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反躬内求的道德修养
2025年09月15日
第五章 孟子反躬内求的道德修养
外在的伦理规范只有通过体验、修养,内化为人们的道德品质和习性,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仁、义、礼、智作为人内在的道德品格,从某种意义上可以看作是规范的内化。而这种规范必须在道德实践中才能凝为个体稳定的德性,也就是说个体德性自我的成就必须通过道德修养来完成,个体也只有经过修养的环节才能真正“成人”。“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平天下。”(《孟子·尽心下》)中国传统道德修养的基本原理,就是修其身,养其性,以伦理规范为标准而进行的自我改造,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和道德境界,通过对欲望的控制、琢磨战胜自我、超越自我,建立个体坚定的道德主体性。修身养性实际上是把身与心或性二元化,认为“‘心’与‘性’是道德主体,或者说,具有道德的基础与能力,只需要‘养’,即培养、存养;而‘身’则是欲望的主体,具有偏离道德的危险性,需要不断地‘修’,即修炼,修明。在一个具体的人身上,存在道德与非道德的双重主体。修养的任务,就是以‘心’地道德地主体性制约、战胜非道德的‘身’,使其纳入道德的轨道”[1]。所以,在道德修养问题上,孟子从性善论出发,认为个体为善为恶取决于自身,强调人的自主性和主动性,主张存心、养气、寡欲的修养方法。这是对孔子“为仁由己”思想的发展,后来又被荀子发展为“人有其治,是为能参”。与荀子化性起伪的外求成德路径不同,孟子以“万物皆备于我”为其道德修养论的理论前提,通过反省内求的修养路径,于内向人性复归、于外知天知命,以达到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