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鼓灯中的古文化遗存

二、花鼓灯中的古文化遗存

花鼓灯中“花鼓歌”的演唱、“岔伞舞”的伞、伴奏用的大锣、兰花“上肩”表演,以及其他技艺等方面,不同程度的保存有宋、明、清各代的文化遗存。

花鼓灯中的“花鼓歌”,是配合舞蹈表演的重要组成部分,演员多以“叙唱”、“对歌”的方式,说明所扮角色的身分,描绘环境,叙述情节。“对歌”源于当地劳动生活中的“系鼓互歌”或山歌对唱,从所唱的歌词中,不难发现吴歌遗风与明代山歌的痕迹。例如:花鼓歌中的“送郎送到五里岗”、“送郎送到六里塘”和明代山歌《挂枝儿》中的“送情人直送到后花园”、“送情人直送到无锡路”近似。花鼓灯对歌的唱词中,多以“栀子开花”作引子;明代的许多山歌也多用“栀子花开”作为开头。例如:明代山歌:“栀子花开六瓣头,情哥郎约我黄昏头。日长遥遥难得过,双手扳窗看日头。”[1] 若以此歌和花鼓歌的:“栀子开花月月青,叫声干哥你是听,小奴家讲的是玩(笑)话;(锣鼓)拾了草,当了针(真),一句话恼了(我的哥子)我知心的人。”相比较,既看到明代山歌对花鼓歌的影响,又可以看到花鼓歌的歌词更为通俗、朴拙,突出了淮河妇女直爽、乐观的形象,两者都是口头文学中的绝妙好词。

“岔伞”,是花鼓灯领头人的名称,也是他表演时所用的道具名称,该伞的造型与寓意与古代迎神赛会的“神伞”,明、清时曾盛行给所谓的清官送的“万民伞”有关。伞,和人们的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尤其是在多雨和炎热的安徽农村里,伞是不可少的。它可以遮烈日、避淫雨;从佛教思想看,它有“庇护”的含义,而用于舞蹈就有风调雨顺、“庇护”美好生活的寓意。早期花鼓灯出会时的大伞,其伞内还放上蜡烛,后来为适应表演者舞动翻扑的需要把伞逐渐缩小,制成可舞耍表演的岔伞道具。并把大伞称作“文伞”,用于演唱:小型的称作“武伞”。

花鼓灯伴奏用的那面大锣,本来也是“仪仗”、“迎神”和“县官出巡”在前面开道的那种大锣。后来大锣用于农村的锣鼓班子,又成为花鼓灯伴奏用的大锣。只是把扛锣的木杖改变了。开道的大锣,用一根精致的木杖吊着扛在肩上,后面挂有写着“肃静”、“回避”等字样的“开道旗”,而花鼓灯伴奏用时,巧妙的用带曲杈的树枝吊起大锣,树枝上又装饰一番,然后把树枝末端扎在背后腰间,既能敲打,又能油然舞动。

“上肩”,如前所述,是宋代“乘肩小女”技艺的延伸。(https://www.daowen.com)

“挂垫子”,即戏曲的“踩跷板”。花鼓灯男演员扮“兰花”(女角)时,穿上特制的“木跷”以模拟当时裹小脚的妇女,使造型步态更女性化。关于戏曲的“踩跷板”,据清·杨懋建《梦华琐簿》中说:“闻老辈言,歌楼梳水头,踹高跷(即踩跷板)二事,皆魏三作俑,前此无之”。[2] 魏三,即清代秦腔名演员魏长生(1749~1802),由此可知“挂垫子”来自戏曲,始于清代,但其“垫子”的制作,更有农村的特点。

武术,是民间普遍流传的健身活动,盛行于淮河两岸,它既可用于防身战斗,又是带有艺术因素的文化活动。花鼓灯吸收了民间武术与戏曲的武功技艺,形成舞蹈的动律、身法,使表演更有爆发力。

注 释

[1].引自郑振铎《中国俗文学史》“明代的民歌”,作家出版社1954年版。

[2].引自《京华杂录》卷四,光绪丙戌年上海同文书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