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礼的形成

三、礼的形成

周人观念上的敬德主张,付诸社会实践的便是在制度上设制礼仪、订立规范。礼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几乎涵括了西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礼来源于祭祀,从“示”和“豐”,表示感谢上帝赐予的丰收。礼本义为礼器,其发展与远古时代的宗教祭祀典礼仪式不可分割。据王国维的考证:“盛玉以奉神人之器谓之若豐,推之而奉神人之酒醴亦谓之醴,又推之,而奉神人之事通谓之礼。”(《观堂集林·卷六》)礼器是被用来表达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意向交流,它只有在祭祀仪式中与名分及一定的观念情感结合,才凸显其象征意义,构成完整的礼。根据《礼记·礼器》中的记载:“三代之礼一也,民共由之,或素或青,夏造殷因。”据此可知三代之礼有一个前后继承和发展的因果关系。夏礼是三代之礼的初始形态,商代的礼和祭祀联系在一起。由于殷商时期,氏族血缘关系的存在,祖先崇拜和天神崇拜相结合,伦理思想还没有从宗教意识中分离出来,因而殷礼具有鲜明的宗教性特征。

到了西周,周公在沿袭过去礼仪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周朝的实际情况,形成了一套系统的典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准则。在《诗经》对西周前期历史的记载中,礼的内容主要表现为,与祭祀有关的宗教情感以及祭祀的仪节,人们为了祈求福祉、消弭灾祸,将最能表达崇敬之心的饮食贡献给各路神灵。祭祀活动庄严而隆重,祭祀仪式热烈而虔诚。而在西周中后期的发展历史过程中,礼的含义开始超越祭祀之事,被赋予更宽泛的内容。在这里,礼不仅指饮酒筵乐,而且指人际伦理。《诗经·庸风·相鼠》曰:“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相鼠有齿,人而无止(通耻)。人而无止,不死何俟?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当礼与人的廉耻、威仪相联系,成为人之为人的根据时,礼便超出了宗教的范围,成了某种德行标准。西周后期,礼的含义已经发生了变化,其文化功能在两个方面得到了扩展:一是作为处理和整合血缘宗族社会内部各种关系的一系列制度、伦理范畴被使用,如《礼记·曲礼上》所云:“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二是礼嬗变为基本的国家政治统治手段,即阮元所谓的:“古今所以治天下者,礼也”。《礼记·经解》也概括了周礼的作用:“以奉宗庙则敬,以入朝廷则贵贱有位,以处家室则父子亲、兄弟和,以处乡里则长幼有序。”可见,周礼不仅被用以“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定后嗣”(《左传·隐公十一年》),而且“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礼记·曲礼上》),礼规定和调整着社会的方方面面。从祭祀大典、治国之术,到长幼之辨、宗族之和、官爵之序、武功之成,再到道德仁义、教训正俗等,都必须在礼的要求下才能够“动得其宜”,恰如其分。管理国家,要“为国以礼”(《论语·雍也》)、“政以礼成”(《左传·襄公十年》);做人,需“约之以礼”(《论语·颜渊》)。礼书中记载:“修六礼以节民性,明七教以兴民德”(《礼记·王制》);“一曰以祀礼教敬,则民不苟;二曰以阳礼教让,则民不争;三曰以阴礼教亲,则民不怨;四曰以乐礼教和,则民不乖;……”(《周礼·地官·大司徒》)。在周礼这种治民方针的影响下,使道德教化深入人心。

从以上周礼所包含的内容可以看出,周礼具有以下两方面的特征:一是周礼由神学特色极度浓厚的人神之礼向人伦之礼转变。即把礼作为区别是非善恶的标准,于是宗教的礼便成了道德的规范、价值判断的标准。二是“亲亲”“尊尊”成为贯穿周礼的主要思想观念,体现了宗法等级制和政治等级制的基本精神。所谓“亲亲”“尊尊”,即以自身为起点,上至高祖,下至曾孙,合为九代的亲属关系[10],以嫡长子为中心,亲其所亲,尊其所尊,由此发展为宗法制、分封制、继承制。可见,周礼的实质是强调以血缘为基础的远近、贵贱、上下等级的严格秩序。区别性是它的基本原则,这种原则通过礼体现,又通过礼维护,使各个等级能各守名分,由此达到一种宗法式的和谐。当然,西周社会的意识形态领域并不是礼乐文明一统天下,而是宗教和礼乐文明一体两面,分别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从《诗经》反映的情况来看,礼的形而上的意义远没有被认识,其规定还多停留于生活的表象层面。如徐复观先生所指出的,《诗经》中的礼经常和仪联系在一起,注重生活的形式方面。但是,西周社会的礼乐文明作为完整的社会规范体系,在整体上对社会生活方式进行了系统化和理性化的整理。这毕竟是对殷商宗教迷信的一种超越,是人文主义发展的一个崭新阶段,也是中国古代文明的文化基础。

总之,伦理的建构与民族社会的形成往往是同步的。西周时期,中国社会的基本雏形已奠定,自觉的伦理意识开始孕育而生,实现了中国文化的第一次突破。殷礼的因损,加上改制中的制礼作乐,形成了一套确认贵贱、尊卑、亲疏的典章制度,即道德规范与血缘纽带、等级制度的内在联结,决定了中国古代社会制度的稳定性与伦理文化的本体性,从而影响了中国伦理的特殊性质。同时,西周的社会组织在以德、孝为核心的宗法关系中得以巩固,在制度上与观念上写就了辉煌的成绩。可见,周代礼仪制度上的规范化进境与德、孝观念所形成的伦理文化自觉,有力地促进了这一时期道德文明的成熟与发展,奠定了中国文化的基本走向。但到了西周末期,原有的宗族关系已经不适应新的生产力的发展,社会政治秩序也逐渐改变。平王东迁,“周室衰微,诸侯并弱,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史记·周本纪》),系统化的礼乐制度终在诸侯纷争之中崩溃。此时,生活的剧烈变动与道德生活的紊乱成为纠结而来的现实问题,刺激了智者们的深刻反省。正是在这样的双重影响下,孔子开始了自己的文化创造,背负起了振兴道德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