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设定教学目标

三、设定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是指教学活动实施的方向和预期达成的结果,是一切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教学目标是课堂教学的灵魂,高效的课堂教学从目标设计开始。教学目标的科学确定,可以为执教者选择教材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及科学评价教学效果提供基本依据,也可以为学习者提供明确的学习方向。

(一)制订教学目标的原则

1.教学目标设定要全面

所谓的全面就是要体现“三个维度”的统一。在教学目标的设定上,“知识与能力”属教学目标的基本层面,是语文学习的基础,是考量教学效果的主要显性因素;“过程与方法”内隐于时间与思维之中,是语文学习的载体;“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则是深层的、间接的、动机性的,是看不见的。它是语文学习的动力,也是人的发展所必需的。教学过程中不能简单地把内容与目标一一对应,将“三个维度”割裂开来,而是要在解读文本的基础上,有所侧重地落实“三个维度”的目标,使其既互相渗透,又融为一体。

2.教学目标设定要合理

教学目标定位应不偏不倚,植根于文本,不拔高,不牵强,数量适宜。不偏不倚就是目标应该既不偏离语文的学科特色,也不超出单元教学目标的范围。植根于文本就是目标应该具体详细、体现文本特征,而不是放在任何一篇课文中都可以用的空洞陈述。不拔高就是目标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是学生经过学习努力能够达到的,而不是遥不可及的空中楼阁。不牵强就是目标设定中不要强加一些政治说教、道德审判等。数量适宜就是一篇课文的教学数量应该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目标太多会显得重点不突出,教学中常常会顾此失彼;目标太少会造成教学内容单薄,教学低效。

3.教学目标设定要灵活

进行教学设计时,不能把教学目标定得太窄、太死,要具有灵活性;在教学中也要随机调整,甚至让学生参与到确定教学目标中来,要充分考虑学生原有的基础和学习过程中实际需要的变化,注意教学目标的生成性。

4.教学目标设定要有层次性

教学目标既要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又要符合学生实际,还要考虑学生的差别,应设定层次性目标。要依据教材内容和学生个体差异,按由低到高、由浅入深,由单一到综合的顺序,安排教师教学和学生活动的层次。

(二)确定教学目标的依据

确定教学目标的依据主要有五个方面:课程标准、单元提示、学情分析、课文主要特点、课后练习。

课程标准(主要是相应的阶段目标以及教学实施建议)以及单元提示(交代了该单元的学习要求)是教学目标确定的基础和参考,教学目标可谓二者的分解和细化;学情分析能够增强教学目标的针对性;课文主要特点有利于把握编者意图,顺着编者思路去设计教学目标;课后练习则提示教学目标的侧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