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评价的目的
1.课程方案形成之前的评价
课程方案形成之前的评价目的主要集中于评估课程需求与规划课程方案。在二十四节气传统文化园本课程开发方案形成之前,通过文献查阅、调查问卷、访谈等途径对园本课程开发的价值、二十四节气传统文化教育现状、二十四节气传统文化园本课程的相关需求与开发的建议做出详细的分析,为后期制定课程方案的针对性与适宜性提供有效的依据。如在调查期间园长及幼儿教师提到的“科学活动容易引发幼儿的探究欲望与学习兴趣”“节气相关活动应当能够让幼儿有‘敬畏自然’之心”和“节气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可在学习之后激发幼儿的民族自豪感”等,均为课程方案的规划提供了指引。在进行需求评估后,结合普遍需求与个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了解园所目前实行的“废物利用”“自然教育”和“大美文化(美术)”等特色活动方案的指导思想、活动设计、资源利用等情况,最终确定将“二十四节气传统文化园本课程”作为本园课程开发的基本课程方案,并结合该园“亲近大自然,塑造大美文化”的教育理念,确定二十四节气传统文化园本课程的课程理念。
2.课程方案实施阶段的评价
园本课程实施阶段的评价主要目的是对课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诊断以不断调整和完善园本课程。二十四节气传统文化园本课程的方案设计虽然在前期做了需求调查与分析,并根据一线教师与幼儿园的管理者提供的现实情况、基本需求和教育建议等来指导方案的设计,但由于研究者缺乏长期的幼儿园工作经历,所以目标的设计、课程资源的筛选、课程内容的组织等需要幼儿教师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对课程方案反馈进行调整、修订。如,在课程方案目标中起初没有考虑到将“敬畏自然,顺应自然”列入课程的内容目标中,结合教师在目标反馈中的建议,需将其纳入目标体系之中。
3.课程方案实施后的评价
园本课程方案实施后的评价主要目的是实现对课程目标达成程度与课程效果的判定。首先,课程实施结束后,教师通过实施效果与预先设定的目标进行比照以对课程进行评价。若课程实施的效果并未达到目标标准,则可以思考原因为何,并对课程方案进行相应修正。如,目标设定没有依据本班幼儿实际发展水平、课程内容与幼儿实际生活经验不符、课程中的活动结构化程度普遍较高无法激发幼儿自主学习的兴趣等原因。若实施的效果达到了原先设定目标之外的效果,亦可思考其原因为何,并对课程方案进行相应完善。如,课程实施后幼儿家长对课程体现出了高度的支持与认可、幼儿在课程实施过程中活动积极性明显高于以往活动、教师在组织活动过程中体验较好并且完成度高等。其次,在课程方案实施结束后,对实施成效进行全方位的衡量做出判断。在幼儿成长方面,主要体现于幼儿在认知、技能、情感各方面得到多大程度的发展。在教师发展方面,教师通过参与园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在儿童观、教育观、职业体验和专业成长等方面是否有所收获。在园所发展方面,园本课程的开发与实践是否达到园所的开发目的,是否能够有效提升园所的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