37页。

[34]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28页。

[35]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劝学》,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35页。

[36]樊浩:《中国伦理精神的历史建构》,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11页。

[37]戴兆国:《心性与德性——孟子伦理思想的现代阐释》,安徽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18页。

[38]赵馥洁:《中国古代智慧观的历史演变及其价值论意义》,《人文杂志》1995年第5期。

[39]唐君毅:《哲学概论》(上),台湾学生书局1996年版,第17页。

[40]陈超:《中西“四德”的价值诠释——中西道德比较与现代道德重建》,《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

[41]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363页。

[42]参见苗力田编:《亚里士多德选集·伦理学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卷第2节。

[43]林贵长:《“智者不惑”的道德意涵》,《伦理学研究志》2008年第3期。

[44]樊浩:《中国伦理精神的历史建构》,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12页。

[45]潘小慧:《弘扬中华“智德”文化——以先秦孔、孟、荀儒家为据的讨论》,《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6期。

[46]王阳明:《王阳明全集》,上海估计出版社1992年版,第111页。

[47]肖群忠:《智慧、道德与哲学》,《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

[48]樊浩:《伦理道德现代转型的文化轨迹与精神图像》,《哲学研究》,2015年第1期。

[49]樊浩等:《中国伦理道德报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