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评价的特征

(二)课程评价的特征

1.评价主体多元

评价主体应当打破传统的教育主管部门对幼儿园进行评价、园所负责人对幼儿教师进行评价、幼儿教师对幼儿进行评价的自上而下线性的评价模式。园本课程的评价主体应当是多元的,即幼儿教师、园长、幼儿、家长和其他课程相关人员都能够参与到课程的评价之中,共同完善课程体系。二十四节气传统文化园本课程的课程评价以幼儿教师为主,让幼儿教师成为课程评价的主人,有利于调动教师参与课程建设、开发与实施的积极性,提高幼儿教师的反思能力与水平,从而提高课程实施的质量。二十四节气传统文化园本课程同样重视幼儿家长参与课程的评价,家长的积极参与和反馈一方面有利于教师更好地理解幼儿的学习效果与家长的需求,以更好地改善课程。另一方面,家长的积极参与评价有利于使家长更加全面、深入地理解幼儿园的课程理念、课程设计的目的与依据、幼儿学习的轨迹,从而支持并认同园所的课程。另外课程领域专家、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家长、其他社会力量都应当被鼓励参与到二十四节气传统文化园本课程的评价中来,为节气课程的发展与完善提供多元的视角与建议,从而促进二十四节气传统文化园本课程的完善与推广。

2.评价方法多样

二十四节气传统文化园本课程的评价方式将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相结合。定性的评价有利于辅助评价者了解课程实践过程中的细节与缘由,探寻教育的价值与意义;定量的评价方式有助于评价者从宏观角度把握课程整体,做到心中有数。《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指出“评价应自然地伴随着整个教育过程进行。综合采用观察、谈话、作品分析等多种方法”。所以,在对课程实施、幼儿发展、教师成长的评价过程中,即可采用一定的评价标准对其效果做出量化的数据统计,也应当通过观察记录、教育日记和成长档案袋等文本化方式,客观真实地描述教师与幼儿的成长过程与个性发展,以更加多元的方式呈现园本课程的效果。

3.评价取向互补

二十四节气传统文化园本课程评价从多元、互补的视角出发,将科学与人文、质性与量化、预设与生成相结合。科学-实证主义评价取向以判断与决定为重心,注重“第一手”的量化数据,强调用量化的方法收集评估的材料对课程实施及成果进行测量。人本主义评价取向强调个体的主体性与差异性,关注被评价对象的行为反映与实际情景的交互作用。评估的材料应当通过观察具体情境中的人物事件、描绘真实的情境与感悟,而不是依据简单数据的分析。两种评价取向各有所长,节气传统文化园本课程的评价过程中依据评价的阶段、对象、目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评价取向,使其取长补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