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恻隐之心,仁之端也”

二、“恻隐之心,仁之端也”

孟子的恻隐之心即“不忍人之心”,它是人内心真情实感的流露,是“仁者爱人”的道德情感。这种情感不仅在主体上具有普遍性,是血亲与非血亲之间相亲相爱的依据,是亲爱同情的精神根源,而且在生活世界中它必将从一种主观意识形态转化为具有实践精神的行动。也就是说,从仁之端的恻隐之心出发,把伦理道德的仁德提升为治理天下国家的治国方略。

(一)“仁者爱人”的道德情感

仁是孔子伦理思想的重要范畴。在孔子那里,爱人是仁的基本涵义,孝悌是仁的核心,忠恕是为仁之方。孟子继承了这一思想,不仅明确提出“仁者爱人”(《孟子·离娄上》)的命题,而且认为仁来自人的恻隐之心,“恻隐之心,仁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说文》中指出“恻,痛也”。赵歧注“隐,痛也”。所谓恻隐之心,是人们发自内心的真实情感,是同情同类的本能情感。具备以下几个特征:其一,它不仅是一种在主体方面具有普遍的情感(任何人都可以有恻隐之心),而且是一种在对象性方面也具有普遍性的情感(恻隐之心可以指向任何人);其二,它不包含任何“人欲之私”的因素,亦即不是出于个人私利才对他人产生的同情;其三,它是人性的一个本质要素,失去了此心,人就不成其为人;其四,它是实现普遍性仁爱的起点,只要扩而充之,人们不仅能“事父母”,且可以“保四海”。孟子也经常以“不忍人之心”说仁:“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所忍,仁也。”(《孟子·尽心下》不忍和恻隐一样,都是对他人特殊境遇下产生的同情之情,而仁实际上是一种“以其不忍达于所忍”的扩充过程。由此,孟子把仁、不忍仁之心提升到了人的本质规定的高度,从而使作为人之为仁的根本原则和必要条件的爱人、同情他人具有了非同寻常的意义。

在此基础上,孟子进一步指出,“仁也者,人也”(孟子·尽心下》),即仁是人应始终持守的道德根据。也就是说,人之所以为人,之所以能为人,都是出于仁。于是仁就成了人的代名词,是人的本体、归宿,是一切德性的根源。“仁也者,人也。”(《孟子·尽心下》)“仁,人心也。”(《孟子·告子上》)这里,孟子以心言仁,不但使仁成为实践主体,成为道德实践的内在根源和动力,而且此种说法,还为仁找到了内在的心理根据,从而开辟了儒家以心论仁的新阶段。这样,身外的东西就变为自身的存在及其本质,具体的人我关系准则化为抽象个人的普遍特征;仁的关系性、对象性消释,其先天性、内在性随之生成;从而,人行为的必然性与自由同一,“行仁”等于“仁行”,履行义务就是实现自己。仁就从人们内在的心理情感活动中得到了坚实的基础和依据,成为了道德本体。于是,它不再仅仅从表层、从行为和结果上被理解、认识,而是深入和扩展到深层、行为的背后和结果之前被把握;仁不再是可望而不可及、可畏而不可近,而是以平实、切近和亲切的面貌呈现在人们面前,只要人们反省内心、自觉自身,其意识、动机、行为就会自然地归于仁而合于爱。

(二)亲爱同情的精神根源

孟子明确指出,仁是爱人的道德情感。但这种情感从哪里来?他认为爱亲是爱人的精神根源,仁是对爱亲感情的一种扩充。也就是说,亲爱之情的提升,就是仁的道德情感的源头。

人一生下来,首先接触到的是自己的父母,由于这种养育关系自然会发生对亲人的爱恋、依恋。因此,孝亲是仁爱的源头。儒家把孝看作是为仁之本,这不仅从方法论上说明孝是行仁的起点,而且从精神本源的角度来讲,仁的爱人的道德情感是从孝亲的情感与义务中产生并扩充而来的。孟子就曾说:“亲亲,仁也。”(《孟子·尽心上》)“仁之实,事亲是也。”(《孟子·离娄上》)许慎《说文解字》释“仁”曰:“仁,亲也。”可见,亲亲是仁的要旨和根源,血缘亲情是仁的自然基础,仁产生于爱亲之孝,践仁需从爱亲做起。因而《礼记·祭义》表述孔子的说法是“立爱自亲始”。

一方面,从爱的精神源头,仁产生于爱亲之孝。但从人性的角度看,孟子认为仁爱的道德情感产生于人的恻隐之心,也就是对他人痛苦的同情与关切。作为同情,是指他人的痛苦我亦体会得到;作为关切,表明恻隐之心是对他人的一种忧虑、担心,这种情感具有纯粹道德的性质。恻隐之心作为道德的源头和动力之一,不仅具有纯粹道德的性质,而且也是人最基本、最普通的道德情感。在每个人的道德成长过程中,对亲近之人的关切之情,先于任何道德义务和原则观念的形成。如果一个人对同类的痛苦缺乏基本的同情心的话,就会显得“麻木不仁”,也即佛教中所说的丢弃了基本的善念或慧根,进而缺乏弃恶扬善的动因。所以说,富于同情心是个人道德意识的源头,是道德行为活动的原初动力。它被孟子看作是仁德之端的意义也就在于此。总之,仁与恻隐之心或同情感的作用是相互的:一方面,仁作为爱人之情以同情感为基础;另一方面,仁以血缘为纽带和出发点的伦理关系,给同情感以秩序和运作的逻辑。就是说,仁必须按照血缘关系、宗法关系的要求蕴涵、宣泄个体自身内部的同情感,否则同情感、恻隐之心就会失去道德的合理性根据。另外,从道德的角度看,以仁作为对人伦关系的自觉意识,通过对仁德的培养和提升同情感,使之内化为个体的德性,从而成为个体向伦理实体回归的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