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 心
孟子的道德修养论与他的性善论相联系,他认为善性人人具有,君子比一般人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其能存住这种道德之心。正因为“心”是人的为善之本,具有“操则存,舍则亡”的特性,所以孟子的修养论,无一不在“心”字上下功夫,重点在修心;心率以正,身孰敢不正。“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孟子·离娄下》)
可见,在孟子看来,能否存心,是君子之所以成为君子的道理所在,也是其与一般的人的根本区别之所在。那种“放其心而不知求”的人,是可悲的。因而孟子认为进行道德修养的首要方面就是要“求其放心”。“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孟子·告子上》)“放”,即放遗、放失。“求其放心”,即寻求其所放失之心。程颐曰:“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欲人将已放之心,约之使反,复入身来,自能寻向上去,下学而上达也。”[6]
对于如何求放心,孟子认为需要切己自反,发明本心。“万物皆备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孟子·尽心上》),这就是说,以主体性为对象,任何方式的向内发掘都有所收获,而以外界的权位和利禄为对象,尽管“求之有道”,但仍然“得之有命”。所以,提升道德修养的关键在于个体自身的主观努力,只有个体意识到了自己所具有的善知良能,有意识地去“求”才能“得”之。这种“得”并非他物,是主体自己本身善端的开发。可见,孟子所主张的道德追求,与荀子“外求”的修养路径不同,是一种“内求”“内得”。内求是求得自我道德价值的实现,取决于自我本身;而外求是求获取个人之名利,取决于社会之因素。在孟子看来,内求是“良贵”“天爵”的实现,外求是“人爵”的实现,舍其天爵以求人爵是舍本逐末。因此他说:“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孟子·告子上》)
这种内求、内得要通过“思”才能完成。“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先立乎其大者。”人皆有耳目心之官能,但耳目没有思维能力,易受外物诱;而心则能思。所谓“思”,即思考、反省,其实质是道德主体意识确立的过程。孟子正是通过向内的思以排除外在世界的纷扰,而从人的内心深处寻求自己固有的仁、义、礼、智四心。虽然,外界环境通过耳目之官对个人的品质、行为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富岁子弟多懒,凶岁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尔殊也,其所心陷溺其心者然也。”(《孟子·告子上》)但个体在其成长的过程中,并不是纯粹地、被动地接受外界感应,而应主动选择,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特别是外在环境较为恶劣时,只有发挥心之思的超越性作用,才能挺立自我,实现人生目标。虽然人的“天之降才”没有区别,然而思与不思的结果会大相径庭。所以孟子强调:“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而且只有“先立乎其人者,则小者不能夺也。”也就是说,只有先挺立了自我,才能阻隔外物对耳目口腹的诱惑:“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思耳矣……诗云:‘既醉以酒,既饱以德。’言饱乎仁义也,所以不愿人之膏粱之味也;令闻广誉施于身,所以不愿人之纹绣也。”(《孟子·告子上》)
思的途径为反,即反省,“仁者如射:射者正己而后发;发而不中,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孟子·公孙丑上》),“君子必自反也”(《孟子·离娄下》)。“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孟子·离娄上》)由于人天生就有善性,因此善与不善与外在的客观条件无关,个体要获得仁义礼智诸德性,只需向心性中寻求即可。可见,道德修养的根本途径在于借助“是非之心”进行自我反省,通过扩充“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以达到道德上的完善。“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孟子·离娄上》)“有人于此,其待我以横逆,则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仁也,必无礼也,此物奚宜至哉?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礼矣,其横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自反而忠矣,其横逆由是也,君子曰:‘此亦妄人也已矣。如此,则与禽兽奚择哉?于禽兽又何难焉?’”(《孟子·离娄下》)不仅孟子如此推求“反求诸己”的修身之道,就连向来注重外在强制力量的荀子也曾说:“见善,修然必以自存也;见不善,愀然必以自省也。”(《荀子·修身》)可见,孟子的反省说是在爱人、敬人、治人,对象反而不亲近于我,不尊敬于我、横逆于我时,主体心理上的一种自我调整。它要求人们冷静、客观地寻找自身原因,即对自己的言行用仁义忠信德标准加以检验,然后做出逻辑判断。这种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苛己自责的态度和精神,对于培养中华民族宽厚美德起到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被物欲横流所充斥的当今社会,更应被继承和推广。
而反省则须诚,也就是说,反躬自求核心在于“诚”。诚的本意是实,有两层涵义:一为真实拥有。王船山《尚书引义·洪范三》:“诚也者,实也。实有之固有之也,无有弗然,尽其所可致,而莫之能御也。”二为真实无妄。朱熹《中庸章句》:“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孟子则将诚与天道并提,认为天道以其诚而代生百物,人道也必须思诚才能产生真正的道德行为。由于人性中的善端是天赋的,但对每个人来讲存在着失与得的可能,要保有善性不至丢失,就须“思诚自反”:“悦亲有道,反身不诚,不悦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在孟子看来,诚身的前提是“明乎善”,而善是天之所赋予,“故,诚者天之道”;“明乎善”的关键在于反身,即自我反省是否真心为善。也就是说,孟子赋予天以诚的道德属性,人应当在“思诚”中与天道取得一致,从而达到天道与人道的合一。诚然,孟子的这种道德修养方法对提升个体的道德主体性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他又片面地夸大了反省的作用,只讲自我反省,只追求个人的成圣成贤,不反思社会道德,那么势必就会走向个体至善与社会至善的矛盾冲突当中,只求个体至善而忽视社会至善,因而也只能是“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