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创造力发展的幼儿墩绣艺术发展水平评价

(五)基于创造力发展的幼儿墩绣艺术发展水平评价

幼儿园墩绣艺术教育评价体系(图7-1)的建构有幼儿园墩绣艺术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幼儿园墩绣艺术教育评价实施方案的建构、评价实施主体与对象的建构三方面。

在教育实践中,从审美感受、艺术表现和想象创造三方面对幼儿创造力发展进行综合评价。制定“幼儿园墩绣艺术发展水平评价方案”要求,对幼儿墩绣创造力发展水平进行总体评价,制定总体评价表,由教师对各年龄段幼儿发展情况根据评价指标及评价提示进行总体评价。同时,教师根据评价方案要求,结合墩绣教育活动,采用分组观察的方式对个体幼儿进行个别化观察。并将结果与总体评价情况对比,进行分析与反思,进而对教育内容、教育目标及教育手段进行适度的调整与完善。具体内容如表7-5至表7-10所示。

表7-5 幼儿墩绣艺术教育发展评价(小班第一学期)

表7-6 幼儿墩绣艺术教育发展评价(小班第二学期)

表7-7 幼儿墩绣艺术教育发展评价(中班第一学期)

表7-8 幼儿墩绣艺术教育发展评价(中班第二学期)

表7-9 幼儿墩绣艺术教育发展评价(大班第一学期)

表7-10 幼儿墩绣艺术教育发展评价(大班第二学期)