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孝”为主的宗法道德观念

二、以“孝”为主的宗法道德观念

“孝”是传统伦理道德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它体现了人纯真质朴的道德情感和基于这种情感而产生的理性的道德自觉,是德性观念被贯彻到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西周则是“孝”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其“孝”的观念对后世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

“孝”的产生与德同源,其起源于原始氏族社会的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甲骨文、金文中已有孝字,从字形上看,其像一个曲背老人手扶小孩子的头,表示祖孙之间的亲爱关系。《尚书·尧典》记载“克谐以孝”,指下对上的亲顺之意。《吕氏春秋·孝行篇》讲到《商书》刑法是“刑三百,罪莫大于不孝”,高诱注此为商汤之法。可见,源于血缘、亲情家庭观念的“孝”已具有国家大法的意义。杨国荣教授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一书中,通过对甲骨卦辞中的“孝”的考证,得出了殷人以“孝”为“教”,来达到治理国家的行政上的目的之说法[8]。这些说法足以说明“孝”是中国古代形成较早的道德规范之一。

由于殷商时代,祖先神与至上神不分,所以其德观念中已经有“孝”的内容,只是到了西周,“孝”才作为伦理观念而存在。对祖先的祭祀是殷人孝道的主要内容和形式,但此时的孝道究其实质是宗教性的。殷人崇拜祖陵、孝敬祖先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祈求祖先神灵的佑护,以祈福避祸。西周“孝”的观念在承继殷商的基础上得到极大的丰富和发展。如果说在殷商时期,“孝”的观念仅处于萌芽状态的话,到了西周,由于殷周之际的社会变革而造成的宗法等级制度的建立,周人则赋予孝以明确的内涵,把“孝”作为宗法伦理的基础,最终“孝”观念发展成熟,成为一种重要的道德规范。在西周,孝包括两种形态:一是对在世父母的孝,即奉养、尊敬与服从。如《尚书·酒诰》载:“肇率牛车,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二是对去世父母、祖先的孝,即所谓“追孝”。它一方面是对在世父母之孝的延伸与扩大;另一方面是对祖宗神崇拜在新的条件下的表现。如“用追孝于刺仲”(《师夺父鼎》),“用追孝于皇考已伯”(《兮仲钟》)。

比较商周孝的观念,二者有明显的差别。一方面,西周孝的观念展现了神性的退却和人性的张扬。同样是祭祖追孝,西周与殷商的区别在于,后者对能降幅遣灾的祖灵怀着恐惧的心情,甚至多少带有一些无奈的情绪。而前者对先祖的追孝,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对先祖血缘亲情的表达,是发自内心的敬仰。所谓“殷人尊鬼,尊而不亲;周人亲亲,亲而不尊”(《礼记·表记》),正是对这一差异的准确表述。前文提及殷商时期,由于自然宗教占社会的主导,殷人的祖先是自然化了的至上神。随着生产力的进步,人类的自我意识不断强化,加上西周是一个思想大变革的时代,所以,这一时期,自然宗教消隐,伦理宗教成为人类精神的主导。周人的祖先神不再是异己的,而是道德化、人格化的。可以说,此时,德性智慧战胜了神性智慧,道德理性代替了宗教蒙昧。因此,在西周祭祀祖先的鼎器铭文中,我们见到的已不再是如甲骨卜词那样对祖先神灵的被动依赖、戒慎恐惧,而多是对祖先功德的歌颂赞美。“铭者,论撰其先祖有德善、功烈、勋劳、庆赏、声明,列于天下,而酌之祭器,自成其名焉,以祀其先祖也。”(《礼记·祭统》)正像陈来先生所指出的:“西周的祖先祭享不仅是对祖灵的献媚,而更是对祖先的一种报本的孝行。”[9]另一方面,西周孝的观念增添了敬奉父母的新义。在《尚书》《诗经》等反映西周思想文化的主要典籍中,会发现不少孝敬父母的文献资料。《尚书·酒诰》载:“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周书·康诰》曰:“元恶大敦,矧惟不孝不友。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诗经·齐冈·南山》载:“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诗经·齐冈·南山》。《诗经·郑风·将仲子》载:“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这里既有对父母的尊敬、侍养,又有对父母的服从。可见,敬奉父母标志着孝作为一个重要的道德观念已渗入到了社会生活中。《孝经》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

子奉养,敬服其父,确认了父在家为家长,在族为宗子的权威,同时父爱其子及兄友弟恭,即可维系宗氏和家族的和谐、稳定。周公所谓“尔室不睦,尔惟何哉”(《尚书·多方》),正体现了对以孝为主的宗法道德作用的认识。而子孙“永言孝思”,对先祖的祭祀不绝,则可维系宗法系统“于万斯年”,从而也就巩固了等级秩序。“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诗·大雅·既醉》)于是,孝就成了宗族个体成员的美德,天下之法则,也就是所谓的“有冯有翼,有孝有德,以行以翼,岂弟君子,四方之责”(《诗·大雅·卷阿》)。由于孝的扩大是从家庭中的父子关系延伸到政治上的君臣关系,从家庭走向国家,达到了伦理与政治的统一。所以它就获得了维护宗法等级秩序的特殊作用,成为了宗法政治的伦理道德基础。“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人道之大者也。”(《礼记·丧服小记》)正因为如此,周人孝的思想一直为后世所继承,并在儒家那里得到了不断的升华与发展,与忠相并列,成为封建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孔子就将孝从具有宗教意义的宗族道德逐渐转化为家庭道德,使孝发生了质的变化,成为每一个人内心的天性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