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标准解读

二、语文课程标准解读

课程标准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关于语文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它是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计划(也称教学计划)制定的,体现了国家对语文教材和教学的基本要求。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的依据、教学实施的依据、教学评价的依据,因此,它对教材、教学和评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教材、教学和评价的出发点与归宿。这里我们主要介绍《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8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

(一)语文课程的性质

关于课程,说法很多,可以归纳为:课程是学校为达到教育目标而实施的教育内容的总和,它包括学生在学校里所获得的所有学习经验。课程的性质是该课程区别于其他课程的本质属性。只有正确地认识课程的性质,才能在教学中正确地把握方向,落实课程的教学任务,采用相应的教学方法。因此,正确地认识语文课程的性质是语文教学的首要问题。关于语文课程的性质特点,《课程标准》指出:“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这就把语文学科的性质完整地表达出来了。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因此具有工具性;它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又具有人文性,二者是统一的。这代表了现阶段对语文课程性质的最新认识。

1.工具性

语文课程的工具性是以语言的工具性为基础和前提的,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语文是思维的工具。思维主要依凭语言进行,在学校语文教育中,要对学生进行有效的语言训练,也就是进行思维训练;

第二,语文是交流的工具。学生学习语文,能够熟练地掌握和运用语言来表情达意,完成彼此之间的交流;

第三,语文是传承文化的工具。语文是文化得以积淀和传承的载体,所以它是传承文化的工具;

第四,语文是学习其他学科的工具。语文是学习其他学科的基础和前提,各门课程的学习都要以祖国的语言文字为媒介,通过听说读写开展教学活动。

因此,语文课程的工具性对学生学习能力的提高尤为重要。

2.人文性

语文课程的人文性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指语文教学内容中蕴含着丰富的人文精神,它囊括了中华五千多年光辉灿烂的精神文明和世界各国的先进文化,包含文学熏陶、文化价值、审美教育、情感培养、人格完善等诸多方面的内容;

二是指语文教学过程中要突出“以人为本”,尊重人、关心人、服务人、发展人,引导学生热爱生活,关爱生命,健全人格。语文课程的人文性对学生精神领域的影响是深广的,同时又是潜移默化的。

3.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

工具性和人文性是语文课程的两大属性,也是语文课程性质中最重要的一对矛盾。工具性着眼于它的形式,是基础,人文性则侧重于它的内容,是核心,这二者经过矛盾运动,达到和谐统一。在实践中,对工具性与人文性不能只偏重某一方面:只重视人文性,语文教育将踏入人文主义的虚幻世界而无法立足;只重视工具性,语文教育将陷入科学主义的泥淖而不能自拔;只有将两者统一起来,才能整合为语文课程的整体。

(二)语文课程的地位

语文课程的性质决定了它在基础教育中的地位。《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的多重功能和奠基作用,决定了它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地位。”在这里,《课程标准》把语文课程的地位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三)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

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对于语文教学实践与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课程标准》提出了四条基本理念:

1.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是贯穿于《课程标准》的一个基本理念。《课程标准》明确指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语文素养是一种以语文能力为核心的综合素养,包括语文知识、语言积累、语言技能、学习习惯和方法、人文素养等。“全面”则包含三个方面的理解:语文素养的各个方面;面向全体学生;贯穿教学全过程。

2.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

《课程标准》把语文教育的特点概括为三个方面:

第一,从语文课程的内容与学生的相互关系来看,语文课程具有人文性,而学生的反应具有多元性;因此要重视语文课程对学生思想情感的熏陶感染作用,突出课程内容的价值取向,尊重学生的独特体验;

第二,从语文课程的实施过程来看,语文课程具有实践性,需要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因此要积极开发学习资源、创造实践机会,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

第三,从汉语言文字的特点与学生的相互关系来看,汉语言文字有其自身的特点,需要培养学生良好的语感以及整体把握的能力。只有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才能进行高效的语文教学实践活动。

3.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即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这是《课程标准》的一个重要理念。自主学习是指学习主体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对学习内容和学习过程具有自觉的意识和反应的学习方式,能够改变“师传生受”的学习方式。合作学习是指学生在学习群体中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互助性学习方式,能够培养学生与他人相处、共同生活、共同学习的处世态度。探究性学习是指学生独立发现问题获得自主发展的学习方式,能够训练学生独立发现问题的能力,获得自主发展的学习方法。学习方式的改变,是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必要途径。

4.努力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

建设开放的富有活力的课程体系是这次课程改革的目标之一。我们必须克服语文课程的孤立、封闭、凝固、僵化等种种弊端,实行课程内容、课程实施等的根本变革,建构课内外联系、校内外沟通、学科间融合的语文课程体系。

(四)语文课程的目标

课程目标这一部分体现了“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的具体要求,包括总目标和阶段目标,是《课程标准》的核心部分。

1.课程目标的设计思路

第一,九年一贯,整体设计。《课程标准》首次将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作为一个整体,完整地提出了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课程目标和课程实施的建议。在课程目标中把九年义务教育分为四个学段,分别提出了四个学段的阶段目标。这样就克服了小学和初中的割裂,使二者成为一体,很好地体现了语文课程目标的整体性、阶段性和连续性。

第二,纵横交错,科学架构。每个阶段目标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五个领域提出要求。各个领域的目标相互配合,协调一致,有利于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协调发展。系统地提出“三个维度——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课程目标,并使这三个方面的目标综合性地体现在各个阶段目标之中。三个方面相互渗透,融为一体,注重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各个学段相互联系,螺旋上升,最终全面达成总目标。

2.课程目标的具体内容

“总目标”是整个义务教育阶段的要求,一共十条。前五条目标从语文素养的宏观方面着眼,侧重“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和“过程与方法”两个维度,后五条目标从具体的语文能力培养方面着眼,侧重“知识与能力”这个维度,但这种侧重不是绝对的,三个维度仍是相互交融、相互渗透的。

“阶段目标”是各个学段应该达到的具体要求。阶段目标是分四个学段提出的,各个学段的目标之间有着紧密联系;每个学段的目标都是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这五个方面提出,这样的安排比较符合教学实际,也便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