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道德规范的体系化

三、战国时期道德规范的体系化

虽然战国时期人心思变,社会更加动荡,但是其道德生活却呈现出理性化倾向进一步加强的趋势。这主要体现在人们对社会伦理关系的进一步选择和对于道德德目更加细致的整理与归纳上。

孔子建构起了第一个道德规范体系。仁是孔子道德思想的核心,是其伦理学说的根本。它不仅是亲情之仁,而且是德性之仁。《论语·阳货》载:“‘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恭敬、宽厚、诚实、勤敏、慈惠,都是与人为善、利人成人的优良道德品质,是仁者爱人的体现。如果一个人能够处处实践这五种好品德,他就近乎是一个完美的人,就是一个仁人。孔子又以知、仁、勇为“三达德”。三者之中,仁是践行人伦道德的原动力,为核心;知是践行人伦道德所必备的知识和智慧,即知仁;勇是践行人伦道德所必须具有的勇气和毅力,即行仁既知且行,仁才能得以实践。子曰:“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论语·子罕》朱注云:“明足以烛理,故不惑;理足以胜私,故不忧;气足以配道义,故不惧。”一个人若要实行圣人之道,在立身处世上近乎人伦之极致,知、仁、勇三者相济相成、缺一不可。“三达德”展开为孝、礼、悌、忠、恕、恭、宽、信、敏、惠、温、良、俭、让、诚、敬、慈、刚、毅、谦、克己、中庸等德目。《中庸》亦提出:“天下达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智、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朱注云:“达道者,天下古今所共由之之路也。知,所以知此也;仁,所以体此也;勇,所以强此也。谓之达德者,天下古今所同得之理也。达道虽人所共由,然无是三德,则无以行之。”

接于“三达德”“五达道”,郭店楚简提出了《五行》的观念:“五行:仁形于内谓之徳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义形于内谓之徳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礼形于内谓之徳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智形于内谓之徳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圣形于内谓之徳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实指仁、义、礼、智、圣五种道德规范。所谓圣之闻达,智之明见,礼之恭敬,义之正辨,仁之亲爱。“闻道而悦者,好仁也。闻道而畏者,好义也。闻道而恭者,好礼也。闻道而乐者,好德也。”(《五行》)作为天道的德,是“徳之行五,和谓之德”的“德”。“徳之行五”,为五种“徳之行”,即仁、义、礼、智、圣之“形于内”。“形于内”即仁、义、礼、智、圣成为内在的德性生命;“不形于内”就是没有成为内在的德性,因而除圣之外,都只能称之为“行”。在这里,心摄德、智,德为体,智为用,德以天性为体,智以心思为用。圣,闻达天道,与德性切近志,其原初为心体之一定意向,与心自体合一,其作用指向德,使人与天合,心与性合。所以圣与智可以在德性的关联中沟通起来。孟子在总结前人的基础上,第一次将仁、义、礼、智四德并举,建立了一个相对完整的道德体系。“到两汉,董仲舒在这四德之外又加上‘信’一德目,定为‘五常’。从此,个体道德的‘五常’便与社会伦理的‘三纲’结合,成为封建社会在社会伦理与个体道德方面不可更改的‘名教’”[6]

荀子在“隆礼”的前提下,提出了一个仁、义、礼三者统一的道德规范体系。荀子所说的仁,同孔孟一样,也指“爱人”,“仁,爱也。故亲。”(《荀子·大略》)义则是使君臣上下各安其分的节制者,“夫义者,内节于人而外节于物者也,上安于主而下调于民者也。内外上下节也,义之情也”(《荀子·强国》)。而仁与义都必须以礼为最高准则,“仁有里,义有门。仁非其里而处之,非仁也;义非其门而由之,非义也”(《荀子·大略》)。杨琼注:“里与门皆谓礼也。”就是说,不循礼,就没有真正的仁与义。所以,仁作为爱人的原则,就具有了等差之别,即“亲亲、故故、庸庸、劳劳,仁之杀(差等)也。”(《荀子·大略》)《荀子·君子》中亦指出:“亲疏有分,则施行而不悖。”同样,义也体现了这种差别:“遇君则修臣下之义,遇乡则修长幼之义,遇长则修子弟之义,遇友则修礼节辞让之义,遇贱而少者,则修告导宽容之义。”(《荀子·非十二子》)这样,“贵贵、尊尊、贤贤、老老、长长”(《荀子·大略》)就是义的伦理本质。在实际行动中,义体现为忠、孝、悌、敬、让等具体的行为规范。可见,仁与义都统一于礼。其他诸德也是由礼来统摄,《荀子·大略》曰:“礼者,贵者敬焉,老者孝焉,长者弟焉,幼者慈焉,贱者惠焉。”

与儒家一样,法家也建立了自己的道德规范体系。管子就把礼、义、廉、耻四德作为立国的四大纲要。“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错也。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礼不逾节,义不自进,廉不蔽恶,耻不从枉。故不逾节,则上位安;不自进,则民无巧诈;不蔽恶,则行自全;不从枉,则邪事不生。”(《管子·牧民》)这里,“四维”是伦理原则。而行为规范方面在于“七体”,即“孝悌慈惠,以养亲戚。恭敬忠信,以事君上。中正比宜,以行礼节。整齐撙诎,以辟刑僇。纤啬省用,以备饥馑。敦蠓纯固,以备祸乱。和协辑睦,以备寇戎。凡此七者,义之体也”(《管子·五辅》)。可见,礼在管子的道德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他认为“礼有八经”,“民知义矣,而未知礼,然后饰八经以导之礼。所谓八经者何?曰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等,贫富有度。凡此八者,礼之经也。故上下无礼义则乱,贵贱无分则争,长幼无等则倍,贫富无度则失。上下乱,贵贱争,长幼倍,贫富失,而国不乱者,未之尝闻也。事故圣王饬此八礼,以导其民”(《管子·五辅》)。与八礼相适应,管子对不同等级的人提出了不同的道德要求。“八者各得其义,则为人君者,中正而无私。为人臣者,忠信而不党。为人父者,慈惠以教。为人子者,孝悌以肃。为人兄者,宽裕以诲。为人弟者,比顺以敬。为人夫者,敦懞以固。为人妻者,劝勉以贞。”(《管子·五辅》)这与儒家的五伦要求大致相同。可见,礼指上下、贵贱、长幼、贫富的尊卑等级秩序,“礼不逾节”;而义指人们的行为准则;廉指纯洁高尚,是人内在的道德情操,从属于礼义;耻即发自内心的羞恶自觉。四者之中,礼义是对行为的约束,最为基本;廉耻指内在的情操,与礼义并列,重视内心的境界。

总之,中国传统伦理在历史发展中,形成了较为成熟的道德规范体系,也提出了比较完整的德目。但德目不能和传统美德相混淆。传统美德“是指在自觉的或习俗的道德规范中,那些为大部分人所接受并实际奉行的、对民族发展起积极作用的、具有必然性、合理性的德目”[7],是人的优秀道德品质的显现。张岱年先生和方克立先生主编的《中国文化概论》一书中概括出了中华民族十大传统美德:仁爱孝悌、谦和好礼、诚信知报、精忠爱国、克己奉公、修己慎独、见利思义、勤俭廉正、笃实宽厚、勇毅力行[8]。这些是传统道德规范体系中的“合理内核”,对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产生了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